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及显示模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46051发布日期:2019-06-11 21:44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本申请涉及显示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显示面板及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在平板显示技术中,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oled)显示器具有轻薄、主动发光、响应速度快、可视角大、色域宽、亮度高和功耗低等众多优点,逐渐成为继液晶显示器后的第三代显示技术。

目前市面上的oled显示面板包括白光oled(woled)加彩色滤光片(cf)的方式。现有woled+cf的显示面板中蓝光能量较高,蓝光经过cf后能量未被完全利用,增加显示面板的功耗。

因此,目前亟需一种显示面板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及制作方法,以解决现有oled显示面板亮度均一性较差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申请提供一种显示面板,其包括衬底、位于所述衬底上的发光层、及位于所述发光层上彩膜层;

所述彩膜层包括色阻层、以及位于部分所述色阻层上的光致发光层,所述光致发光层内填充有光致发光材料。

在本申请的显示面板中,

所述发光层包括至少三个发光单元;

所述色阻层包括至少三个色阻单元;

一所述发光单元与一所述色阻单元对应。

在本申请的显示面板中,

所述光致发光区层包括至少一光致发光单元;

一所述光致发光单元对应一所述色阻单元。

在本申请的显示面板中,

所述色阻层包括第一色阻单元、第二色阻单元、及第三色阻单元;

所述第一色阻单元、所述第二色阻单元及所述第三色阻单元为红色色阻单元、绿色色阻单元、蓝色色阻单元中的任意一种;

所述第一色阻单元、所述第二色阻单元及所述第三色阻单元对应的色阻单元颜色相异。

在本申请的显示面板中,

所述光致发光单元位于所述第一色阻单元及所述第二色阻单元中的至少一者上。

在本申请的显示面板中,

所述第一色阻单元为红色色阻单元;

所述第二色阻单元为绿色色阻单元;

所述第三色阻单元为蓝色色阻单元。

在本申请的显示面板中,

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光源为白光。

在本申请的显示面板中,

所述光致发光层内填充有荧光材料、磷光材料或量子点中的一种。

在本申请的显示面板中,

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反射层;

所述反射层位于所述衬底与所述发光层之间。

本申请还提出了一种显示模组,其中,所述显示模组包括上述显示面板;

所述显示模组还包括位于所述显示面板上的偏光片层和盖板层。

有益效果:本申请通过在能量较低的绿色和红色色阻单元上填充光致发光材料,使得能量较高的蓝光激发红色色阻单元和绿色色阻单元所对应的光致发光单元辐射出的红光和绿光,使得woled面板中的蓝光得到充分利用,降低了显示面板的功耗,提升了显示面板的性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显示面板的第一种膜层结构图;

图2为本申请显示面板的第二种膜层结构图;

图3为本申请显示面板的第三种膜层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各实施例的说明是参考附加的图示,用以例示本申请可用以实施的特定实施例。本申请所提到的方向用语,例如[上]、[下]、[前]、[后]、[左]、[右]、[内]、[外]、[侧面]等,仅是参考附加图式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语是用以说明及理解本申请,而非用以限制本申请。在图中,结构相似的单元是用以相同标号表示。

请参阅图1,图1为本申请显示面板的第一种膜层结构图。

所述显示面板100包括阵列基板200、位于所述阵列基板200上的发光器件层300及位于所述发光器件层300上的彩膜层400。

所述阵列基板200包括衬底10和位于所述衬底10上的薄膜晶体管层20。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衬底10的原材料可以为玻璃基板、石英基板、树脂基板等中的一种。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衬底10还可以为柔性基板。所述柔性基板的材料可以为pi(聚酰亚胺)。

所述薄膜晶体管层20可以包括蚀刻阻挡层型、背沟道蚀刻型或顶栅薄膜晶体管型等结构,具体没有限制。本申请以顶栅薄膜晶体管型为例进行说明。

所述薄膜晶体管层20可以包括:遮光层、缓冲层、有源层、栅绝缘层、栅极、间绝缘层、源漏极、钝化层及平坦层。

所述发光器件层300包括形成于所述阵列基板200上的阳极层(未画出)、发光层30及阴极层(未画出);

所述阳极层形成于所述平坦层上。

所述阳极层主要用于提供吸收电子的空穴。

在本实施例中,以顶发射型oled器件为例进行说明,因此所述阳极层可以为非透明或者透明的金属电极。

所述发光层30形成于所述阳极层上。所述发光层30被像素定义层分割成至少三个发光单元301。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发光单元发出的光源为白光。

所述阴极层形成于所述发光层30上。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阴极层为透明材料。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发光器件层300通过过孔使得所述阳极层与所述源漏极电连接。

在一种实施例中,当所述阳极层为非透明材料时,发光层30产生的光线经过所述阳极层向远离所述衬底10方向投射。

请参阅图2,图2为本申请显示面板的第二种膜层结构图。

当所述阳极层为透明材料时,可以在背离所述阳极层上设置一反射层60,使得透过所述阳极层的光向远离所述衬底10方向投射。所述反射层60的设置使得所述发光层30发出的白色光源被充分利用。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反射层60位于所述衬底10与所述发光层30之间。

在一种实施例中,当所述阳极层为非透明材料时,所述反射层60还可以位于像素定义层中开口区的斜边上。

请参阅图1~图2,所述彩膜层400位于所述发光器件层300上。

所述彩膜层400包括色阻层40。

所述色阻层40包括至少三个色阻单元。

在一种实施例中,一所述色阻单元与一所述发光单元对应。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色阻层40包括第一色阻单元401、第二色阻单元402、及第三色阻单元403。

所述第一色阻单元401、所述第二色阻单元及所述第三色阻单元为红色色阻单元、绿色色阻单元、蓝色色阻单元中的任意一种。所述第一色阻单元401、所述第二色阻单元402及所述第三色阻单元403对应的色阻单元颜色相异。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色阻单元401为红色色阻单元,所述第二色阻单元402为绿色色阻单元,所述第三色阻单元403为蓝色色阻单元。

所述彩膜层400还包括位于所述色阻层40上的光致发光层50。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光致发光层50内填充有光致发光材料。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光致发光材料可以为荧光材料、磷光材料或量子点中的一种。

所述光致发光层50包括多个光致发光单元。

一所述光致发光单元对应一所述色阻单元。

所述光致发光单元位于所述第一色阻单元401及所述第二色阻单元402中的至少一者上。

在一种实施例中,所述光致发光单元的数量小于所述色阻单元的数量。

请参阅图1~图2,所述光致发光层50包括第一光致发光单元501和第二光致发光单元502。所述第一光致发光单元501位于所述第一色阻单元401上,所述第二光致发光单元502位于所述第二色阻单元402上。

由于所述第三色阻单元403为蓝色色阻单元。因此白光经过所述第三色阻单元403后发出蓝光。而与红光及绿光相比,蓝光的光强能量较大,红光和绿光的光强能量较小。

因此在发光单元的体积相同的前提下,所述蓝光未被充分利用。而为了保证显示面板100的发光强度的一致,在所述红色色阻单元和所述绿色色阻单元上设置有所述光致发光单元。

在显示面板100进行显示时,未被利用的蓝光向所述红色色阻单元及所述绿色色阻单元所对应的光致发光单元辐射,进而产生对应的红光和绿光。使得蓝光能够被充分利用,降低了显示面板100的功耗,提高了显示面板100显示的均一性。

请参阅图1,与红光相比,绿光的光强能量较大。因此在所述红色色阻单元与所述绿色色阻单元所对应的发光单元体积相同的前提下,所述第一光致发光单元501的体积大于所述第二光致发光单元502的体积。

请参阅图3,图3为本申请显示面板的第三种膜层结构图。

所述红色色阻单元所对应的发光单元的体积大于所述绿色色阻单元所对应的发光单元体积,所述绿色色阻单元所对应的发光单元的体积大于所述蓝色色阻单元所对应的发光单元体积。

所述显示面板100还包括位于所述发光器件层300上的封装层。

所述封装层可以位于所述彩膜层400上或者位于所述彩膜层400与所述发光器件层300之间。

本申请还提出了一种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包括显示面板及位于所述显示面板上的偏光片层和盖板层。所述封装层通过第一光学胶层与所述偏光片层粘接,所述偏光片层通过第二光学胶层与所述盖板层粘接。

所述显示模组的工作原理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工作原理相似,所述显示模组的工作原理具体可以参考所述显示面板的工作原理,这里不做赘述。

本申请提出了一种显示面板及制作方法,所述显示面板包括衬底、位于所述衬底上的发光层、及位于所述发光层上彩膜层;所述彩膜层包括色阻层、以及位于部分所述色阻层上的光致发光层,所述光致发光层内填充有光致发光材料。本申请通过在能量较低的绿色和红色色阻单元上填充光致发光材料,使得能量较高的蓝光激发红色色阻单元和绿色色阻单元所对应的光致发光单元辐射出的红光和绿光,使得woled面板中的蓝光得到充分利用,降低了显示面板的功耗,提升了显示面板的性能。

综上所述,虽然本申请已以优选实施例揭露如上,但上述优选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申请,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内,均可作各种更动与润饰,因此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界定的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