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LED前大灯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是一种用于汽车大灯的三面发光结构。
背景技术:
科技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尤其在飞速发展的现代,人类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私家车也趋于进入千家万户。在降低了门槛的同时,却毫不放松对安全性能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对于机动车来说,前大灯是尤为重要的一部分,其普遍采用发光角度为3600的S2型双灯丝灯泡,由于发光角度为3600,不仅有一部分光源损失,并且还造成灯部温度升高,同时光通量比较低,一般都还不到25LM/W。
现有的汽车大灯发光结构,一方面存在死角和发光不均匀,另一方面,在设置多个LED灯时需要配备较长的电源线,成本较高,连接结构复杂,导致产品体积过大。
因此,特别需要一种用于汽车大灯的三面发光结构,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发光结构存在死角、发光不均匀、成本高和结构复杂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汽车大灯的三面发光结构,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汽车大灯的三面发光结构,包括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所述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相互拼合形成灯柱,所述灯柱的端截面形状为三角形,在所述灯柱的外侧面上,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上分别设置灯珠。
在本实用新型中,还包括电源接头,所述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上的灯珠分别包含与灯柱电性连接的正极线路和负极线路,所述第一灯板上的正极线路电性连接第二灯板上的负极线路,所述第二灯板上的正极线路电性连接第三灯板上的负极线路,所述第三灯板上的正极线路和第一灯板上的负极线路分别电性连接电源接头的正负极。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灯珠为15W飞利浦灯珠。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分别为高导热铜基板。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灯柱的中心为中空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上分别喷涂超疏水疏油复合涂层。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用于汽车大灯的三面发光结构,与现有技术相比,通过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上灯珠的正极线路和负极线路采用特定的线路连接方式,能够使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上的线路相互交叉,最后形成一个正极电路和一个负极电路电性连接电源接头的正负极(通过一个电源接头连接正负极即可实现三面发光),与现有技术中,需要两个以上的电源接头才能实现两个以上面发光的方式相比,节约了产品空间,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的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第一灯板、第二灯板和第三灯板的正极线路和负极线路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4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5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6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图;
图7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8本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图9本实用新型灯柱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灯板;2、第二灯板;3、第三灯板;4、灯柱;5、灯珠;6、正极线路;7、负极线路;8、电源接头;81、正极;82、负极。
具体实施方式
在全部附图的视图中,对应的参考符号表示对应的部件。
一种用于汽车大灯的三面发光结构,包括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相互拼合形成灯柱4,灯柱4的端截面形状为三角形,在灯柱4的外侧面上,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上分别设置灯珠5,通过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上灯珠5的正极线路6和负极线路7采用特定的线路 连接方式,能够使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上的线路相互交叉,最后形成一个正极电路和一个负极电路电性连接电源接头的正负极(通过一个电源接头连接正负极即可实现三面发光),与现有技术中,需要两个以上的电源接头才能实现两个以上面发光的方式相比,节约了产品空间,降低了生产成本。
用于汽车大灯的三面发光结构,还包括电源接头,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上的灯珠5分别包含与灯柱4电性连接的正极线路6和负极线路7,第一灯板1上的正极线路6电性连接第二灯板2上的负极线路7,第二灯板2上的正极线路6电性连接第三灯板3上的负极线路7,第三灯板3上的正极线路6和第一灯板1上的负极线路7分别电性连接电源接头8的负极82和正极81。
灯柱4的中心为中空结构,达到方便设置通电线路的效果,节省了空间。
优选的实施方式中,灯珠5采用15W飞利浦灯珠,具有较高的发光亮度;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分别采用高导热铜基板,紧贴灯珠5时,具有较高的散热性能;LED前大灯的线路通过接头连接车载电源起到线路连接的防水、防震、防接反和防脱落的效果。
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上分别喷涂超疏水疏油复合涂层9,使第一灯板1、第二灯板2和第三灯板3具备自清洁功能,能够避免沾染灰尘,在长期的使用中,达到保障卫生等级的效果。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本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