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687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基板和设置在所述显示基板出光面侧的液晶透镜;其中,

所述显示基板包括:第一基底,设置在所述第一基底上的多个像素单元;每个所述像素单元均包括无机发光二极管;

所述液晶透镜包括多个透镜单元,所述透镜单元与所述像素单元对应设置,用于调节所述像素单元中的无机发光二极管的出光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显示基板与所述液晶透镜之间设置有平坦化层;每个所述透镜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平坦化层背离所述显示基板一侧的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一电极相对设置的第二基底,设置所述第二基底靠近所述第一电极一侧的第二电极,以及位于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的液晶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极为板状电极,所述第二电极为孔状电极。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极为板状电极,所述第二电极为条状电极。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的材料均为ITO。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任意两相邻的第二电极之间设置有黑矩阵。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像素单元还包括薄膜晶体管和驱动电极,所述薄膜晶体管的漏极通过驱动电极与所述无机发光二极管的第一极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机发光二极管包括依次设置在所述第一基底上的第一极、P型重掺杂层、发光层、N型重掺杂层、第二极。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薄膜晶体管包括氧化物薄膜晶体管。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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