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0049阅读:1463来源:国知局
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光学仪器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



背景技术:

现有的立式显微镜的光学系统包括物镜和目镜,物镜按倍率分成4X物镜、10X物镜、40X物镜等。观察时如想变大或缩小观察,需要切换物镜来达变倍目的, 且不能连续变倍,这样导致对物件微观组织的观察很不方便。

为了达到连续变倍的目的,目前市面上出现了可以连续变倍的物镜,该物镜包括物镜座和套接在物镜座外且与物镜座转动配合的变倍套,物镜座内设有可沿物镜座轴线方向移动的补偿组和变倍组,变倍组和补偿组均通过连接件分别与变倍套中的两个曲线导槽插接,物镜座的侧壁上设置有供连接件滑动的滑槽,变倍套在物镜座外转动时,曲线导槽通过连接件带动变倍组和补偿组在物镜座内移动以调整补偿组和变倍组间距从而连续调节物镜倍率。但目前的可以连续变倍的物镜在连续变倍时,即变倍组和补偿组在物镜座内移动时,变倍组和补偿组之间的同心度很难保证,且变倍组和补偿组分别只靠单个连接件与变倍套中的曲线导槽插接,变倍组和补偿组在移动时,容易出现晃动、偏移的现象,存在稳定性差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变倍组和补偿组之间的同心度高、移动稳定性高的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以下结构的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包括物镜座、设置在物镜座的空腔中且可沿空腔轴线方向移动的变倍组和补偿组,物镜座的外壁上套接有变倍套,变倍组和补偿组均通过连接件分别与变倍套中的两个曲线导槽插接,物镜座的侧壁上设置有供连接件滑动的滑槽,变倍组包括变倍座,补偿组包括补偿座,变倍座与补偿座活动插接。

本发明的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其中,变倍座与补偿座活动插接是指,变倍座的周壁上设置有若干个沿变倍座周向分布的第一凸台,若干个第一凸台向补偿座一侧延伸形成用于容纳补偿座的第一凹槽,相邻第一凸台之间形成第一滑槽,补偿座的周壁上设置有若干个沿补偿座周向分布的第二凸台,若干个第二凸台向变倍座一侧延伸形成用于容纳变倍座的第二凹槽,相邻第二凸台之间形成第二滑槽,第一凸台插接在第二滑槽中,第二凸台插接在第一滑槽中,两个连接件分别与其中一个第一凸台的外壁和其中一个第二凸台的外壁固定。

本发明的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其中,第一凸台的数量为三个且均布在变倍座的周壁上,第二凸台的数量也为三个且均布在补偿座的周壁上。

本发明的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其中,第一凸台和第二凸台的大小和形状均相同。

本发明的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其中,第一凸台和第二凸台均为扇环状。

采用上述结构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通过采用变倍座与补偿座活动插接的结构,当变倍组和补偿组在物镜座内的空腔中移动时,变倍组和补偿组能够始终保持很好的同心度,从而能够保证本发明在连续变倍时的稳定度;且由于变倍座与补偿座活动插接,变倍组和补偿组组成了一体的结构,当变倍套转动时,曲线导槽能够通过两个连接件同时对变倍组和补偿组组成的一体结构进行作用,从而能够在变倍组和补偿组移动时,保证变倍组和补偿组的平稳性,避免变倍组和补偿组出现晃动、偏移的现象,提高了变倍组和补偿组移动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变倍座和补偿座配合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图3所示,在本具体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可连续变倍的显微镜物镜,包括物镜座1、设置在物镜座1的空腔11中且可沿空腔11轴线方向移动的变倍组2和补偿组3,物镜座1的外壁上套接有变倍套4,变倍组2和补偿组3均通过连接件5分别与变倍套4中的两个曲线导槽插接,物镜座1的侧壁上设置有供连接件5滑动的滑槽12,变倍组2包括变倍座21,补偿组3包括补偿座31,变倍座21与补偿座31活动插接,变倍座21与补偿座31活动插接是指,变倍座21的周壁上设置有若干个沿变倍座21周向分布的第一凸台22,若干个第一凸台22向补偿座31一侧延伸形成用于容纳补偿座31的第一凹槽23,相邻第一凸台22之间形成第一滑槽24,补偿座31的周壁上设置有若干个沿补偿座31周向分布的第二凸台32,若干个第二凸台32向变倍座21一侧延伸形成用于容纳变倍座21的第二凹槽33,相邻第二凸台32之间形成第二滑槽34,第一凸台22插接在第二滑槽34中,第二凸台32插接在第一滑槽24中,两个连接件5分别与其中一个第一凸台22的外壁和其中一个第二凸台32的外壁固定,第一凸台22的数量为三个且均布在变倍座21的周壁上,第二凸台32的数量也为三个且均布在补偿座31的周壁上,第一凸台22和第二凸台32的大小和形状均相同,第一凸台22和第二凸台32均为扇环状。

以上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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