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4983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



背景技术:

将动物或植物的整体或局部整理后,经过加工,保持其原形或特征,并保存在科研单位或学校的实验室中,供生物学等学科教学、科学研究或陈列观摩用的实物,称为生物标本。入橱标本要进行分类才便于利用。植物根、茎、叶花果实的干制标本,可按课本上的次序排列。分类标本在按照分类系统,分科排列。橱门上应有分科目录表,橱内要有分科标签,便于查找。如果标本中的叶片脱落,可用毛笔刷胶水(植物胶)在叶背面,按照自然姿态贴好,阴干。枝茎断裂的要用醋酸乙烯胶粘贴,再贴上胶水纸。台纸和盖纸破损的要调换新的。移动标本,手脚要轻,不要翻转颠倒。入橱标本,不要太挤。标本外借,要多用填纸包装,注意防潮。在生物教学的过程中,为了提高生物教学的质量,避免课堂上的枯燥乏味,也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的生物知识,生物老师一般会采用课本上的理论知识配合生物标本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生物教学。在生物教学过程中,需要同学亲自通过观察和记录标本的一些特征和习性,从而进一步学习。然而现有的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自动化程度低,使用不方便,因此我们需要一款新型的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来满足人们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包括标本展示器本体、凹槽、标本展示台、支撑柱、信号接收装置、底座、玻璃罩、转轴、伸缩杆、智能控制装置、气缸、移动轮,所述玻璃罩设置在标本展示器本体的顶部,所述凹槽设置在玻璃罩的表面,所述标本展示台设置在玻璃罩的下方,所述转轴设置在标本展示台的底部,所述伸缩杆连接在转轴的下方,所述支撑柱设置在伸缩杆的下方,所述气缸固定在支撑柱的底部,所述智能控制装置设置在气缸的表面,所述信号接收装置设置在智能控制装置的左侧,所述底座设置在标本展示器本体的下部,所述移动轮设置在底座的下方。

优选的,所述标本展示台的内部设有凹槽,且标本展示台通过凹槽与玻璃罩连接。

优选的,所述信号接收装置通过信号与外设的遥控装置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座的底部设有固定轴,且底座通过固定轴与移动轮转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造价低,安全高效;凹槽的设置能够方便玻璃罩的移动,方便标本的放置和回收;信号接收装置的设置能够和外设的遥控器相连接,方便老师的操作;气缸和伸缩杆的设置能够调整高度,方便学生观看标本;智能控制装置的设置能够智能化的控制气缸的运动;移动轮的设置方便该展示器的移动,为教学工作提高了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标本展示器本体;2、凹槽;3、标本展示台;4、支撑柱;5、信号接收装置;6、底座;7、玻璃罩;8、转轴;9、伸缩杆;10、智能控制装置;11、气缸;12、移动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包括标本展示器本体1、凹槽2、标本展示台3、支撑柱4、信号接收装置5、底座6、玻璃罩7、转轴8、伸缩杆9、智能控制装置10、气缸11、移动轮12,所述玻璃罩7设置在标本展示器本体1的顶部,所述凹槽2设置在玻璃罩7的表面,所述标本展示台3设置在玻璃罩7的下方,所述标本展示台3的内部设有凹槽,且标本展示台3通过凹槽与玻璃罩7连接,所述转轴8设置在标本展示台3的底部,所述伸缩杆9连接在转轴8的下方,所述支撑柱4设置在伸缩杆9的下方,所述气缸11固定在支撑柱4的底部,所述智能控制装置10设置在气缸11的表面,所述信号接收装置5设置在智能控制装置10的左侧,所述信号接收装置5通过信号与外设的遥控装置连接,所述底座6设置在标本展示器本体1的下部,所述移动轮12设置在底座6的下方,所述底座6的底部设有固定轴,且底座6通过固定轴与移动轮12转动连接。

工作原理:该生物教学用标本展示器在使用时,首先将标本放置在标本展示台3上,将玻璃罩7扣在标本展示台3上的凹槽2上,在展示时,可以利用外设的遥控装置控制,信号接收装置5接收到信号后,将信号传递给智能控制装置10从而控制气缸11的工作状态,通过伸缩杆9来调整高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