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后盖、玻璃前盖、显示模组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5779阅读:527来源:国知局
一种玻璃后盖、玻璃前盖、显示模组及智能终端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玻璃后盖、玻璃前盖、显示模组及智能终端。



背景技术:

显示模组(包括但不限于LCD和OLED等)的表面一般都具有一层玻璃前盖以对显示模组进行保护,但是,光线强烈的情况下,玻璃前盖会反射光线产生眩光现象,不仅降低了显示模组的显示效果,还容易导致眼睛疲劳。现有技术中,一般通过在玻璃前盖的表面粘贴一层防眩光膜或者喷涂一层防眩光涂层,但是,这种防眩光方式在视觉上缺乏美感,另外喷涂和贴膜防眩光在工艺方面存在一些不稳定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玻璃后盖、玻璃前盖、显示模组及智能终端。该玻璃后盖和玻璃前盖通过其正面的防眩光微结构不仅可以起到防眩光作用,还能防指纹,并且防眩光微结构的亚光效果配合背面的颜色层,可以将玻璃呈现出一种仿陶瓷的视觉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玻璃后盖,包括玻璃基板,所述玻璃基板的正面通过刻蚀工艺形成有防眩光微结构,背面设置有颜色层。

进一步地,所述颜色层设置有图案。

进一步地,该玻璃后盖的边缘具有2D弧度、或2.5D弧度、或3D弧度。

一种玻璃前盖,包括玻璃基板,分为显示区域和外围区域,所述玻璃基板的外围区域的正面通过刻蚀工艺形成有防眩光微结构,背面设置有颜色层。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区域的正面上也刻蚀有防眩光微结构。

进一步地,该玻璃前盖的边缘具有2D弧度、或2.5D弧度、或3D弧度。

一种显示模组,包括上述的玻璃前盖。

一种智能终端,包括上述的玻璃后盖和/或上所述的玻璃前盖。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该玻璃后盖正面的防眩光微结构不仅可以起到防眩光作用,还能防指纹,并且防眩光微结构的亚光效果配合背面的颜色层,可以将玻璃呈现出一种仿陶瓷的视觉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玻璃后盖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玻璃后盖的A-A剖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玻璃前盖的示意图;

图4为土3所示的玻璃前盖的B-B剖面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液晶显示模组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OLED显示模组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另一OLED显示模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和2所示,一种玻璃后盖1,包括玻璃基板11,所述玻璃基板11的正面通过刻蚀工艺形成有防眩光微结构12,背面设置有颜色层13。

该玻璃后盖1正面的防眩光微结构12将所述玻璃基板11表面现有的平面结构变成毛面结构,对光线的反射也从平行反射变为漫反射,不仅可以起到防眩光作用,还能防指纹,并且防眩光微结构12的亚光效果配合背面的颜色层13,可以将整个玻璃后盖1呈现出一种仿陶瓷的视觉效果。

其中,所述颜色层13的具体颜色可以根据所需的仿陶瓷效果而定,不作限制;所述颜色层13可以根据需求而设置有不同的图案。

在对所述玻璃基板11刻蚀之前,可以先在所述玻璃基板11的背面上设置一层抗酸性保护层,该抗酸性保护层可以是抗酸性保护膜或者抗酸性油墨,以免所述玻璃基板11的背面被酸性的玻璃刻蚀液侵蚀,刻蚀完成后,脱去所述抗酸性保护层再丝印颜色层13。

该玻璃后盖1的边缘具有2D弧度、或2.5D弧度、或3D弧度。

实施例二

一种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等,该智能终端具有后盖板,其后盖板为实施例一中所述的玻璃后盖1。

实施例三

如图2和3所示,一种玻璃前盖2,包括玻璃基板21,分为显示区域22和外围区域23,所述玻璃基板21的外围区域23的正面通过刻蚀工艺形成有防眩光微结构24,背面设置有颜色层25。

该玻璃前盖2的外围区域23正面的防眩光微结构24的亚光效果配合背面的颜色层25,可以将玻璃前盖2的外围区域23呈现出一种仿陶瓷的视觉效果。

所述玻璃基板21的显示区域22正面上也刻蚀有防眩光微结构24。

该玻璃前盖2正面的防眩光微结构24将所述玻璃基板21表面现有的平面结构变成毛面结构,对光线的反射也从平行反射变为漫反射,不仅可以在显示区域22上起到防眩光作用,还能防指纹。

其中,所述颜色层25的具体颜色可以根据所需的仿陶瓷效果而定,不作限制;所述颜色层25可以根据需求而设置有不同的图案。

在对所述玻璃基板21刻蚀之前,可以先在所述玻璃基板21的背面上设置一层抗酸性保护层,该抗酸性保护层可以是抗酸性保护膜或者抗酸性油墨,以免所述玻璃基板21的背面被酸性的玻璃刻蚀液侵蚀,刻蚀完成后,脱去所述抗酸性保护层再丝印颜色层25。

该玻璃前盖2的边缘具有2D弧度、或2.5D弧度、或3D弧度。

实施例四

一种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等,该智能终端具有前盖板,其前盖板为实施例三中所述的玻璃前盖2。

实施例五

一种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等,该智能终端具有前盖板和后盖板,其后盖板为实施例一中所述的玻璃后盖1,前盖板为实施例三中所述的玻璃前盖2。

实施例六

如图5所示,一种液晶显示模组,包括背光源3、液晶显示面板4和实施例三中所述的玻璃前盖2。

实施例七

如图6和7所示,一种OLED显示模组,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5和实施例三中所述的玻璃前盖2,所述第一基板5和玻璃前盖2通过密封胶6密封固定,所述第一基板5面向所述玻璃前盖2的一侧设置有顶发光OLED器件7(如图6)或者所述玻璃前盖2面向所述第一基板5的一侧设置有底发光OLED器件7(如图7)。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但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的形式所获得的技术方案,均应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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