1.一种主动抑爆系统,设置在通道(T)内,包括:
第一感应装置(1),固定于通道(T)内并用于感应从第一感应装置(1)上游传来的爆燃信号或爆轰信号;
第一激波管(2),内部装有爆炸物,连通于第一感应装置(1),且第一激波管(2)内部的爆炸物在第一感应装置(1)感应到爆燃信号或爆轰信号时能够被第一感应装置(1)点燃而产生管内定向爆炸;
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内部装有抑爆物且连通于第一激波管(2);
其特征在于,主动抑爆系统还包括:
第二感应装置(4),设置在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下游并用于感应从第二感应装置(4)下游传来的爆燃信号或爆轰信号;以及
第二激波管(5),内部装有爆炸物,并设置在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和第二感应装置(4)之间以连通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和第二感应装置(4),且第二激波管(5)内部的爆炸物在第二感应装置(4)感应到爆燃信号或爆轰信号时能够被第二感应装置(4)点燃而产生管内定向爆炸;
其中,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内部的抑爆物在第一激波管(2)和\或第二激波管(5)内部的爆炸物爆炸时能够被释放出来从而对通道(T)内的爆燃或爆轰产生抑制作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
当通道(T)内产生爆燃时,爆燃信号为爆燃火焰和/或爆燃压力波;
当通道(T)内产生爆轰时,爆轰信号为爆轰火焰和/或爆轰压力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主动抑爆系统还包括:
第二抑爆物释放装置(6),内部装有抑爆物,设置在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与第二感应装置(4)之间;以及
第三激波管(7),内部装有爆炸物,设置在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与第二抑爆物释放装置(6)之间以连通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与第二抑爆物释放装置(6),且第三激波管(7)内部的爆炸物在通道(T)内产生爆轰时能够被第一激波管(2)或第二激波管(5)内的爆炸物爆炸点燃而产生管内定向爆炸,其中第三激波管(7)内的爆炸物的质量密度大于第一激波管(2)和第二激波管(5)内的爆炸物的质量密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主动抑爆系统还包括:
保护网(8),固定于通道(T)的内壁上,并套设于第一感应装置(1)和第二感应装置(4)的外部以包裹第一感应装置(1)和第二感应装置(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感应装置(1)为对爆燃信号和爆轰信号敏感的敏感物质;
第二感应装置(4)为对爆燃信号和爆轰信号敏感的敏感物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主动抑爆系统为线性系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激波管(2)内部的爆炸物为PETN或PETN与铝的混合物;
第二激波管(5)内部的爆炸物为PETN或PETN与铝的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三激波管(7)内部的爆炸物为PETN或PETN与铝的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感应装置(1)为多个,分别沿通道(T)的周向间隔设置于通道(T)内;
其中,第一激波管(2)、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和第二感应装置(4)的数量与第一感应装置(1)的数量均一致,分别对应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主动抑爆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感应装置(1)为多个,分别沿通道(T)的周向间隔设置于通道(T)内;
第一激波管(2)、第一抑爆物释放装置(3)、第二感应装置(4)、第二激波管(5)、第二抑爆物释放装置(6)以及第三激波管(7)的数量与第一感应装置(1)的数量均一致,分别对应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