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05671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既可作为正常的指示交通的交通信号装置,又增加了广告功能的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交通信号装置是由带有普通透光面板的交通信号灯箱组和支撑装置组成的用来指示交通的,但它虽能起到正常指示交通的作用,但在飞速发展的今天,城市亮化已经作为一个城市向外来客人展示城市自身面貌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城市对外招商引资的重要辅助手段,而且随着商业的高度发达,广告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宣传手段已被众多商家采用,广告形式多种多样,广告信息无处不在。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是根据上述交通信号装置存在的问题开发的,其提供一种既可作为正常的指示交通的交通信号装置,又增加广告功能的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
本实用新型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包括有用来指示交通的交通信号灯箱组,所述的交通信号灯箱组上设有用来展示广告的广告板。
所述广告板设置在交通信号装置正面的上方、下方、左方、后方及支撑交通信号灯箱组的支撑装置上。
所述广告板由展示静态图片广告的广告板或展示动态图像广告的显示屏构成。
所述交通信号装置指示灯的透光面板是由将商品品牌标识或品牌图标标示在其上的透光材质制成的凸凹透光面板。
本实用新型优点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不但改变传统的交通信号装置外观,亮化城市环境,同时也极大的解决因商业发达造成的重要地段广告拥挤的问题,使在路口等停车信号车辆的司机和乘客观看信号灯时同,可以一目了然地观看到广告,极大地方便商家的商品广告宣传及顾客对商品信息的获取。


图1是传统的交通信号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的交通信号灯箱组结构示意图。
图2中1,广告板;2,交通信号灯箱;3,透光面板;4,支撑柱。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如图2所示,经支撑柱4支撑设在交通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箱组2,交通信号灯箱组2正面的上方、左方、右方、后方和支撑柱4上均设有可以展示广告用的广告板1,广告板1可由展示广告的广告板构成,也可以由展示动态图像广告的显示屏构成。并且,交通信号灯箱组2中信号灯的正面透光面板3是由可将商品商标或品牌图标标示在其上的透光材质制成的凸凹透光面板。
权利要求1.一种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包括有用来指示交通的交通信号灯箱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交通信号灯箱组上设有用来展示广告的广告板。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广告板设置在交通信号灯箱组正面的上方、下方、左方、后方或交通信号灯箱组的支撑装置上。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板由展示静态图片广告的广告板或展示动态图像广告的显示屏构成。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交通信号装置中指示灯的正面透光面板是由将商品商标或品牌图标标示在其上的透光材质制成的凸凹透光面板。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本实用新型带有广告功能的交通信号装置包括有用来指示交通的交通信号灯箱组,并且交通信号灯箱组上设有用来展示广告的广告板。其中广告板设置在交通信号装置正面的上方、下方、左方、后方及交通信号灯箱组的支撑装置上,指示交通的交通信号灯箱组中指示灯的正面透光面板是由将商品商标或品牌图标标示在其上的透光材质制成的凸凹透光面板。本实用新型不但亮化城市,同时增加了为商家设置商品广告的空间,并使乘客在交通路口等车时也可获取商品广告信息。
文档编号G09F13/04GK2718701SQ200420070280
公开日2005年8月17日 申请日期2004年8月12日 优先权日2004年8月12日
发明者张殿雷 申请人:张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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