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设备及显示亮度调整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9216546发布日期:2022-03-12 11:33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显示设备及显示亮度调整方法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显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显示设备及显示亮度调整方法。


背景技术:

2.随着显示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移动电子设备的普及率提高,用户对显示设备屏幕占比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将光学器件(如,摄像头)设置在显示面板的副屏区下方是目前实现全面屏的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在屏下设置光学器件的方案中,光学器件处于工作状态时,副屏区充当透明玻璃的角色,在光学器件处于非工作状态时,副屏区也可以和主屏区一样进行显示。为了保证屏下光学器件能够获得足够的光线,通常会采用降低副屏区像素密度的方式来尽量提高副屏区的透光效果。但是,低像素密度会导致显示亮度降低,使副屏区和主屏区的显示亮度不一致,影响用户使用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克服上述技术背景中所提及的技术问题,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包括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包括主屏区和副屏区,所述显示设备还包括与所述副屏区对应设置的第一光感单元及与所述主屏区对应设置的第二光感单元;所述第一光感单元与所述第二光感单元位于所述显示模组远离显示面的一侧,所述副屏区为具有第一透光率的透光区域,所述主屏区具有第二透光率的透光区域,所述第一透光率与所述第二透光率不相同;所述显示模组还包括显示亮度调整组件,所述显示亮度调整组件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光感单元采集的所述副屏区的第一漏光强度、所述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光感单元采集的所述主屏区的第二漏光强度、以及所述第二透光率调整所述主屏区和/或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以减少所述主屏区和所述副屏区之间的亮度差异。
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主屏区包括屏幕指纹识别区域,所述第二光感单元设置于与所述屏幕指纹识别区域对应的位置;
5.优选地,所述第二光感单元设置于所述屏幕指纹识别区域与所述屏幕指纹识别区域对应的中框结构上。
6.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显示亮度调整组件包括:
7.差异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副屏区的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主屏区的第二透光率,确定所述主屏区和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差异;
8.差异调整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显示亮度差异调整所述主屏区和/或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
9.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差异计算模块用以配置为:
10.计算所述第一漏光强度与所述第一透光率的商,作为所述副屏区的第一显示亮度;
11.计算所述第二漏光强度与所述第二透光率的商,作为所述主屏区的第二显示亮
度;
12.计算所述第一显示亮度和所述第二显示亮度之间的差异作为所述副屏区和所述主屏区之间的显示亮度差异。
13.本技术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示亮度调整方法,应用于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包括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包括主屏区和副屏区,所述显示设备还包括与所述副屏区对应设置的第一光感单元及与所述主屏区对应设置的第二光感单元;所述第一光感单元与所述第二光感单元位于所述显示模组远离显示面的一侧,所述副屏区为具有第一透光率的透光区域,所述主屏区具有第二透光率的透光区域,所述第一透光率与所述第二透光率不相同;所述方法包括:
14.通过所述第一光感单元采集显示模组的副屏区的第一漏光强度,并通过所述第二光感单元采集所述显示模组的主屏区的第二漏光强度;根据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第二透光率,调整所述主屏区和/或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
15.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副屏区的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主屏区的第二透光率调整所述主屏区和/或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的步骤,包括:
16.根据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副屏区的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主屏区的第二透光率,确定所述主屏区和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差异;
17.根据所述显示亮度差异调整所述主屏区和/或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
1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副屏区的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主屏区的第二透光率,确定所述主屏区和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差异的步骤,包括:
19.计算所述第一漏光强度与所述副屏区的第一透光率的商,作为所述副屏区的第一显示亮度;
20.计算所述第二漏光强度与所述主屏区的第二透光率的商,作为所述主屏区的第二显示亮度;
21.计算所述第一显示亮度和所述第二显示亮度之间的差异作为所述副屏区和所述主屏区之间的显示亮度差异。
22.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采集显示模组的副屏区的第一漏光强度,并采集所述显示模组主屏区的第二漏光强度的步骤,包括:
23.在检测到所述副屏区和所述主屏区显示的实时图像相似度在设定范围时,采集显示模组的副屏区的第一漏光强度,并采集所述显示模组主屏区的第二漏光强度。
24.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25.获取待显示图像;
26.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中与所述副屏区位置对应的部分的第一待显示亮度及与所述主屏区位置对应的部分的第二待显示亮度;
27.在所述第一待显示亮度和所述第二待显示亮度的差异在设定范围内时,确定所述副屏区和所述主屏区的显示的图像相似度在设定范围。
28.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中与所述副屏区位置对应的
部分的第一待显示亮度及与所述主屏区位置对应的部分的第二待显示亮度的步骤,包括:
29.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中与所述副屏区位置对应的第一图像部分及与所述主屏区位置对应的第二图像部分;
30.计算所述第一图像部分的平均亮度作为所述第一待显示亮度,计算所述第二图像部分的平均亮度作为所述第二待显示亮度。
3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设备及显示亮度调整方法,通过设置在所述副屏区和所述主屏曲的第一光感单元和第二光感单元获取副屏区及主屏区的漏光强度,并结合所述副屏区的第一透光率和所述主屏区的第二透光率,可以计算获得所述副屏区和所述主屏区正面的显示亮度,从而调整主屏区和/或副屏区的显示亮度以减少主屏区和副屏区之间的亮度差异。如此,通过采集显示模组的漏光,可以实时地对主屏区和副屏区显示亮度差异进行动态调整,提高显示模组的显示亮度均一性,进而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附图说明
3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33.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主屏区和副屏区的示意图;
34.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设备结构示意图之一;
35.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设备结构示意图之二;
36.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屏幕指纹识别区域的示意图;
37.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设备结构示意图之三;
38.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显示亮度调整方法的步骤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9.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40.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1.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42.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申请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技术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
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43.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的实施例中的不同特征之间可以相互结合。
44.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显示设备,该显示设备可以为具有显示功能的电子设备,例如,该显示设备可以为手机、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智能穿戴设备等。
45.所述显示设备可以包括显示模组及位于所述显示模组远离显示面一侧的屏下图像采集组件,如,所述屏下图像采集组件可以包括屏下摄像头。为方便描述,在本实施例中,将所述显示模组的显示面一侧称为所述显示模组的正面,将所述显示模组远离所述显示面的一侧称为所述显示模组的背面。
46.请参照图1,为了提高屏下图像采集组件230的图像采集效果,所述显示模组中与所述屏下图像采集组件230所对应位置的像素间距相对较大,形成副屏区110,从而提高了图像采集时外部光线的透过率,以提升图像采集的效果。除所述副屏区110之外的主屏区120的像素间距相对较小,从而保证显示模组的总体显示清晰度。
47.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显示模组可以为oled显示模组,所述显示模组的oled发光层在发光时会向所述显示模组的背面漏光。请参照图2,所述显示设备还可以包括第一光感单元220及第二光感单元210,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与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位于所述显示模组远离显示面的一侧,即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和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设置于所述显示面的背面。具体地,所述副屏区110为具有第一透光率的透光区域,所述主屏区120具有第二透光率的部分透光区域,所述第一透光率与所述第二透光率不相同。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设置于与所述副屏区110对应的位置,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设置于与所述主屏区120的部分透光区域对应的位置。
48.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采集的数据包括所述副屏区110的背面的第一漏光强度,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采集的数据包括所述主屏区120的背面的第二漏光强度。其中,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和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可以设置于所述显示模组背面的支撑结构400上,例如,在所述显示设备为手机时,所述支撑结构400可以为手机的中框结构。
49.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可以为采用屏下图像采集组件230的显示设备中与所述屏下图像采集组件230搭配使用的屏下光感单元,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为本实施例中在所述主屏区120对应的位置增设的光感单元。
50.所述显示模组还包括显示亮度调整组件,所述显示亮度调整组件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采集的第一漏光强度、所述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采集第二漏光强度、以及所述第二透光率,调整所述主屏区120和/或所述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从而减小所述副屏区110和主屏区120之间的亮度差异。
51.具体地,所述显示亮度调整组件可以为具有一定数据处理能力的组件,例如,可以是所述显示模组的显示驱动芯片,或者可以是所述显示设备的逻辑处理芯片或处理器等,具体不进行限定。所述显示亮度调整组件可以预先存储有所述副屏区110的第一透光率及所述主屏区120的第二透光率,或者所述显示亮度调整组件可以从其他存储单元获取到预先存储的所述副屏区110的第一透光率及所述主屏区120的第二透光率,然后结合所述第一漏光强度和所述第二漏光强度进行相应的逻辑计算处理,并根据计算结果调整所述主屏区120和/或所述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
5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显示设备可以包括oled发光单元,所述显示亮度调整组件可以包括差异计算模块和差异调整模块。所述差异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副屏区的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主屏区的第二透光率,确定所述主屏区和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差异。所述差异调整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显示亮度差异调整所述主屏区和/或所述副屏区的显示亮度。
53.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差异计算模块用以配置为:计算所述第一漏光强度与所述第一透光率的商,作为所述副屏区的第一显示亮度;计算所述第二漏光强度与所述第二透光率的商,作为所述主屏区的第二显示亮度;计算所述第一显示亮度和所述第二显示亮度之间的差异作为所述副屏区和所述主屏区之间的显示亮度差异。
54.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请参照图3,所述显示模组远离显示面的一侧可能设置有不透光组件300,如用于避震的泡棉层。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显示模组的副屏区110和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之间的所述不透光组件300上可以具有第一透光区域320,所述显示模组的主屏区120和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之间的所述不透光组件300上可以具有第二透光区域310。
55.进一步地,所述显示设备可以具有屏幕指纹(fingerprint on display,fod)识别功能,请参照图4,所述显示设备的显示模组的主屏区120中可以具有至少一个屏幕指纹识别区域121。请参照图5,用于识别指纹的屏幕指纹识别组件500设置于所述屏幕指纹识别区域121之下的部分透光区域,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将所述屏幕指纹识别区域121对应的透光区域作为所述第二透光区域310,将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设置于所述屏幕指纹识别区域121的下方,即设置于所述屏幕指纹识别区域121远离出光面一侧的位置。如此,巧妙地利用了具有屏幕指纹识别功能的显示设备本身具有的透光区域,只需要在屏幕指纹识别区域121对应的透光区域增设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即可采集到所述主屏区120背面的第二漏光强度。具体地,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可以设置于与所述屏幕指纹识别区域121对应的中框结构上。
56.请参照图6,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显示亮度调整方法,所述显示亮度调整方法可以应用于本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设备。例如,与所述显示亮度调整方法的相关执行逻辑可以以软件代码的形式存储于所述显示设备的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软件代码可以由前述显示亮度调整组件执行时实现该显示亮度调整方法。下面结合图6对该方法的各个步骤进行详细阐述。
57.步骤s110,通过所述第一光感单元220采集所述显示模组的副屏区110背面的第一漏光强度,并通过所述第二光感单元210采集所述显示模组的主屏区120背面的第二漏光强度。
58.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漏光强度和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可以为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当前的瞬时漏光强度。如此,可以根据是第一漏光强度和所述第二漏光强度进行实时地显示亮度调整动作。在另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漏光强度和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可以为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在一段时间内背面的平均漏光强度,例如2秒内的平均光强度。如此,可以避免因待显示图像本身的迅速变化对采集到第一漏光强度和所述第二漏光强度的影响,提高数据采集的精度,降低后续调整动作执行的频率。
59.步骤s120,根据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第二透光率,调整所述主屏区120和/或所述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
60.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先根据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第二透光率,确定所述主屏区120和所述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差异。然后根据所述显示亮度差异调整所述主屏区120和/或所述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
61.具体地,因为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所采用的像素间距或材质不同,可能导致所述第一透光率和所述第二透光率不同;或者,因为所述显示设备中与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对应的位置存在结构差异,也可能导致所述第一透光率和所述第二透光率不同。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透光率及所述第二透光率可以为根据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的像素间距及材质计算出的透光率,也可以为通过预先测量获得透光率。
62.在获得所述第一漏光强度、所述第一透光率、所述第二漏光强度及所述第二透光率后,可以计算所述第一漏光强度与所述副屏区110的第一透光率的商,作为所述副屏区110的第一显示亮度,并计算所述第二漏光强度与所述主屏区120的第二透光率的商,作为所述主屏区120的第二显示亮度。然后计算所述第一显示亮度和所述第二显示亮度之间的差异作为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之间的显示亮度差异。
63.示例性地,记所述第一漏光强度为l1,所述第二漏光强度为l2,所述第一透光率为tr1,所述第二透光率为tr2,则所述显示亮度差异可以表示为l1/tr1-l2/tr2,或者,所述显示亮度差异也可以表示为(l1/tr1)/(l2/tr2)。
64.在本实施例中,在确定所述显示亮度差异之后,可以根据所述显示亮度差异调整所述主屏区120和/或所述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以减小所述主屏区120和所述副屏区110之间的显示亮度差异。例如,当所述显示亮度差异表示所述主屏区120的显示亮度大于所述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时,可以降低主屏区120的显示亮度、或提高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又或者在提高副屏区110的显示亮度的同时适应性降低主屏区120的显示亮度,最终使得副屏区110和主屏区120之间的显示亮度尽可能的趋于一致。具体地,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可以根据所述显示亮度差异计算并保存针对所述副屏区110或所述主屏区120的demura调整参数,然后由所述显示设备的demura补偿电路根据该demura调整参数对所述副屏区110或所述主屏区120的亮度进行调整。
65.在一些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由于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需要显示的图像本身可能存在一些亮度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则不应当减少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之间的亮度差异。因此,在本实施例中,可以在检测到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显示的实时图像相似度在设定范围时,再通过设置于所述副屏区110之下的第一光感单元220获得第一漏光强度,并通过设置于所述主屏区120之下的第二光感单元210获得第二漏光强度。
66.具体地,可以先获取待显示图像,然后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中,与所述副屏区110位置对应的部分的第一待显示亮度及与所述主屏区120位置对应部分的第二待显示亮度。
67.例如,获取待显示图像后,可以确定所述待显示图像中与所述副屏区110位置对应的第一图像部分及与所述主屏区120位置对应(如与屏幕指纹识别区域121位置对应)的第二图像部分,然后计算所述第一图像部分的平均亮度作为所述第一待显示亮度,计算所述第二图像部分的平均亮度作为所述第二待显示亮度。
68.在获得所述第一待显示亮度和所述第二待显示亮度后,检测所述第一待显示亮度和所述第二待显示亮度的差异是否在设定范围内时,若是,则确定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的显示的图像相似度在设定范围。
69.如此,可以排除待显示图像本身的亮度差异干扰,更准确地检测出所述副屏区110和所述主屏区120之间的亮度差异。
70.综上所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显示设备及显示亮度调整方法,通过获取副屏区及主屏区背面的漏光强度,可以确定副屏区和主屏区的亮度差异,从而调整主屏区和/或副屏区的显示亮度以减少该亮度差异。如此,通过采集显示模组的背面漏光,可以实时地对主屏区和副屏区显示亮度差异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用户使用体验。
71.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72.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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