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51208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车载灯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载灯具,其包括光源、灯杆及底座,所述光源连接于所述灯杆一端,所述灯杆另一端位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灯杆另一端转动连接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灯杆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车载灯具包括驱动装置、主动轮、从动轮及传动带,所述驱动装置、主动轮及从动轮均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所述驱动装置驱动所述主动轮转动,所述主动轮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主动轮通过所述传动带带动所述从动轮转动,所述从动轮固定于所述灯杆另一端,所述从动轮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从动轮带动所述灯杆转动。本发明提供的车载灯具通过所述驱动装置、主动轮、从动轮及传动带带动所述灯杆旋转,使得所述灯杆能够平躺,以进一步降低所述车载灯具的高度。
【专利说明】 车载灯具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照明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载灯具。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车载灯具的灯杆通常通过一伸缩灯杆实现升降,从而可以在工作现场获得较高的高度,以提高照明范围。当车载灯具非工作状态时,将所述伸缩灯杆收缩,从而方便存储及运输。
[0003]由于伸缩灯杆是一个个套筒套设的,若套筒太短,则伸缩过程需要很长时间,若套筒太长,则伸缩效果不明显。所以现有的伸缩灯杆即使完全伸缩后,高度依然较高,依然对存储及运输造成一定影响。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降低灯杆高度的车载灯具。
[000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载灯具,其包括光源、灯杆及底座,所述光源连接于所述灯杆一端,所述灯杆另一端位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灯杆另一端转动连接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灯杆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车载灯具包括驱动装置、主动轮、从动轮及传动带,所述驱动装置、主动轮及从动轮均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所述驱动装置驱动所述主动轮转动,所述主动轮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主动轮通过所述传动带带动所述从动轮转动,所述从动轮固定于所述灯杆另一端,所述从动轮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从动轮带动所述灯杆转动。
[0006]其中,所述主动轮及从动轮均为带轮,所述传动带为皮带。
[0007]其中,所述主动轮及从动轮均为链轮,所述传动带为链条。
[0008]其中,所述主动轮直径大于所述从动轮直径。
[0009]其中,所述驱动装置为马达,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马达轴,所述马达轴驱动所述主动轮转动。
[0010]其中,所述马达轴固定连接于所述主动轮上。
[0011 ] 其中,所述马达轴通过传动件带动所述主动轮转动。
[0012]其中,所述传动件是皮带。
[0013]其中,所述底座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固定板,所述主动轮及从动轮均转动连接于所述两个固定板之间,所述驱动装置固定于一个所述固定板上。
[0014]其中,所述光源包括横梁、带轮、发光部及马达,所述发光部固定于所述横梁上,所述横梁转动连接于所述灯杆一端,所述横梁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带轮固定于所述横梁上,所述马达固定于所述灯杆上,所述马达转轴与所述带轮通过皮带传动。
[0015]本发明提供的车载灯具通过所述驱动装置、主动轮、从动轮及传动带带动所述灯杆旋转,使得所述灯杆能够平躺,以进一步降低所述车载灯具的高度。【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7]图1是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的车载灯具的示意图;
[0018]图2是图1的车载灯具的部分组件的示意图;
[0019]图3是图1的车载灯具的光源及灯杆的示意图;
[0020]图4是图1的车载灯具的驱动装置、主动轮、从动轮及传动带的示意图;
[0021]图5是图1的车载灯具的收起状态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0023]请一并参阅图1至图3,本发明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车载灯具100,所述车载灯具100包括光源10、灯杆20、底座30、驱动装置40、主动轮50、从动轮60及传动带70。所述光源10连接于所述灯杆20 —端21,所述灯杆20另一端22位于所述底座30上。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灯杆20能够伸缩,以适应不同高度的照明。
[0024]所述光源10包括横梁11、带轮12、发光部13及马达14。所述发光部13固定于所述横梁上11,所述横梁11转动连接于所述灯杆20 —端21。所述横梁11转轴00’平行于水平面,所述带轮12固定于所述横梁11上,所述马达14固定于所述灯杆20上,所述马达14转轴与所述带轮12通过皮带9传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横梁11中部固定两个相对设置的连接耳11a,所述灯杆20 —端21插于所述两个连接耳Ila之间,且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所述带轮12固定于一个所述连接耳Ila上,所述带轮12带动所述横梁11转动。为了精确控制仰俯角,所述皮带9为同步皮带。所述带轮12为同步带轮。当然,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马达14也可以直接驱动所述带轮12转动。
[0025]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底座30包括底板31、移动轮32、支脚33、支架34及箱体35。所述移动轮32安装于所述底座30上,用于方便所述车载灯具100移动。所述支脚33安装于所述底板31四角,用于所述车载灯具100固定状态时,支撑所述车载灯具100,防止所述车载灯具100移动。所述支架34固定于所述底板31上。
[0026]所述支架34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固定板34a及两个并排的梯形框架34b (请参阅图4)。所述两个固定板34a固定于所述两个梯形框架34b中部。所述箱体35收容所述梯形框架34b及收容部分所述固定板34a。所述箱体35顶部开设通孔35a,所述固定板34a由所述35a露出。当然,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箱体35顶部可以开设收容所述灯杆20的凹槽,从而完全收容所述固定板34a。
[0027]请一并参阅图1、图2及图4,所述驱动装置40、主动轮50及从动轮60均设置于所述底座30上。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驱动装置40收容于所述箱体35内。所述驱动装置40为马达,所述驱动装置40包括马达轴41,所述马达轴41驱动所述主动轮50转动。具体地,所述驱动装置40固定于一个所述固定板34a上,所述马达轴41固定连接于所述主动轮50上。当然,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主动轮50也可以通过传动件带动所述主动轮50转动,所述传动件可以是皮带、连杆等其他传动机构。
[0028]所述主动轮50的转轴NN’平行于水平面。本实施方式中,所述主动轮50为带轮,所述传动带70为皮带。所述主动轮50直径大于所述从动轮60直径。所述主动轮50转动连接于所述两个固定板34a之间。当然,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主动轮50也可以是链轮。所述传动带70也可以为链条。
[0029]所述从动轮60固定于所述灯杆20另一端22,所述从动轮60的转轴MM’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从动轮60带动所述灯杆20转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灯杆20另一端22开设缺口 22a,所述从动轮60固定于所述缺口 22a内。所述从动轮60为带轮。所述从动轮60转动连接于所述两个固定板34a之间,与所述主动轮50并排竖直安装。当然,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从动轮60也可以是链轮。所述车载灯具10通过皮带传动,具有传动平稳的优点。当所述灯杆20转动到需要的角度可以停止所述驱动装置40,所述驱动装置40停止即处于自锁状态,则所述灯杆20可以停在任意位置,适合任意角度的照明需要。
[0030]所述车载灯具100还包括控制电路(未图示),所述控制电路与所述驱动装置40及所述马达14均电连接。当需要照明时,所述控制电路控制所述驱动装置40带动所述从动轮60及所述灯杆20竖立,以用于远距离大范围照明。所述控制电路还可以控制所述马达14转动,所述马达14转动所述横梁11及发光部13,实现周围环境的照明。当所述车载灯具100不再使用时,所述控制电路控制所述驱动装置40带动所述从动轮60及所述灯杆20平躺在所述底座30上(请参阅图5),以进一步降低所述车载灯具100的高度。同时,由于所述箱体35具有一定长度,所述灯杆20平躺在所述箱体35上,可以充分利用所述车载灯具100长度方向的空间。
[0031]本发明提供的车载灯具通过所述驱动装置、主动轮、从动轮及传动带带动所述灯杆旋转,使得所述灯杆能够平躺,以进一步降低所述车载灯具的高度。
[0032]以上所述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载灯具,其包括光源、灯杆及底座,所述光源连接于所述灯杆一端,所述灯杆另一端位于所述底座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杆另一端转动连接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灯杆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车载灯具包括驱动装置、主动轮、从动轮及传动带,所述驱动装置、主动轮及从动轮均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所述驱动装置驱动所述主动轮转动,所述主动轮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主动轮通过所述传动带带动所述从动轮转动,所述从动轮固定于所述灯杆另一端,所述从动轮的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从动轮带动所述灯杆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及从动轮均为带轮,所述传动带为皮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及从动轮均为链轮,所述传动带为链条。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直径大于所述从动轮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为马达,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马达轴,所述马达轴驱动所述主动轮转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轴固定连接于所述主动轮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轴通过传动件带动所述主动轮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件是皮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固定板,所述主动轮及从动轮均转动连接于所述两个固定板之间,所述驱动装置固定于一个所述固定板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载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横梁、带轮、发光部及马达,所述发光部固定于所述横梁上,所述横梁转动连接于所述灯杆一端,所述横梁转轴平行于水平面,所述带轮固定于所述横梁上,所述马达固定于所述灯杆上,所述马达转轴与所述带轮通过皮带传动。
【文档编号】F21W101/02GK103836477SQ201210490698
【公开日】2014年6月4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27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27日
【发明者】周明杰, 郭瑞 申请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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