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导光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14548发布日期:2018-12-19 05:25阅读:137来源:国知局
一种玻璃导光板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导光板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讲,本发明涉及一种玻璃导光板。

背景技术

根据信息社会的发展,对各种类型的用于显示图像的显示装置的需求已在增长。近来,已利用了诸如液晶显示器(lcd)、等离子体显示面板(pdp)以及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装置的各种显示装置。

液晶显示装置应具有背光单元以从外部提供光。背光单元可以包括诸如光源、导光板、反射器和上片的子单元,并且还可以包括作为支撑结构的至少一个框架或底架(chassis),以支撑显示装置的侧面和背面。

在背光单元的组件当中,导光板(lgp)是用于将来自光源的光均匀地引导至整个显示装置的平面部件,并且可以包括出于均匀分布光等的目的而被形成在该平面部件的至少一个表面上的预定图案。

通常,导光板由诸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的透光塑料材料制成。

然而,尽管其具有高透光率,但由于塑料导光板应具有预定级别或更大的厚度以维持预定刚度等,因此塑料导光板已变成条状以纤薄化整个显示装置。

另外,塑料导光板具有以下缺点:由于较大的热膨胀系数和较高的湿溶胀性,因此塑料导光板在具有光源部件的布置方面有限制,并且需要额外的支撑结构。

为了克服塑料导光板的缺点,近来已考虑由玻璃材料制成的玻璃导光板。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玻璃导光板以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一个技术方案是:

一种玻璃导光板,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玻璃导光板本体,所述本体包括一出光面;

微纳结构层,所述微纳结构层包括聚合物层,所述聚合物层位于所述出光面或位于所述出光面相对侧,所述聚合物层远离所述本体的一侧设有微纳结构,形成微纳结构层。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折射率为n1,所述聚合物层折射率为n2,其中,所述n1与n2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5。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与所述微纳结构层之间设有粘结层。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折射率为n1,所述聚合物层折射率为n2,所述粘结层折射率为n3,其中,所述n1、n2以及n3任一两者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5。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微纳结构层与所述粘结层之间设有承载层。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折射率为n1,所述聚合物层折射率为n2,所述粘结层折射率为n3,所述承载层折射率为n4,其中,所述n1、n2、n3以及n4任一两者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5。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微纳结构为柱面镜、微透镜、拉丝纹、cd纹、菲涅耳透镜中一种或两种以上组合。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出光面相对侧设有反射层,当所述微纳结构层位于所述出光面相对侧时,所述反射层设于所述微纳结构层远离所述本体的一侧。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微纳结构表面设有光学结构,所述光学结构为凸起和/或凹陷结构。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光学结构为柱面镜、微透镜、拉丝纹、cd纹、菲涅耳透镜中一种或两种以上组合。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一种玻璃导光板,在出光侧采用聚合物形成的微纳结构或者采用贴合工艺使微纳结构位于出光面或出光面相对侧,这样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在玻璃导光板的良率,而且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置不同的微纳结构,更加方便并且成本也得到大大的降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玻璃导光板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图1中a-a’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种玻璃导光板又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种玻璃导光板又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一种玻璃导光板又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一种玻璃导光板又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发明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下面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本发明提供一种玻璃导光板,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玻璃导光板本体,所述本体包括一出光面;当光源的光线从入光面进入本体内,从出光面射出;

微纳结构层,所述微纳结构层包括聚合物层,所述聚合物层位于所述出光面或位于所述出光面相对侧,所述聚合物层远离所述本体的一侧设有微纳结构,形成微纳结构层;当所述的微纳结构层设于所述出光面一侧时,此时出光面相对侧设有反射层,光线在本体内传播,最后通过微纳结构射出,可以有效的防止光线在本体内全反射;当所述的微纳结构层这与所述出光面相对侧时,此时在所述微纳结构层远离本体的一侧设有反射层,这样通过微纳结构层以及反射层从出光面射出;其中,所述聚合物层可以是光固化或者热固化,所述微纳结构为凸起和/或凹陷结构,所述微纳结构为柱面镜、微透镜、拉丝纹、cd纹、菲涅耳透镜中一种或两种以上组合。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与所述微纳结构层之间设有粘结层,也就是微纳结构层做好以后,通过粘结层粘结于所述出光面或出光面相对侧,此时,所述微纳结构层为单层结构。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折射率为n1,所述聚合物层折射率为n2,其中,所述n1与n2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5。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折射率为n1,所述聚合物层折射率为n2,所述粘结层折射率为n3,其中,所述n1、n2以及n3任一两者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5。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微纳结构层与所述粘结层之间设有承载层,该种结构所述的微纳结构层设于所述承载层一表面,然后,承载层另一表面通过粘结层连接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承载层可以为pet、pmma、pc等一些透光性较好的材料。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折射率为n1,所述聚合物层折射率为n2,所述粘结层折射率为n3,所述承载层折射率为n4,其中,所述n1、n2、n3以及n4任一两者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5。

在其中一实施例中,所述微纳结构表面设有光学结构,所述光学结构为凸起和/或凹陷结构,这样在原有的微纳结构表面在设置光学结构,这样可以更好的使的光线更多的射出,其中,当所述光学结构为凹陷结构时,凹陷结构的深度可以等于所述微纳结构的高度,当然可以小于所述微纳结构的高度。所述光学结构为柱面镜、微透镜、拉丝纹、cd纹、菲涅耳透镜中一种或两种以上组合。

请参阅图1以及图2,一种玻璃导光板100,包括光源101以及玻璃导光板本体10;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包括一出光面,所述出光面设有微纳结构层,所述微纳结构层包括聚合物层40以及微纳结构20,所述聚合物层40可以为热固化胶或者光固化胶,例如uv胶,所述聚合物层40设于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的出光面,所述微纳结构20设于所述聚合物层40远离玻璃导光板本体10一侧,所述微纳结构20可以为凸起结构或者凹陷结构,所述微纳结构20为柱面镜、微透镜、拉丝纹、cd纹、菲涅耳透镜中一种或两种以上组合;所述微纳结构20表面还设有光学结构30,所述微纳结构为槽体结构、柱面镜、微透镜、拉丝纹、cd纹、菲涅耳透镜中一种或两种以上组合,所述光学结构30可以为凸起(图中未给出)或者凹陷结构,例如矩形槽或梯形槽;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出光面的相对侧设有反射层50,所述反射层50可以直接设于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也可以是与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之间存在一定间隙。这样可以很好的将光线更多的射出;当然,所述微纳结构层还可以设于所述反射层50与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之间(图中未给出)。

请参阅图3以及图4,提供的一种玻璃导光板,图3中微纳结构21表面的光学结构31,采用的为凹陷结构,且是具有一定弧度的形状,与图2不同;图4中的微纳结构22被光学结构32分割,此时,光学结构32的深度等于微纳结构22的高度,也可以说,光学结构32深度等于光学结构32所在处的微纳结构22高度。

请参阅图5,提供一种玻璃导光板,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与所述微纳结构层之间设有粘结层60,将微纳结构层贴合与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微纳结构层与所述粘结层60之间还可以设有承载层(图中未给出)。

请参阅图6,提供的一种玻璃导光板,聚合物层41远离玻璃导光板本体10一侧设有微纳结构,形成微纳结构层;该种导光板的微纳结构表面不设有微纳结构,通过粘结层60与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连接。

微纳结构层可以设于所述出光面相对侧,此时反射层50设于所述微纳结构层远离所述玻璃导光板本体10的一侧。

本发明提供一种玻璃导光板,在出光侧采用聚合物形成的微纳结构或者采用贴合工艺使微纳结构位于出光面或出光面相对侧,这样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在玻璃导光板的良率,而且根据不同的需求,设置不同的微纳结构,更加方便并且成本也得到大大的降低。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上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能够以很多不同于上面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发明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发明不受上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并且,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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