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包括:
第一基板;
第二基板,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设置;
液晶层,位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
多个像素电极,位于所述第一基板靠近所述液晶层的一侧;
以及多个发光元件,位于所述第一基板靠近所述液晶层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
位于所述第二基板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的探测组件,用于检测环境光的光参数;
以及光源控制电路,分别与所述探测组件和每个所述发光元件连接,用于根据所述光参数控制每个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参数包括光强;所述第一基板具有显示区域以及包围所述显示区域的周边区域;所述探测组件包括:
位于所述周边区域的至少一个第一传感器,每个所述第一传感器用于检测环境光的第一光强;
所述光源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光强调节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所述发光亮度与所述第一光强负相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参数还包括色温;所述多个发光元件中至少两个所述发光元件发出的光线的颜色不同;所述探测组件还包括:
位于所述显示区域的多个第二传感器,每个所述第二传感器用于检测环境光的第二光强和环境光的色温;
所述光源控制电路用于根据每个所述第二传感器检测到的第二光强和色温,调节所述第二传感器所在区域的不同颜色的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测组件还用于检测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的用户信号;
所述光源控制电路,用于若根据所述用户信号确定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存在用户,则根据所述光参数控制每个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具有显示区域以及包围所述显示区域的周边区域;所述探测组件包括:第三传感器;
所述第三传感器位于所述周边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发光元件中至少两个所述发光元件发出的光线的颜色不同;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
彩膜层,所述彩膜层位于所述第二基板靠近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所述彩膜层包括多个不同颜色的色阻块,每个所述发光元件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位于对应的一个所述色阻块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内,且每个所述发光元件发出的光线的颜色与对应的所述色阻块的颜色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
第一偏光层,所述第一偏光层位于所述第二基板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
以及第二偏光层,所述第二偏光层位于所述多个发光元件远离所述第一基板的一侧,所述第二偏光层包括多个偏光图案,每个所述偏光图案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覆盖一个所述发光元件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
其中,所述第二偏光层的偏振方向与所述第一偏光层的偏振方向垂直。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发光元件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与任一所述像素电极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不重叠。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发光元件为微型发光二极管。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像素电极均为反射电极。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显示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
位于所述第一基板上的多个像素电路,每个所述像素电路与一个所述像素电极连接,用于为所述像素电极提供驱动信号;
其中,每个所述像素电路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位于其所连接的像素电极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内。
13.一种显示基板中发光元件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控制如权利要求1至12任一所述的显示基板中的发光元件,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所述显示基板所处环境的环境光的光参数;
根据所述光参数控制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参数包括光强;所述显示基板包括第一传感器;所述根据所述光参数控制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包括:
若确定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存在用户,则根据所述第一传感器检测到的环境光的第一光强调节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调节后的所述发光亮度与所述第一光强负相关;
若确定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不存在用户,则保持所述发光元件为关闭状态。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参数还包括色温;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位于显示区域的多个第二传感器;
所述根据所述光参数控制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还包括:
根据每个所述第二传感器检测到的第二光强和色温,调节所述第二传感器所在区域的不同颜色的发光元件的发光亮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第三传感器;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第三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的用户信号,确定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是否存在用户。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第三传感器为摄像头,则所述根据所述第三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的用户信号,确定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是否存在用户,包括:
获取所述第三传感器拍摄到的图像;
若所述图像中包含人脸,则确定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存在用户;
若所述图像中不包含人脸,则确定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不存在用户。
18.根据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确定所述显示基板的出光侧存在用户,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检测到所述环境光中存在准直光,且所述准直光的光强大于光强阈值,则确定所述准直光照射至像素电极后经像素电极反射后的光线所照射到的目标区域;
若检测到所述用户位于所述目标区域,控制所述显示基板显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用于提醒用户离开所述目标区域。
1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驱动电路,以及权利要求1至12任一所述的显示基板;
所述驱动电路用于为所述显示基板中的像素电路提供驱动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