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玻璃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67256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新型玻璃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玻璃装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新型玻璃板。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有两种能呈现特殊视觉效果的玻璃板第一种是具有漂浮视觉效果 的3D玻璃,另一种是具有闪光视觉效果的贴钻玻璃。上述两种玻璃虽各具特色,但也有各 自的缺陷3D玻璃虽有变化、飘逸、浮动的艺术效果,图案的立体感强,能凸显出图案的厚 重感,极具美感,观赏性和艺术性强,但是却没有闪闪发光的崭亮效果,不够夺目;然而,贴 钻玻璃虽有闪闪发亮的视觉效果和画龙点睛的美感,却没有变化、飘逸、浮动的立体视觉效 果,缺乏艺术性和观赏性,装饰效果一般。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既具有飘逸、变幻的效果,又能闪闪发光的新型玻 璃板。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玻璃板,所述玻璃板的一面 设有一层图案膜材,该图案膜材上至少设有两处镂空部,至少一处镂空部上粘有尺寸不小 于镂空部的立体光栅膜材,至少一处镂空部上粘有尺寸不小于镂空部的、镶嵌有人造钻石 的钻板。所述立体光栅膜材尺寸大于镂空部,立体光栅膜材粘贴在镂空部外侧。所述立体光栅膜材尺寸等于镂空部,立体光栅膜材镶嵌在镂空部内,且立体光栅 膜材与图案膜材外面相平齐。所述人造钻板尺寸大于镂空部,人造钻板粘贴在镂空部外侧。所述人造钻板尺寸等于镂空部,人造钻板镶嵌在镂空部内,且人造钻板与图案膜 材外面相平齐。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为1、该玻璃板具备3D玻璃和贴钻玻璃二者的优点,不仅具有变化、飘逸、浮动的艺 术效果,增强了图案的立体感,凸显出了图案的厚重感,而且同时具有闪闪发光的崭亮效果 和画龙点睛的美感,光彩夺目,极具美感,大大提高了观赏性和艺术性。2、图案膜材的镂空部外侧粘有立体光栅膜材和人造钻板,使该玻璃板具有层次 感、立体感鲜明,从上、下、左、右任何方向观看都具有较好的视角,视角开阔;且立体光栅膜 材和钻板相互衬托、相映生辉,提高了玻璃的观赏价值。3、本实用新型不但具有较好的装饰性、美观新颖,而且加工简单、无污染、能耗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的右视图;[0015]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图3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如图1和图2所示的新型玻璃板,在玻璃板1的一面设有一层图案膜材2,图案膜 材2是覆盖在玻璃板1上的遮盖油墨或者具有装饰效果的膜材。在图案膜材2上设置三处 镂空部3,在中部一处镂空部3的外侧粘贴有尺寸大于该镂空部3的立体光栅膜材4,使立 体光栅膜材4凸显于图案膜材2之上;在另两处镂空部3的外侧粘贴有尺寸大于该镂空部 3的钻板5,使钻板5凸显于图案膜材2之上,且在钻板5上镶嵌有起闪亮作用的人造钻石 或者氧化锆6。镂空部3可以是图案或者文字形状,镂空的图案或者文字之间为连续不间断的, 使图案膜材2为一整体。实施例2如图3和图4所示的新型玻璃板,其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立体光栅膜材4 和钻板5的尺寸分别与各自对应的镂空部3的尺寸相等,立体光栅膜材4和钻板5镶嵌在 各自对应的镂空部3内,且立体光栅膜材4和钻板5与图案膜材2外面相平齐。本实用新型不仅可以用于制作玻璃门、玻璃窗,还可广泛应用于宾馆、酒店、歌舞 厅、家庭等各种场所的吊顶、隔断、背景墙、壁柜门等位置,艺术性和观赏性强,美观新颖。
权利要求1.一种新型玻璃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板的一面设有一层图案膜材,该图案膜材 上至少设有两处镂空部,至少一处镂空部上粘有尺寸不小于镂空部的立体光栅膜材,至少 一处镂空部上粘有尺寸不小于镂空部的、镶嵌有人造钻石的钻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玻璃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光栅膜材尺寸大于镂空部, 立体光栅膜材粘贴在镂空部外侧。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玻璃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光栅膜材尺寸等于镂空部, 立体光栅膜材镶嵌在镂空部内,且立体光栅膜材与图案膜材外面相平齐。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新型玻璃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钻板尺寸大于镂空 部,人造钻板粘贴在镂空部外侧。
5.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新型玻璃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造钻板尺寸等于镂空 部,人造钻板镶嵌在镂空部内,且人造钻板与图案膜材外面相平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玻璃板,所述玻璃板的一面设有一层图案膜材,该图案膜材上至少设有两处镂空部,至少一处镂空部上粘有尺寸不小于镂空部的立体光栅膜材,至少一处镂空部上粘有尺寸不小于镂空部的、镶嵌有人造钻石的钻板。该玻璃板具备3D玻璃和贴钻玻璃二者的优点,不仅具有变化、飘逸、浮动的艺术效果,增强了图案的立体感,凸显出了图案的厚重感,而且同时具有闪闪发光的崭亮效果和画龙点睛的美感,光彩夺目,极具美感,大大提高了观赏性和艺术性。
文档编号B44F1/06GK201824773SQ201020513059
公开日2011年5月11日 申请日期2010年9月1日 优先权日2010年9月1日
发明者李洪涛 申请人:郑州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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