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覆膜铁金属罐火焰烧灼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14198发布日期:2019-10-08 23:38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一种覆膜铁金属罐火焰烧灼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覆膜铁金属罐加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覆膜铁金属罐火焰烧灼装置。



背景技术:

覆膜铁金属罐在卷制成罐后,未经过烧制处理的金属罐在后续的喷绘和固化工序中常出现一些工艺上的问题,经过烧制过后的金属罐可以解决后续的喷绘和固化工序中的工艺问题,但是现阶段烧制的过程中火焰会出现逸散,且金属罐各个面的灼烧程度不均匀,喷火固化后的色彩不一致,影响美观性。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以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覆膜铁金属罐火焰烧灼装置,以解决现有覆膜铁金属罐烧制不均匀的问题。

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覆膜铁金属罐火焰烧灼装置,包括底板、吸风管、滚筒装置、火焰发生器、进罐装置和出罐装置,所述滚筒装置、出罐装置和进罐装置均固定在底板上,所述进罐装置位于滚筒装置的一侧,且进罐装置的进罐口处与滚筒装置的边缘处相接,所述出罐装置位于滚筒装置的正下方,所述火焰发生器位于滚筒装置的正上方,所述吸风管固定在滚筒装置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滚筒装置包括伺服马达、第一减速机、转轮支架、多个自转轮和公转轮,所述转轮支架固定在底板上,所述自转轮与公转轮位于转轮支架的正面,所述伺服马达和第一减速机位于转轮支架的背面,所述伺服马达与公转轮相连接,所述第一减速机与自转轮相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进罐装置包括滚道、进罐架和积罐器,所述滚道设置在进罐架的上方,所述积罐器设置在滚道的出口处,且积罐器位于滚筒装置的自转轮的正前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出罐装置包括第二减速机、传送带和脱罐器,所述脱罐器位于传送带的一侧,且位于传送带的正上方,所述第二减速机与传送带相连,所述脱罐器还位于自转轮的正前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吸风管位于滚筒装置的公转轮的中心部位处,且通过转轮支架进行固定,所述吸风管的吸风口开口向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设计的金属罐烧灼装置中通过滚筒装置实现金属罐在烧制过程中的自动旋转,且火焰发生器在金属罐自转的同时进行喷火,喷出来的火焰除了烧灼所需其他多余的火焰和热量经由吸风管吸走,保证了烧制的质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覆膜铁金属罐火焰烧灼装置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滚筒装置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进罐装置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出罐装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达到的技术效果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如图1-图4所示,本实施方式提供一种覆膜铁金属罐火焰烧灼装置,主要包括底板1、吸风管2、滚筒装置3、火焰发生器4、进罐装置5和出罐装置6,滚筒装置3、出罐装置6和进罐装置5均固定在底板1上,进罐装置5位于滚筒装置3的一侧,且进罐装置5的进罐口处与滚筒装置3的边缘处相接,出罐装置6位于滚筒装置3的正下方,火焰发生器4位于滚筒装置3的正上方,吸风管2固定在滚筒装置3上,本实施方式中的滚筒装置3包括伺服马达301、第一减速机302、转轮支架303、多个自转轮304和公转轮305,转轮支架303固定在底板1上,自转轮304与公转轮305位于转轮支架303的正面,伺服马达301和第一减速机302位于转轮支架303的另一侧,伺服马达301与公转轮305相连接,第一减速机302与自转轮304相连接,本实施方式中的进罐装置5包括滚道501、进罐架502和积罐器503,滚道501设置在进罐架502的上方,积罐器503设置在滚道501的出口处,且积罐器503位于滚筒装置3的自转轮304的正前方,出罐装置6包括第二减速机601、传送带602和脱罐器603,脱罐器603位于传送带602的一侧,且位于传送带602的正上方,第二减速机601与传送带602相连,脱罐器603还位于自转轮304的正前方,吸风管2位于滚筒装置3的公转轮305的中心部位处,且通过转轮支架303进行固定,吸风管2的吸风口开口向上,火焰发生器4的余量火焰通过吸风管2进行释放。

注意,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实用新型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