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除尘裱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7206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了一种除尘裱胶装置,属于商标印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商标印件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在其覆膜前,对其表面进行除尘,保证膜内没有任何颗粒杂质,否则在平整时极易出现产品压伤导致报废。现有的除尘裱胶过程通常是分别采用除尘装置先对其表面进行除尘,然后在拿到裱胶装置处进行裱胶,但是这种加工方式,在除尘完成后移动至裱胶装置的过程中,虽然距离很短,但是仍有可能会在表面粘上颗粒杂质。

而且对于铝板类印件,正常的静电除尘机只能除掉产品表面的浮尘,铝板表面的颗粒杂质等异物无法排除,且现有的静电除尘装置的宽度只有300mm,而生产过程中,通常会遇见超过此宽度的产品,导致无法除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除尘裱胶装置,通过将除尘裱胶设备集成到一台设备上,并且采用在钢辊上套装粘尘辊配合橡胶除尘辊进行除尘,保证了除尘效果,且能适用不用宽度的印件。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除尘裱胶装置,包括送料台和收料台,所述送料台和收料台之间设置有上下两个裱胶主滚轮,所述收料台的上下分别设置有送料辊,所述裱胶主滚轮与所述送料台之间还设置有上下两组对称的除尘装置,所述除尘装置包括橡胶除尘辊,所述橡胶除尘辊的上方设置有除尘钢辊,所述除尘钢辊上套装有可拆卸的、与所述橡胶除尘辊表面接触的粘尘辊。

前述的一种除尘裱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橡胶除尘辊两侧的支板,所述橡胶除尘辊的两端分别固定在所述支板上,所述支板的上端部还设置有第一气缸,所述第一气缸通过连接板与所述除尘钢辊相连接。

前述的一种除尘裱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送料台的上下方设置有两组对称的滑槽,所述支板可沿对应的滑槽水平移动,所述支板通过第二气缸驱动。

前述的一种除尘裱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气缸通过同一个气泵同步驱动。

前述的一种除尘裱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气缸通过同一个气泵同步驱动。

前述的一种除尘裱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与所述支板相垂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除尘裱胶设备集成到一台设备上,在除尘完成后立刻进行裱胶,避免有灰尘杂质再次落到印件表面,同时可以根据不同的产品需求,通过调节除尘压力保证除尘效果,并且采用在钢辊上套装粘尘辊配合橡胶除尘辊进行除尘,保证了除尘效果,且能适用不用宽度的印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除尘裱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除尘裱胶装置,包括送料台1和收料台2,所述送料台1和收料台2之间设置有上下两个裱胶主滚轮3,所述收料台2的上下分别设置有送料辊4,所述裱胶主滚轮3与所述送料台1之间还设置有上下两组对称的除尘装置,所述除尘装置包括橡胶除尘辊5,所述橡胶除尘辊5的上方设置有除尘钢辊7,所述除尘钢辊7上套装有可拆卸的、与所述橡胶除尘辊5表面接触的粘尘辊6。

通过将除尘裱胶设备集成到一台设备上,在除尘完成后立刻进行裱胶,避免有灰尘杂质再次落到印件表面,同时利用除尘钢辊7套装粘尘辊6,通过粘尘辊6和橡胶除尘辊5实现对印件表面的除尘,通过不同的产品选择不同宽度的粘尘辊6即可,能适用不用宽度的印件。

所述除尘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橡胶除尘辊5两侧的支板8,所述橡胶除尘辊5的两端分别固定在所述支板8上,所述支板8的上端部还设置有第一气缸10,所述第一气缸10通过连接板9与所述除尘钢辊7相连接,通过第一气缸10可以调节粘尘辊6与橡胶除尘辊5之间、橡胶除尘辊5与印件之间的压力,从而实现对除尘压力的调节,实现可以根据不同的产品需求,通过调节除尘压力保证除尘效果,当需要更换不同的粘尘辊6时,通过第一气缸10带动连接板9上移,使粘尘辊6与橡胶除尘辊5分离,便于更换。

所述送料台1的上下方设置有两组对称的滑槽12且所述滑槽12与所述支板8相垂直。

所述支板8可沿对应的滑槽12水平移动,所述支板8通过第二气缸11驱动,为了保证除尘后能够迅速完成裱胶,需要将裱胶主滚轮3尽可能的靠近橡胶除尘辊5,为了能够使送料辊4上的胶带顺利通过橡胶除尘辊5与裱胶主滚轮3之间,需要通过第二气缸11拉动支板8向前移动,使橡胶除尘辊5与裱胶主滚轮3之间的间隙增大,便于穿过胶带。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气缸10通过同一个气泵同步驱动,所述第二气缸11通过同一个气泵同步驱动,保证整个装置在移动过程中的同步性。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除尘裱胶装置,通过将除尘裱胶设备集成到一台设备上,并且采用在钢辊上套装粘尘辊配合橡胶除尘辊进行除尘,保证了除尘效果,且能适用不用宽度的印件。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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