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显示面板及液晶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61276发布日期:2018-11-16 22:4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包括相对设置的阵列基板和彩膜基板以及位于所述阵列基板和彩膜基板之间的液晶层,所述阵列基板包括第一衬底基板以及形成在所述第一衬底基板上的薄膜晶体管阵列,所述彩膜基板包括第二衬底基板、位于所述第二衬底基板之上的黑矩阵和彩色色阻,所述彩色色阻位于所述黑矩阵之间,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衬底基板包括对应于所述彩色色阻的多个第一区域和对应于所述黑矩阵的多个第二区域,所述第一区域的折射率大于所述第二区域的折射率,使得倾斜入射到所述第一衬底基板的光线能够朝向所述黑矩阵之间的彩色色阻偏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衬底基板为光敏玻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区域和/或所述第二区域的各个部分具有变化的折射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区域具有从中心部分向边缘部分逐渐减小的折射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区域的边缘部分的折射率大于每个所述第二区域各个部分的折射率。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区域划分成多个条带,所述多个条带中偶数条带的折射率不同于奇数条带的折射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偶数条带的折射率均相同,所述多个奇数条带的折射率均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区域的折射率差值在0.01至0.21的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相邻的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区域之间的第三区域,所述第三区域的折射率介于所述第一区域与所述第二区域之间。

10.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以及背光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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