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50644阅读:4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夹层玻璃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制成夹层玻璃时的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透射性优良且在耐光性试验后不会损坏初期光学品质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以及使用该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成的夹层玻璃。
背景技术
由于夹层玻璃在受到外部冲击而破损之后,玻璃碎片飞散的情况较少,安全,所以被广泛用作汽车等车辆、飞机、建筑物等的窗玻璃等。作为这种夹层玻璃,可以举例为,例如将由经增塑剂增塑化的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组成的合成玻璃用中间膜夹在至少一对玻璃之间,使其一体化而得到的夹层玻璃等。
使用这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虽然安全性能优良,但是存在隔热性差的问题。通常在光线中,具有比可见光更长的大于或等于780nm的波长的红外线,其能量比紫外线小约10%左右,但热作用大,一旦被物质吸收,则会作为热量放出,并导致温度上升,所以被称为热射线。因此,如果能够阻隔从汽车的挡风玻璃或侧面的玻璃射入的光线中的热作用大的红外线,则隔热性增高,抑制汽车内部的温度上升。
作为阻隔这样的热作用大的红外线的玻璃,例如市售有热射线阻隔玻璃等。该热射线阻隔玻璃是,以阻隔直射太阳光为目的,通过金属蒸镀、溅射加工等在玻璃板的表面上进行金属/金属氧化物的多层涂层而形成的玻璃。由于这样的多层涂敷经不起来自外部的擦伤,而且耐药品性也差,所以例如采用将塑化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膜等中间膜层叠来形成夹层玻璃的方法。
但是,热射线阻隔玻璃价格高,另外,多层涂层较厚,所以透明性(可见光透射率)降低,或因在可见光线区域有吸收而导致着色增强。进而,多层涂层和中间膜的粘接性降低,引起中间膜的剥离或泛白,多层涂层阻碍电磁波的穿透,特别是对携带电话、车辆行驶用信息系统、汽车库开启系统、现金自动收受系统等的通信功能带来故障等。
例如,在专利文献1和专利文献2中,提出了在塑化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薄片之间层叠如下聚酯薄膜,即涂敷或蒸镀有金属和/或金属氧化物的聚酯薄膜而成的夹层玻璃。但是,对于这些夹层玻璃而言,在塑化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薄片和聚酯薄膜之间存在粘接性的问题,不仅在界面上会发生剥离,而且电磁波的透射也不够充分。
另外,在专利文献3中,公开有通过在中间膜中分散具有隔热性能的金属氧化物而得到电磁波透射性的方法。但是,使用了通过该方法得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夹层玻璃,在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有时颜色变成黄色,可见光线透射率降低,可以推知当用于对可见光线透射率有下限限制的汽车用挡风玻璃时会出现问题。
专利文献1特公昭61-52093号公报专利文献2特开昭64-36442号公报专利文献3特开2001-302289号公报发明内容本发明鉴于上述现状,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制成夹层玻璃时的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透射性优良且即使在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后可见光线透射率不会降低、初期光学品质不会受损坏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以及使用该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成的夹层玻璃。
本发明是至少分别具有1层或多于1层的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以下详细说明本发明。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是,至少分别具有1层或多于1层的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
本发明人等进行了潜心研究,结果发现,使用了分散有具有隔热性能的金属氧化物的夹层玻璃在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其可见光线透射率降低的原因在于,由紫外线引起的金属氧化物自身的化学变化,以及受到了该化学变化影响的树脂基质。
即,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隔热层,当外部光线直接入射时,通过具有高能量的紫外线区域波长的光,发生变色,可见光线透射率降低。
但是,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因为具有发挥对上述紫外线进行阻隔的功能的紫外线屏蔽层,所以从该紫外线屏蔽层侧入射到上述隔热层的光中,紫外线大幅度降低,由紫外线导致的上述屏蔽层的变色降低。因此可以抑制在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制成夹层玻璃时的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可见光线透射率降低的现象,也不会损坏初期光学品质。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优选至少由隔热层和在所述隔热层的两个面上形成的紫外线屏蔽层这3层形成。这样构成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即使在光从隔热层的任意一面侧入射的情况下,也会透过上述紫外线屏蔽层,所以紫外线大幅度降低,上述隔热层不会变成黄色。因此,在使用上述构成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制成夹层玻璃时的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可见光线透射率不会降低,也不会损坏初期光学品质。
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在将上述隔热层夹在选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高热射线吸收玻璃以及紫外线吸收玻璃中的两块玻璃之间而形成夹层玻璃时,隔热层在0.1MHz~26.5GHz频率下的电磁波屏蔽性能优选小于或等于10dB。当超过10dB时,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成的夹层玻璃的电磁波透射性有时会劣化。
另外,上述隔热层在制成上述夹层玻璃时,优选浊度小于或等于1.0%。当超过1.0%时,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成的夹层玻璃的透明性小,在实际使用上会存在问题。
另外,上述隔热层在制成上述夹层玻璃时,可见光透射率优选大于或等于70%。当不到70%时,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成的夹层玻璃的透明性小,在实际使用上会存在问题。其中,上述可见光透射率例如可以使用自记分光光度计(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制,“U4000”),以JIS R3106(1998)“板玻璃类的透射率/反射率/放射率/太阳光透射获得率的试验方法”为基准,通过测定夹层玻璃对于波长380~780nm的光线的可见光透射率(Tv)来进行测定。
进而,上述隔热层在制成上述夹层玻璃时,优选在300nm~2100nm波长区域的太阳光透射率小于或等于可见光透射率的85%。当超过85%时,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成的夹层玻璃的隔热性有时不够。其中,上述太阳光透射率例如可以使用自记分光光度计(日立制作所株式会社制,“U4000”),以JIS R 3106(1998)“板玻璃类的透射率/反射率/放射率/太阳光透射获得率的试验方法”为基准,通过测定夹层玻璃对于波长300~2100nm的光线的太阳光透射率(Ts)来进行测定。
上述隔热层优选含有透明树脂和隔热剂。
对上述透明树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被用作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透明树脂的公知的树脂。具体而言,可以举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聚氨酯树脂、乙烯-醋酸乙烯酯树脂、以丙烯酸或甲基丙烯酸或它们的衍生物为结构单元的丙烯酸系共聚树脂、氯乙烯-乙烯-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共聚树脂等。这些树脂可以通过公知或以此为基准的方法而容易地制造。
作为上述透明树脂,优选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其中,上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只要是通过醛使聚乙烯醇发生缩醛化而得到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就没有特别限制。上述聚乙烯醇是通常皂化聚醋酸乙烯酯而得到,通常使用皂化度为80~99.8摩尔%的聚乙烯醇。
另外,当在本发明中使用上述聚缩醛树脂时,对其分子量和分子量分布没有特别限制,但从成形性、物性等观点出发,成为原料的聚乙烯醇树脂的聚合度的优选下限为200,优选上限为3000。当不到200时,得到的夹层玻璃的耐贯通性有时会降低,当超过3000时,有时树脂膜的成形性恶化,而且树脂膜的刚性过度增大,加工性恶化。更优选的下限为500,更优选的上限为2000。
作为上述醛,使用碳原子数为1~10的醛,例如正丁醛、异丁醛、正戊醛、2-乙基丁醛、正己醛、正辛醛、正壬醛、正癸醛、甲醛、乙醛、苯甲醛等。其中,优选正丁醛、正己醛、正戊醛,特别优选碳原子数为4的丁醛。
作为上述聚乙烯醇缩醛,优选用丁醛进行缩醛化而成的聚乙烯醇缩丁醛。另外,就这些缩醛树脂而言,在考虑了必要的物性的基础上,可以以适当的组合进行混合。进而,还可以适当使用在缩醛化时组合了醛的共聚乙烯醇缩醛树脂。在本发明中使用的上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缩醛化度的优选下限为40%、优选上限为85%,更优选的下限为60%,更优选的上限为75%。
上述隔热层优选含有增塑剂。
作为上述增塑剂,只要是通常用于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增塑剂,就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一价有机酸酯、多价有机酸酯等有机系增塑剂;有机磷酸系、有机亚磷酸系等磷酸系增塑剂等。这些增塑剂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并用2种或多于2种,考虑到与上述透明树脂的相溶性等,可以根据该树脂的种类分开使用。
对上述一价有机酸酯系增塑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通过三甘醇、四甘醇或三缩三丙二醇等二醇,与丁酸、异丁酸、己酸、2-乙基丁酸、庚酸、正辛酸、2-乙基己酸、壬酸(正壬酸)或癸酸等一价有机酸的反应而得到的二醇系酯。其中,适合使用二己酸三甘醇酯、二-2-乙基丁酸三甘醇酯、二正辛酸三甘醇酯、二-2-乙基己酸三甘醇酯等三甘醇的一价有机酸酯。
对上述多价有机酸酯系增塑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己二酸、癸二酸或壬二酸等多价有机酸,和碳原子数为4~8的直链状或支链状醇的酯等。其中,适合使用癸二酸二丁酯、壬二酸二辛酯、己二酸二丁基卡必醇酯等。
对上述有机磷酸系增塑剂没有特别限制,但例如可以举出磷酸三丁氧基乙酯、磷酸异癸基苯酯、磷酸三异丙酯等。
作为特别优选用作上述增塑剂的具体例子,例如可以举出三甘醇二乙基丁酸酯、三甘醇二乙基己酸酯、三甘醇二丁基癸二酸酯等。
在上述隔热层中,对上述增塑剂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当上述透明树脂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时,相对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的下限为20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100重量份。当不到20重量份时,耐贯通性有时降低,当超过100重量份时,出现增塑剂的渗出,隔热层的透明性或粘接性降低,得到的夹层玻璃的光学变形有可能增大。更优选的下限为30重量份,更优选的上限为60重量份。
上述隔热层优选含有粘接力调节剂。
对上述粘接力调节剂没有特别限制,但适合使用碱金属盐和/或碱土类金属盐。对上述碱金属盐和/或碱土类金属盐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锂、钠、镁等的盐。对构成上述盐的酸没有特别限制,可以举出例如辛酸、己酸、丁酸、醋酸、蚁酸等羧酸的有机酸,或盐酸、硝酸等无机酸。
在上述碱金属盐和/或碱土类金属盐中,更优选碳原子数为2~16的有机酸的碱金属盐和碱土类金属盐,更优选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镁盐和碳原子数为2~16的羧酸钾盐。
对上述碳原子数为2~16的有机酸的羧酸镁盐或钾盐没有特别限制,例如,适合使用醋酸镁、醋酸钾、丙酸镁、丙酸钾、2-乙基丁酸镁、2-乙基丁酸钾、2-乙基己酸镁、2-乙基己酸钾等。它们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并用2种或多于2种。
在上述隔热层中,对上述碱金属盐和/或碱土类金属盐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当上述透明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时,相对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的下限为0.001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1.0重量份。当不到0.001重量份时,在高湿度气氛下中间膜周边部的粘接力有时会降低,当超过1.0重量份时,粘接力过度降低并且会失去中间膜的透明性。更优选的下限为0.01重量份,更优选的上限为0.2重量份。
作为上述隔热剂,只要是能够对上述隔热层赋予隔热性的物质就没有特别限制,但例如适合使用掺杂锡的氧化铟微粒(以下,也称为ITO微粒)。
上述ITO微粒为了充分体现出其效果,优选在上述隔热层中微细且均匀分散。其中,上述的微细且均匀分散具体是指,在观察上述隔热层时ITO微粒不凝聚、分散到肉眼无法确认由于含有ITO微粒导致的透明性降低的程度,也就是说几乎不出现由ITO微粒导致的可见光区域的散射的程度的状态。具体而言,上述ITO微粒优选平均粒径为80nm以下。当超过80nm时,基于ITO微粒的可见光线的散射变得显著,得到的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中间膜的透明性有时会受损。其结果,在制成夹层玻璃时,浊度发生恶化,例如无法得到汽车的挡风玻璃等所要求的那样的高度透明性。
上述ITO粒子更优选粒径大于或等于100nm的粒子分散为小于或等于1个/μm2。即,当用透射型电子显微镜对上述隔热层进行摄影、观察时,经分散所形成的状态如下没有观察到粒径大于或等于100μm的ITO微粒,或者,在可观察到的情况下,将粒径大于或等于100μm的ITO微粒置于1μm2范围的中心时,在该1μm2范围内没有观察到其它粒径大于或等于100μm的ITO粒子。由此,在形成夹层玻璃时,浊度低且透明性优良,而且在整个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都可以得到高的隔热性。还有,在采用透射型电子显微镜的观察过程中,可以使用日立制作所社制H-7100FA型透射型电子显微镜,在100kV的加速电压下进行摄影的方法进行。
对上述隔热层中的上述ITO粒子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但例如当上述透明树脂为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时,相对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的下限为0.1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3.0重量份。如果不到0.1重量份,则有时不能充分地发挥红外线阻隔效果,如果超过3.0重量份,可见光线的透射性会下降,也会使浊度变大。
另外,上述ITO微粒通常为了很好地微分散于上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被均匀分散于有机溶剂中而向上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添加,但优选使用与对上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进行增塑用的上述增塑剂同种的增塑剂作为主分散介质,进行均匀分散。
上述隔热层优选进一步含有分散稳定剂。
作为上述分散稳定剂,例如适合使用将从氮、磷和硫属系原子组中选择至少一种原子作为ITO的配位原子的配位化合物。对这样的配位化合物没有特别限制,但例如可以举出羧酸盐、磺酸盐、硫酸酯盐、磷酸酯盐、聚合型高分子、缩聚型高分子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醚、酯、酯醚、含氮等的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伯~叔胺盐、季铵盐、聚乙烯聚胺衍生物等阳离子性表面活性剂,羧基甜菜碱、氨基羧酸盐、磺基甜菜碱、氨基硫酸酯、咪唑啉等两性表面活性剂等。其中,从硫酸系酯化合物、磷酸酯系化合物、蓖麻醇酸、聚蓖麻醇酸、聚羧酸、多元醇型表面活性剂、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缩丁醛中选择的至少一种,能够有效防止ITO微粒的凝集,所以特别适合使用。
对上述分散稳定剂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当上述透明树脂是由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构成时,相对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的下限为0.001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5.0重量份。如果不足0.001重量份,则几乎不能获得由分散稳定剂产生的效果,如果超过5.0重量份,则有时在制中间膜时会起泡,或者在形成夹层玻璃时会产生泡沫,或者会导致中间膜和玻璃之间的粘接力过高。相对于1.0重量份ITO微粒,更优选的下限为0.05重量份、上限为1.0重量份。
上述隔热层通过进一步在上述主分散介质中追加螯合剂或具有至少一个羧基的化合物,可以进一步改善浊度。此时,螯合剂或具有至少一个羧基的化合物可以与主分散介质混合使用,还可以不与主分散介质混合而分别添加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中。
作为上述螯合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EDTA类或乙酰丙酮、苯甲酰三氟丙酮、二(三甲基乙酰)甲烷等β-二酮类等。优选与增塑剂或聚乙烯醇缩醛树脂的相溶性好的物质。其中,优选上述β-二酮类,特别优选乙酰丙酮。作为追加这些螯合剂的效果,通过在上述ITO微粒中配位,妨碍ITO微粒的凝聚,分散状态变好,浊度得到改善。
对上述螯合剂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当上述透明树脂是由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构成时,相对于100重量份的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的下限为0.001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2重量份。如果不到0.001重量份,则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如果超过2重量份,则在制膜时或在制作夹层玻璃时会产生泡沫。更优选的下限为0.01重量份,更优选的上限为1重量份。
作为上述具有至少一个羧基的化合物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脂肪族羧酸、脂肪族二羧酸、芳香族羧酸、芳香族二羧酸、羟酸等,可以更具体举例为安息香酸、邻苯二甲酸、水杨酸、蓖麻醇酸等。其中,优选碳原子数为2-18的脂肪族羧酸,更优选碳原子数为2-10的脂肪族羧酸。具体而言,例如可以举出乙酸、丙酸、正丁酸、2-乙基丁酸、正己酸、2-乙基己酸、正辛酸等。
对上述具有至少一个羧基的化合物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但例如,当上述透明树脂是由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构成时,相对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的下限为0.001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2重量份。如果不到0.001重量份,则有时达不到期望的效果,如果超过2重量份,则隔热层有可能发生变色,另外有时会有损于玻璃和隔热层的粘接力。更优选的下限为0.01重量份,更优选的上限为1重量份。
上述隔热层优选含有抗氧化剂。
对上述抗氧化剂没有特别限制,作为酚系抗氧化剂,可以举例为,例如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住友化学公司制,Sumilizer BHT)、四-[亚甲基-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酯]甲烷(Ciba-Geigy公司制,Irganox 1010)等。这些抗氧化剂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并用2种或多于2种。
对上述抗氧化剂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但例如,当上述透明树脂是由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构成时,相对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的下限为0.01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5.0重量份。如果不到0.01重量份,则有时无法得到抗氧化效果,如果超过5重量份,则在中间膜的制膜时会出现泡沫,或者在制作夹层玻璃时会出现泡沫。
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中,在将上述紫外线屏蔽层夹在选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高热射线吸收玻璃以及紫外线吸收玻璃中的两块玻璃之间而形成夹层玻璃时,优选以SAE J1796为基准测定的紫外线透射率小于或等于60%。如果超过60%,在制成上述夹层玻璃时,在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的可见光线透射率降低,无法用于在可见光线透射率方面存在下限限制的汽车用挡风玻璃等,在实际使用方面存在问题。更优选小于等于30%,进一步优选小于等于10%。
上述紫外线屏蔽层优选含有透明树脂和紫外线阻隔剂。
对上述透明树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与上述隔热层的透明树脂相同的树脂。
作为上述紫外线阻隔剂,优选是从金属系、金属氧化物系、苯并三唑系、二苯甲酮系、三嗪系、苯甲酸酯系、丙二酸酯系、和草酸苯胺系中选择的至少一种紫外线吸收剂。这些紫外线吸收剂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并用2种或多于2种。
对上述金属系紫外线吸收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铂超微粒、用氧化硅覆盖铂超微粒表面的微粒、钯超微粒、以及用氧化硅覆盖钯超微粒表面的微粒等。
对上述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氧化锌和/或氧化钛、氧化铈等。其中,优选氧化锌和/或氧化钛。
上述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优选其表面被绝缘性金属氧化物所覆盖,以便抑制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劣化。
对上述绝缘性金属氧化物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锆等具有5.0eV以上的带隙能量的物质,但其中适合使用氧化硅。
作为上述用氧化硅覆盖的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可以使用通常市售的物质,也可以用与上述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的表面发生反应而能够在上述表面形成氧化硅层的试剂进行处理。对能够在上述表面形成氧化硅层的试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四乙氧基硅烷、氯化硅等。
另外,上述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优选其表面被水解性有机硅化合物所覆盖。
作为上述表面被水解性有机硅化合物所覆盖的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可以使用通常市售的物质,还可以用硅烷偶合剂等对上述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的表面进行处理。
另外,上述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优选其表面被硅酮系化合物所覆盖。
作为上述表面被硅酮系化合物所覆盖的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可以使用通常市售的物质,还可以用Methicon或Dimethicon等对上述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的表面进行处理。
作为上述苯并三唑系紫外线吸收剂,例如可以举出2-(2’-羟基-5’-甲基苯基)苯并三唑(Ciba-Geigy公司制,TinuvinP)、2-(2’-羟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Ciba-Geigy公司制,Tinuvin320)、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公司制,Tinuvin326)、2-(2’-羟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Ciba-Geigy公司制,Tinuvin328)等苯并三唑系,Adeka Argus公司制“LA-57”等位阻胺系。
对上述二苯甲酮系紫外线吸收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八苯偶因(Ciba-Geigy公司制,Chimassorb81)等。
对上述三嗪系紫外线吸收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2-(4,6-二苯基-1,3,5-三嗪-2-基)-5-[(己基)氧基]-苯酚(Ciba-Geigy公司制,Tinuvin1577FF)等。
对上述苯甲酸酯系紫外线吸收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2,4-二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羟基苯甲酸酯(Ciba-Geigy公司制,tinuvin120)等。
在上述丙二酸酯系紫外线吸收剂当中,作为市售的物质,例如可以举出丙烷二酸、[(4-甲氧基苯基)-亚甲基]-二甲酯(Clariant公司制,Hostavin“PR-25”)等。
另外,在上述草酸苯胺系紫外线吸收剂当中,作为市售的物质,例如可以举出2-乙基、2’-乙氧基-羟基苯胺(Clariant公司制,Sanduvor“VSU”)。
其中,上述丙二酸酯系和草酸苯胺系紫外线吸收剂的紫外线吸收域是UV-B,如果考虑引起各种透明树脂的劣化的紫外线的波长为300~320nm,其是适于保护树脂免受紫外线损害的紫外线吸收剂。另外,摩尔吸光度非常高,所以当与以往公知的紫外线吸收剂进行比较时,相同添加量中的紫外线的吸收量相当高,进而分子量小,所以还可以减小添加量,能够实现成本的降低。
另外,作为上述紫外线阻隔剂,通过使用上述丙二酸酯系和/或草酸苯胺系紫外线吸收剂,可以适当地使后述的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的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可见光线透射率的降低在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的范围。
对上述紫外线阻隔剂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但相对于上述透明树脂100重量份,优选的下限为0.01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5.0重量份。如果不到0.01重量份,几乎无法得到紫外线吸收的效果,如果超过5.0重量份,相反会出现引起透明树脂的耐侯劣化的问题。更优选的下限为0.05重量份,更优选的上限为1.0重量份。
进而,就上述紫外线屏蔽层而言,例如为了防止在挤压机中由热引起的改性,所以作为其他添加剂,可以添加抗氧化剂或各种光稳定剂。另外,根据需要,作为粘接力调节剂,可以添加改性硅油、表面活性剂等、阻燃剂、防静电剂、粘接力调节剂、耐湿剂、热射线反射剂、热射线吸收剂等添加剂。
对上述光稳定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位阻胺系的物质,例如旭电化公司制“Adeka Stab LA-57”等。
对上述改性硅油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在特公昭55-29950号公报中公开的那样的环氧改性硅油、醚改性硅油、酯改性硅油、胺改性硅油、羧基改性硅油等。这些改性硅油是一般通过使聚硅氧烷与要改性的化合物进行反应而获得的液体。上述改性硅油可以单独使用,还可以并用2种或多于2种。
上述改性硅油的分子量的优选下限为800,优选上限为5000。如果不到800,则有时在表面的定域化不够充分,如果超过5000,则有时与树脂的相溶性会不良,将渗到膜表面上,导致与玻璃的粘接力的下降。更优选的下限为1500,更优选的上限为4000。
对上述改性硅油的添加量没有特别限制,但例如,当上述透明树脂是聚乙烯醇缩醛树脂时,相对于100重量份上述聚乙烯醇缩醛树脂,优选的下限为0.01重量份,优选的上限为0.2重量份。如果不到0.01重量份,则有时防止由吸湿产生的泛白的效果变得不够充分,如果超过0.2重量份,则有时与树脂的相溶性会不良,将渗到膜表面上,导致与玻璃的粘附力的下降。更优选的下限为0.03重量份,更优选的上限为0.1重量份。
对上述表面活性剂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月桂酸钠、烷基苯磺酸等。
具有这样的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层至少1层的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将其夹在选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高热线吸收玻璃和紫外线吸收玻璃中的两块玻璃之间而形成夹层玻璃,进行照射100小时的超级氙的试验后,以JIS Z 8722和JIS R 3106(1998)为基准测定的可见光透射率的降低量优选小于或等于1.0%。当超过1.0%时,在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的可见光线透射率的降低过大,在实际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具有这样的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层至少1层的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将其夹在选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高热线吸收玻璃和紫外线吸收玻璃中的两块玻璃之间而形成夹层玻璃,进行照射300小时超级UV的试验后以JIS Z 8722和JIS R 3106(1998)为基准测定的可见光透射率的降低量优选小于或等于3.0%。当超过3.0%时,在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的可见光线透射率的降低过大,在实际使用方面存在问题。更优选的上限为2.0%,更优选的下限为1.0%。
进而,在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制成上述夹层玻璃的情况下,进行照射超级氙100小时的试验和照射超级UV300小时的试验之后,黄色指数(YI)的增加率和CIE表色系统的b*值的变化率优选小。当黄色指数(YI)的增加率和CIE表色系统的b*值的变化率增大时,在上述隔热层中含有的ITO微粒等隔热剂和/或透明树脂的劣化大,上述试验之后,有时无法保持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光学特性、机械特性和物性等。
对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厚度没有特别限制,但从作为夹层玻璃的最低限度必需的耐贯通性或耐侯性的观点出发,优选的下限为0.3mm、上限为0.8mm。不过,根据提高耐贯通性等的需要,可以层叠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及其以外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来使用。
对制造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方法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在用挤压法、压延法(calender)、压制法(press)等通常的制膜法将上述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层制成薄片状后进行层叠的方法等,但更优选基于双轴同方向的挤压法,如果通过该方法,可以使得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浊度进一步改善。
对得到上述隔热层的方法没有特别限制,但通常使用在透明树脂中添加将ITO微粒等隔热剂均匀分散到有机溶剂中形成的分散液并进行混炼的方法。
对用于上述分散的有机溶剂没有特别限制,优选与使用的增塑剂同种的增塑剂。
对混合ITO微粒和有机溶剂的装置没有特别限制,例如通常使用行星式搅拌装置、湿式机械化学装置、亨舍尔混合机、均化器、超声波照射机等。
对在上述混炼中所使用的装置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挤压机、塑性变形图描记器、捏合机、班伯里混合器、压延辊等。其中,从连续生产的观点出发,还优选挤压机。
其中,对得到上述紫外线屏蔽层的方法没有特别限制,通常,在得到上述隔热层的方法中,使用添加紫外线阻隔剂代替ITO微粒等隔热剂的方法。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是具有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透射性优异的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率优异的紫外线屏蔽层至少1层的膜,所以通过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可以得到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透射性优异且在耐光性试验之后也不会损坏初期光学品质的夹层玻璃。
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成的夹层玻璃也是本发明之一。
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优选被配置成紫外线屏蔽层相对于隔热层成为外部光线入射侧。
如上所述,上述隔热层的耐侯性通常在很大程度上被所含有的ITO微粒等隔热剂的耐侯性所支配。为此被认为,当外部光线直接入射到上述隔热层时,通过具有高能量的紫外线区域的波长的光,上述ITO微粒等隔热剂自身和分散稳定剂等出现化学变化,同时直至对周边的树脂基质产生影响,耐侯性降低。因此,通过相对于上述隔热层将上述紫外线屏蔽层配置在外部光线入射侧,入射到上述隔热层的紫外线区域波长的光降低,可以防止隔热层的耐侯性的降低,其结果,可以防止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耐侯性的降低。
对用于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的玻璃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举出通常使用的透明板玻璃。其中,优选在900~1300nm的全波长区域透过率为65%以下的热射线吸收玻璃。这是因为,ITO微粒的红外线阻隔性在比1300nm长的波长侧较大,在900~1300nm的区域较小,由此,通过将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上述热线吸收玻璃层叠起来,跟与透明玻璃层叠起来的情况相比,即使对于相同的可见光线透射率,也可以降低太阳光透射率,可以提高太阳光阻隔率。
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中,也包括组合了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塑料薄膜的玻璃。具体而言,例如可以举出组合了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和不具有金属涂敷层的聚碳酸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等透明性的塑料薄膜的等夹层玻璃。这样的夹层玻璃使用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成,因此除了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透射性优异且在耐光性试验之后也不会损害初期光学品质之外,进而通过由塑料薄膜构成,提高防范性、耐贯通性。另外,还可以层叠玻璃以外的刚性体、例如金属、无机材料等和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后,用作减振材料。
本发明的夹层玻璃可以用于汽车的挡风玻璃和侧面玻璃、飞机或电车等交通工具的玻璃部位、建筑用玻璃等。另外,还可以用作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是由多层结构构成的多层系中间膜、例如多层系隔音中间膜,还可以用作功能性夹层玻璃。
本发明是至少分别具有1层或多于1层的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所以制成夹层玻璃时的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透射性优异,而且即使在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可见光线透射率也不会降低,初期光学品质不会受损。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举出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更为详细的说明,但本发明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实施例1)(1)聚乙烯醇缩丁醛的合成向2890g纯水中加入平均聚合度1700、皂化度99.2摩尔%的275g聚乙烯醇并加热溶解。将该反应体系温度调节至15℃,加入浓度为35重量%的201g盐酸和157g正丁醛,保持该温度使产物析出。然后,将反应体系在60℃下保持3小时以结束反应,然后用过量的水洗涤,从而洗掉未反应的正丁醛,用作为通用中和剂的氢氧化钠水溶液中和盐酸催化剂,再用过量的水水洗2小时并进行干燥,得到白色粉末状的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该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的平均丁缩醛化度是68.5摩尔%。
(2)紫外线阻隔剂、抗氧化剂混合增塑剂的制备相对于40重量份三甘醇-二亚乙基丁酸酯(3GO),加入0.8重量份作为抗氧化剂的2,6-二叔丁基一对甲酚(BHT,住友化学公司制,Sumilizer BHT)、0.8重量份作为紫外线吸收剂等的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公司制,Tinuvin326),搅拌混合直到成为均匀的透明溶液,得到增塑剂溶液。
(3)ITO分散增塑剂的制备相对于得到的增塑剂溶液40重量份,放入ITO粉末(三菱material公司制)1重量份,使用多磷酸酯盐作为分散剂,用卧式microbeads mill使ITO微粒分散于增塑剂中。
然后,在搅拌下向溶液中加入0.2重量份乙酰丙酮,得到ITO分散增塑剂溶液。
(4)隔热层的制造相对于得到的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100重量份,添加41重量份的ITO分散增塑剂溶液,并适量添加2-乙基丁酸镁,使Mg含量相对于整个系统为60ppm,用混炼辊充分熔融混炼,然后使用压力成形机在150℃下进行压力成形30分钟,得到平均膜厚为0.76mm的隔热层(A)。
(5)紫外线屏蔽层的制造相对于得到的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100重量份,添加40重量份的增塑剂溶液,并适量添加2-乙基丁酸镁,使Mg含量相对于整个系统为60ppm,用混炼辊充分熔融混炼,然后使用压力成形机在150℃下进行压力成形30分钟,得到平均膜厚为0.76mm的紫外线屏蔽层(A)。
(6)夹层玻璃的制造用透明的浮法玻璃(长30cm×宽30cm×厚2.5mm)夹住将得到的隔热层(A)和紫外线屏蔽层(A)各重叠1层而得到的2层夹层玻璃用中间膜的两端,并将其放入气囊(rubber bag)内,在2660Pa(20torr)的真空度下抽气20分钟后,抽气的状态下移到烘箱中,再在90℃下保持30分钟,并进行真空加压。对经过上述预压接的夹层玻璃,在高压釜中在135℃、压力1.2MPa(12kg/cm2)的条件下进行20分钟压接,从而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2)在ITO分散增塑剂的制备中,向得到的增塑剂溶液40重量份中,放入ITO粉末(三菱material公司制)2重量份,在隔热层的制造中,使其平均膜厚为0.38mm,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隔热层(B)。
除了使用隔热层(B)和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A)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3)在紫外线屏蔽层的制作中,加入0.2重量份作为抗氧化剂的2,6-二叔丁基一对甲酚(BHT,住友化学公司制,Sumilizer BHT)、0.2重量份作为紫外线吸收剂等的2-(2’-羟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公司制,Tinuvin326),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紫外线屏蔽层(B)。
除了使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和紫外线屏蔽层(B)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4)除了使用与实施例2一样制作的隔热层(B)和与实施例3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B)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5)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A),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6)在与实施例2一样制作的隔热层(B)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A),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7)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3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B),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8)在与实施例2一样制作的隔热层(B)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3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B),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9)在紫外线屏蔽层的制作中,使用以氧化硅进行涂敷的ZnO微粒(平均粒径为80nm)作为紫外线阻隔剂,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紫外线屏蔽层(C)。
除了使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和紫外线屏蔽层(C)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0)除了使用与实施例2一样制作的隔热层(B)和与实施例9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C)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1)在紫外线屏蔽层的制作中,使用CeO2微粒(平均粒径为80nm)作为紫外线阻隔剂,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紫外线屏蔽层(D)。
除了使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和紫外线屏蔽层(D)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2)除了使用与实施例2一样制作的隔热层(B)和与实施例9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D)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3)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9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C),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4)在与实施例2一样制作的隔热层(B)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9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C),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5)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11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D),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6)在与实施例2一样制作的隔热层(B)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11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D),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7)在紫外线屏蔽层的制作中,使用丙二酸酯系紫外线吸收剂(丙烷二酸、[(4-甲氧基苯基)-亚甲基]-二甲酯Clariant公司制,Hostavin“PR-25”)作为紫外线阻隔剂,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紫外线屏蔽层(E)。
除了使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和紫外线屏蔽层(E)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实施例18)在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的隔热层(A)的两面上,形成与实施例17一样制作的紫外线屏蔽层(E),制造3层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除此之外,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比较例1)与实施例1一样制作隔热层(A),只使用得到的隔热层(A),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比较例2)与实施例2一样制作隔热层(B),只使用得到的隔热层(B),与实施例1一样得到夹层玻璃。
通过以下的方法对在各实施例和比较例中制作的隔热层(A)和(B)的电磁波屏蔽性、浊度、可见光透射率和太阳光透射率、紫外线屏蔽层(A)~(E)的紫外线透射率、以及在各实施例和比较例得到的夹层玻璃的耐侯试进行评价。
(1)隔热层的电磁波屏蔽性关于用透明玻璃分别夹持隔热层(A)和(B)而制作的夹层玻璃,通过电磁波透射性KEC法测定(附近场的电磁波屏蔽效果测定),比较0.1~10MHz的范围的反射损失值(dB)和通常的板厚为2.5mm的浮法玻璃单板,记载了在上述频率下的差的最大/最小值。另外,关于2~26.5GHz的范围反射损失值(dB),在收发用的1对天线之间竖立600mm方形的样品,用频谱分析器接收来自电波信号发生装置的电波,来评价该样品的屏蔽性(远程场的电磁波测定法)。结果显示于表1。
(2)隔热层的浊度关于用透明玻璃分别夹持隔热层(A)和(B)而制作的夹层玻璃,按照JIS K 6714进行测定。结果显示于表1。
(3)隔热层的可见光透射率和太阳光透射率关于用透明玻璃分别夹持隔热层(A)和(B)而制作的夹层玻璃,使用直接记录式分光光度计(岛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Z8722以及JIS R 3106(1998),求出在380~780nm波长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另外,求出在300~2100nm的波长区域的太阳光透射率,计算出相对于可见光透射率的比例。
(4)紫外线屏蔽层的紫外线透射率关于用透明玻璃分别夹持紫外线屏蔽层(A)~(E)而制作的夹层玻璃,以SAE J1796为基准,测定紫外线透射率。结果显示于表2。
(5)夹层玻璃的耐侯试验关于在各实施例和比较例中制作的夹层玻璃,使用直接记录式分光光度计(岛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Z 8722以及JIS R 3106(1998),求出在380~780nm波长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进而,在下述S-Xenon(超级氙)照射试验之后同样进行测定,通过下述式(1),还通过与照射前的比较,求出ΔTv。结果显示于表3。
ΔTv=Tv(S-Xenon照射后)-Tv(S-Xenon照射前) (1)超级氙(S-Xenon)照射试验制备5×10cm的照射样品,用以下条件进行S-Xenon照射试验。
试验装置超级氙耐侯试验机(SX75 Suga试验机公司制)UV强度180mW/m2限定波长300~400nm黑色面板(black panel)温度63℃过滤器石英玻璃(内部)/#275过滤器(外部)照射时间100小时同样地,关于在各实施例和比较例中制作的夹层玻璃,使用直接记录式分光光度计(岛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Z 8722以及JIS R3106(1998),求出在380~780nm波长区域的可见光透射率,进而,在下述S-UV(超级UV)照射试验之后同样进行测定,通过下述式(2),还通过与照射前的比较,求出ΔTv。结果显示于表3。测定中将光线入射侧的第1层作为紫外线屏蔽层。
ΔTv=Tv(S-UV照射后)-Tv(S-UV照射前) (2)超级UV(SUV)照射试验制备5×10cm的照射样品,用以下条件进行SUV照射试验。
试验装置EYE SUPER UV TESTER(SUV-F11型,岩崎电气公司制)UV强度100mW/m2限定波长295~450nm黑色面板(black panel)温度63℃照射时间300小时表1

表2

表3

隔热(A)隔热层(A)隔热(B)隔热层(B)紫外线(A)紫外线屏蔽层(A)紫外线(B)紫外线屏蔽层(B)紫外线(C)紫外线屏蔽层(C)紫外线(D)紫外线屏蔽层(D)
紫外线(E)紫外线屏蔽层(E)由表1~3所示,就在各实施例和比较例中制作的隔热层而言,电磁波屏蔽性能均小于或等于10dB,浊度均小于或等于1.0%,可见光透射率均大于或等于70%,太阳光透射率均小于或等于可见光透射率的85%,在各实施例中制作的紫外线屏蔽中间膜的紫外线透射率小于或等于30%。
另外,就实施例的夹层玻璃而言,其根据耐侯试验前后的可见光线透射率计算出来的ΔTv都比比较例的夹层玻璃的根据在耐侯试验前后的可见光透射率计算出来的可见光线透射率ΔTv更接近于0,是耐侯性优异的夹层玻璃。
工业上的可利用性根据本发明,可以提供制成夹层玻璃时的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透射性优异、且即使在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之后可见光线透射率也不降低、初期光学品质没有受损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以及使用该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形成的夹层玻璃。
权利要求
1.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至少分别具有1层或多于1层的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层。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至少由隔热层和在所述隔热层的两个面上形成的紫外线屏蔽层这3层形成。
3.如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在将隔热层夹在选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高热射线吸收玻璃以及紫外线吸收玻璃中的两块玻璃之间而形成夹层玻璃时,隔热层在0.1MHz~26.5GHz频率下的电磁波屏蔽性能小于或等于10dB,浊度小于或等于1.0%,可见光透射率大于或等于70%,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长区域的太阳光透射率小于或等于可见光透射率的85%;在将紫外线屏蔽层夹在选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高热射线吸收玻璃以及紫外线吸收玻璃中的两块玻璃之间而形成夹层玻璃时,以SAE J1796为基准测定的紫外线透射率小于或等于60%。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隔热层含有透明树脂和隔热剂。
5.如权利要求1、2、3或者4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隔热层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缩醛树脂、20~60重量份增塑剂、0.0001~1.0重量份碱金属盐和/或碱土类金属盐、0.1~3.0重量份掺杂锡的氧化铟微粒、0.01~5.0重量份分散稳定剂、0.01~5.0重量份抗氧化剂,所述掺杂锡的氧化铟微粒的平均粒径小于或等于80nm,而且,粒径在100nm以上的粒子分散为小于或等于1个/μm2。
6.如权利要求1、2、3、4或者5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紫外线屏蔽层含有透明树脂和紫外线阻隔剂。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紫外线阻隔剂是从金属系、金属氧化物系、苯并三唑系、二苯甲酮系、三嗪系、苯甲酸酯系、丙二酸酯系、和草酸苯胺系中选择的至少一种紫外线吸收剂。
8.如权利要求6或者7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紫外线阻隔剂是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是氧化锌和/或氧化钛。
10.如权利要求8或者9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的表面被绝缘性金属氧化物所覆盖。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绝缘性金属氧化物是二氧化硅。
12.如权利要求8或者9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的表面被水解性有机硅化合物所覆盖。
13.如权利要求8或者9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金属氧化物系紫外线吸收剂的表面被硅酮系化合物所覆盖。
14.如权利要求1、2、3、4、5、6、7、8、9、10、11、12或者13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将该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夹在选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高热射线吸收玻璃以及紫外线吸收玻璃中的两块玻璃之间而形成夹层玻璃,进行照射100小时的超级氙的试验后,以JIS Z 8722和JIS R 3106(1998)为基准测定的可见光透射率的降低量小于或等于1.0%。
15.如权利要求1、2、3、4、5、6、7、8、9、10、11、12、13或者14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将该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夹在选自透明玻璃、绿色玻璃、高热射线吸收玻璃以及紫外线吸收玻璃中的两块玻璃之间而形成夹层玻璃,进行照射300小时超级UV的试验后以JIS Z 8722和JIS R 3106(1998)为基准测定的可见光透射率的降低量小于或等于3.0%。
16.一种夹层玻璃,其特征在于,使用权利要求1、2、3、4、5、6、7、8、9、10、11、12、13、14或者15所述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而构成。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其特征在于,至少分别具有1层或多于1层的隔热层和紫外线屏蔽层。由此,本发明的夹层玻璃用中间膜,即使在被一对玻璃所挟持而制成夹层玻璃的情况下,透明性、隔热性、电磁波透射性优良,即使在对上述夹层玻璃进行基于光的耐久性试验的情况下,在试验后可见光线透射率也不会降低,初期光学品质也不会损坏,能够得到耐侯性优异的夹层玻璃。
文档编号B32B17/10GK1898175SQ2004800388
公开日2007年1月17日 申请日期2004年12月14日 优先权日2003年12月26日
发明者深谷重一, 八田文吾 申请人:积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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