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装置及相关投影系统与照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334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激光器、汇聚透镜、光引导件、第一透镜、散射装置和第二透镜;

第一激光器用于出射激光,光引导件用于将该激光沿第一光路引导至第一透镜,第一透镜用于将该激光聚焦至所述散射装置;

所述散射装置用于将所述激光散射为散射光,并将其出射光反射至第一透镜;

第一透镜还用于收集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至所述光引导件,所述光引导件还用于将第一透镜收集的光的部分沿第二光路引导至第二透镜,第二透镜用于控制所述光引导件引导来的光实现特定的光分布;

并且,第一激光器出射的激光经所述汇聚透镜汇聚至所述光引导件,以使得该激光经第一透镜入射所述散射装置的光路与所述散射光经第一透镜同一位置出射的光路匹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引导件包括反射镜和该反射镜周围的透光介质,该反射镜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小于第一透镜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面积的1/3,第一平面为垂直于第一透镜轴线的平面;该反射镜用于将来自第一激光器的激光沿第一光路反射至第一透镜,该透光介质用于将第一透镜收集的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的大部分沿第二光路透射至第二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引导件包括透光孔和该透光孔周围的反射镜,该透光孔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小于第一透镜在第一平面上的投影面积的1/3,第一平面为垂直于第一透镜轴线的平面;该透光孔用于将来自第一激光器的激光沿第一光路透射至第一透镜,该反射镜用于将第一透镜收集的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的大部分沿第二光路反射至第二透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引导件为分光滤光片,具有对所述激光部分透射部分反射的属性,用于将来自第一激光器的激光的部分光沿第一光路引导至第一透镜,将第一透镜收集的所述散射装置的出射光的部分光沿第二光路引导至第二透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发光装置还包括第二激光器,第一激光器出射的激光与第二激光器出射的第二激光合为一束激光并入射至所述汇聚透镜;所述光引导件还用于将第一透镜收集的第二激光的部分光沿第二光路引导至第二透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激光器为红色激光器、绿色激光器或红外激光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透镜用于控制所述光引导件引导来的光实现准直。

8.一种投影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9.一种照明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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