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056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框架,及设于主体框架上的光学系统,所述主体框架上设置有设备固定机构,以在光学系统外侧放置移动终端;所述光学系统包括两个光学镜片组,其中每个光学镜片组分别包括菲涅尔透镜和正透镜,所述菲涅尔透镜与正透镜相对设置,且所述菲涅尔透镜在背离正透镜的一侧端面设置为平面,另一侧端面设置为径向对称的菲涅尔面,所述正透镜在背离菲涅尔透镜的一侧端面设置为平面,另一侧端面设置为非球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透镜为平凸非球面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固定机构包括相对设置的两块夹紧片,以垂直方式设于两块夹紧片上的螺杆,以及用于调节两块夹紧片间距的旋钮;其中所述螺杆分别与两块夹紧片以螺纹方式连接,且两者的螺纹连接方向相反,所述旋钮与螺杆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杆设置在两块夹紧片的中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框架上设置有一挡光条,所述挡光条设置在两个光学镜片组之间的位置,以对置于设备固定机构上移动终端的显示屏进行分隔。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显示设备还包括瞳距调节机构,所述的两个光学镜片组分别嵌装在瞳距调节机构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瞳距调节机构包括相对设置的两个镜片框架,及用于调节两个镜片框架间距的调节齿轮,其中两个所述镜片框架上分别设置有齿条,且每个镜片框架上的齿条分别与调节齿轮进行啮合。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框架上设置有卡箍,且所述卡箍的两端分别插接在主体框架上并与主体框架固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箍由柔性材料制备而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框架上设置有档条,所述档条设置为折叠状结构,并相对于主体框架向下后弯折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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