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操作充电元件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9091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门操作充电元件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成像设备,其中通过由门打开和关闭来操纵的机构而使接触充电元件移动而与光敏元件接触。
在例如打印机或复印机的激光成像设备中,均采用接触式充电,充电元件是成像设备的固定部件,而光敏元件是可移动调色剂卡座的一部分。为了移动该调色剂卡座,该充电元件必须从与光敏元件接触的位置移开。反之,当卡座插入到设备中,该充电元件必须移动而与光电导体元件接触。
在专利号为5,526,097的美国专利中公开了具有这种普通特性的系统,该系统的发明申请是本发明的代理人代理的。本发明采用了新型的设计,当装置的门关闭时机构两端的弹簧是充电元件的单独施力源,并且在门打开时,相同的弹簧提供保持门向上的力。
本发明采用了可转动地固定在设备门铰链上的第一连杆。第一连杆的相对端具有通过销子与承受充电元件的连杆形成较松的侧面安装。承受充电元件的第二连杆在设备内可转动地与边框联接。弹簧或其它有弹性的元件一端与第二连杆联接,相对的另一端与在门铰链的枢轴点上面的门铰链联接。
当门关闭时,较松的安装处于非接触位置,于是弹簧是仅有的主动地施力使充电元件向下与光敏元件接触,这样提供了控制力。当门打开时,铰接的连杆移动与销子接触,于是弹簧可向上支撑门。
在公开了第二连杆的特定的实施例中,该承受充电元件的第二连杆是大致的U形。从靠近充电元件端部上(如从推开的盖上)作用在第二连杆上的力通过枢轴点作用在边框上,于是可被抵消了。
现在参照附图一起来描述本发明的细节,其中

图1是本发明中采用的主要部件的顶部透视图;图2是在打印机门关闭时从图1右边看的侧视图,其中还可看出通过该机构移动的开关;图3详细示出了采用的松连接;图4是在打印机门打开时从图1右边看时的侧视图以及图5详细示出了联接器。
图1示出了在其两侧具有用1a、1b表示的两个边框元件的激光打印机1。打印机1具有为接近打印机1可向上旋转的门3。
门3可为各种目的而打开,如观察卡纸,以及定期地打开插入和移动卡座,该卡座包括如图示出的在安装状态的光电导体鼓5。鼓5是卡座的一部分,包括调色剂,调色剂施加元件与本发明无关,因此图中没有示出。如图2所示,并且如前面专利号5,526,097中公开的,该卡座具有将要描述的可向下推的顶部开关7(图2)。
充电滚柱9通过连杆11的一端和13的一端(图1)可转动地安装,连杆11和13大致地呈大写字母“U”形,并在它们的座套15和17分别通过销钉(未示出)可转动地安装在边框元件1a、1b上。
同样,门3具有铰链元件19,该元件具有为可转动而安装在打印机1的边框1c上的销子21。安装在打印机1边框上的对称的基本相同的铰链和销子处于门3(未示出)的另一侧。
充电滚柱9具有通过电线23加在其中的电势,电线23经过连杆11螺旋缠绕通到充电滚柱9末端的金属套筒25上。
参照图2进一步对机构进行描述,图2示出了从图1右边看到的机构。铰链19接收螺旋弹簧31的一端。弹簧31的相对端卡在连杆11的延伸部11a。弹簧31具有螺旋的部分和延伸的钩在铰链19上的根部31a。弹簧31经过销子21上面在铰链19和延伸部11a之间伸展。连杆33可旋转地固定如图2所示的位置中的弹簧31的上面铰链19上。然而,将要解释的是在图2中的位置中,连杆33不会给连杆施加力。
因此,在相对于图2中弹簧31有效地围绕铰链点15提供逆时针的力矩。这样使连杆11的左端向下,使充电滚柱9(最好见图1)与光电导体鼓5接触。在铰接点21上面弹簧31的定位也在门3上提供向上的偏置力。
从图2中还可以看出,开关7在卡座上(未示出)具有铰接铰链37,卡座容纳有光电导体5。开关7示出的一端具有延伸部或销钉39,在开关相对端(未示出)有相同的延伸部处在与连杆11的末端11b啮合的位置,相同的延伸部处在与连杆13的末端啮合的位置。开关传统上用于使光电导体避开光,并通过某些要安装的物理干涉而打开。在本实施例中开关具有来自弹簧的偏置力,该弹簧使延伸部39朝向连杆末端11b。连杆11和13保持开关打开。然而,由于开关7的力直接作用在铰接点15和17(图1)上,于是不太影响围绕铰接点15和17的力矩。
参见图3,图3示出了连杆33和连杆11的松连接。为描述方便,图3示出了从其操作位置向左离开的连杆33。与连杆11连接的连杆33的末端具有细长槽口33a,该槽口接收垂直地嵌在槽口33a中的销子51,但可使销子在槽口33a中侧向移动。在实际安装中,槽口33a位于连杆11的孔11c和11d之间,销子51穿过孔11c,槽口33a然后穿过孔11d。连杆33的长度和其与铰链19(图1)的连接点是选定好的,于是当连杆11处于图2的位置时,门3放下时,销子51不会与槽33a的两侧接触。
在图1中位置如普通的一样,门3向下锁闭。打印机1的操作者将向上拉门3,该门3通过施加足够的力以克服弹性锁栓(未示出)。弹簧31和固定在连杆13上的基本上相同的弹簧32提供向上力,从而回应未锁闭的门3而“弹跳”。操作者可以向上推门3,但是弹簧31和32(以及在门和边框之间的辅助弹簧(未示出))的力需足够以相对于图4中顺时针移动机构达到图4中所示的位置。当铰链19旋转时,在该转动的开始槽口33a的左边移动到与销子51接触。(对于固定在连杆13上的机构也是如此,可以理解该机构与图2、图3和图4描述的部件对称并基本上相同,特别指出的除外)。当铰链19旋转时,连杆33于是在使连杆11顺时针移动的方向上施加在销子51上一个力。弹簧31的根部与导向元件33b接触,该导向元件与臂33连为一体,于是避免了与打印机中的某些和本发明无关的部件发生干涉。(如图1所示,相同的导向元件33bb相反地垂直地布置在另一端。然而这根本没起作用而使用,于是连杆33和对应的与连杆13相连的连杆可作为相同部分来制造。同样地,弹簧32通过位于弹簧32的直线部分的连杆13延伸部的孔固定在连杆13上)为了关闭门3,操作者尽量推门3,一抵抗弹簧31和32的力而使机构返回到如图2中所示的状态。
图5示出了本机构的变化。连杆13具有下延伸部13a,该延伸部具有凸轮表面13b。安装在打印机1上的驱动连接器6为安装在卡座上容纳光电导体鼓5的部件提供扭矩。连接器61的位置由在销子65上转动的托架63来控制。托架63被弹簧偏压(弹簧未示出)以使联接器61向外移动。相对连接器62的托架63的末端具有与凸轮面13b接触的随动臂67。
如前面所述,当门3关闭时,连杆13围绕枢轴17逆时针转动。这就使随动件67向外移,使连接器61在弹簧的作用下向内朝安装卡座移动。反之,当门3打开时,凸轮13b顺时针移动,使连接器61向外,该凸轮使卡座在与连接器61不发生干涉的情况下移动。另外,该机构上的辅助部件为电线(未示出),用以在门3打开时打开(fuser nip)滚柱,该部件使机构处于准备消除卡纸的状态。另外,在门3的内部还有弹簧(未示出),该弹簧在当门3关闭时向下压容纳鼓5的卡座。另外,弹簧31固定在延伸部11a的外面,该弹簧提供在图1中的向左的力;该力通过使连杆11和13上的充电滚柱9产生移动直到移动到容纳鼓5的卡座外面表面(未示出)上,使充电滚柱9定位。
其它变化和修改是显而易见的或者说是可以预料的。
权利要求
1.一种门控制机构,包括具有边框的成像设备和可向上转动从而可靠近所述成像设备内部的门、第一连杆、第二连杆、销子和弹性元件;在向上靠近所述门处的所述成像设备中,所述第一连杆承受充电装置以与待充电的元件接触,在所述的成像设备中,所述第一连杆可转动地与所述边框联接;所述第二连杆在其第一末端通过具有朝向所述门的一端的细长槽口与所述的第一连杆联接;所述销子比所述槽的长度较窄,经过所述第一连杆和所述细长槽而延伸;所述第二连杆具有与所述第二连杆的所述第一末端离开的第二末端;所述门可转动地与所述边框联接并且可转动地与所述连杆的所述第二末端联接;以及所述弹性元件在其第一末端与所述第一连杆联接,其联接的位置与所述第一连杆可转动地与所述边框联接的位置分开;所述弹性元件具有与所述第一末端相对的第二末端,所述弹性元件与所述门联接,当门关闭时,其联接的位置位于所述门与所述边框可转动联接的所述位置之上一段距离处,当门关闭时,转动所述第一连杆以移动所述接触元件与所述待充电的元件接触;所述销子位于所述的细长槽口内,于是当门关闭时不会有力施加在所述细长槽口的所述端;当门关闭时,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二末端位于所述门可转动地联接到所述边框上的位置之上,于是打开所述门的向上的移动使所述第二连杆的所述第二末端朝向所述的销子,所述细长槽口的尺寸是这样的,当所述第二连杆朝向所述销子移动时使所述销子与所述细长的槽口的所述端接触,所述的接触从所述的弹性元件上提供力以使所述的接触元件从所述待充电的元件的接触中移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连杆是单个的元件,该元件大致为大写的字母“U”形。
全文摘要
激光打印机(1)的门(3)通过铰链(19)的销子(21)可转动地安装在打印机的边框(1c)上。当门关闭时,连杆(33)在销子之上的位置可转动地与铰链联接。连杆(33)在其相对铰链的末端具有细长的槽口(33a),其中在门关闭时,销子(51)不会与槽口的边缘接触。弹簧(31)于是使U形的连杆(11)围绕其枢轴点转动到边框上,使充电滚柱(9)与光电导体鼓(5)接触。当门手动地打开时,弹簧(31)提供向上的力,连杆(33)向上移动到槽口与销子(51)啮合的地方,该销子使连杆(13)和门(3)向上。充电滚柱作用在鼓上的力通过仅作为施力元件的弹簧来获得,于是提供了控制力。
文档编号G03G21/16GK1199188SQ9810874
公开日1998年11月18日 申请日期1998年5月8日 优先权日1997年5月9日
发明者约翰尼·A·科菲, 拉里·S·福斯特, 保罗·D·霍尔拉, 约翰·R·迈克因泰尔 申请人:莱克斯马克国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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