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电筒的照明和漫射装置的制造方法_5

文档序号:9684605阅读:来源:国知局
制电路板可包括第一、第二和第=信号输出导线W及第一和第二弹黃 针,第一弹黃针连接至第一信号输出导线,第二弹黃针连接至第二信号输出导线,固定触点 连接至第=信号输出导线。旋转触头相对于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在第一位置、第二位置和 第=位置之间摆动。当处于第一位置时,旋转触头与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间隔第一距离并 且与第一弹黃针接触。当处于第二位置时,旋转触头与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间隔第二距离 并且与第一和第二弹黃针接触。当处于第=位置时,旋转触头与第一弹黃针、第二弹黃针和 固定触点接触。例如,第一距离的范围可为约0.5mm至约2mm。第一距离可大体上等于或大于 1.5mm。第二距离大体上等于第一距离的一半。
[0132] 电机信号设备可包括可选输出水平开关机构,用于通过手电筒用户控制的方式使 至少两个导体彼此相互连接。
[0133] 尽管W上已经说明并描述了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目前所设及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 员应理解还可W进行各种变体和修改,而且在不脱离本发明真实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各要 素可被等同替换。例如,手电筒的具体的光输出水平、改变手电筒的工作模式(或状态)的机 构W及电机信号设备的位置可与本说明书公开的不同。另外,任一个实施例中的特征和/或 要素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实施例中的联合使用。因此,本发明并不限于所公开的具体实施 例,还包括落入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的所有实施例。
【主权项】
1. 一种手电筒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纵轴的反射镜,主灯,次灯以及 透光材料的圆柱形元件; 所述反射镜包括: 第一端部,所述第一端部包括具有第一直径的第一轮圈以及具有第二直径的第二轮 圈; 第二端部,所述第二端部沿着所述纵轴与所述第一端部间隔设置,所述第二端部包括 具有第三直径的第三轮圈和具有第四直径的第四轮圈; 从第一轮圈延伸到第三轮圈的内表面,所述内表面为截平的抛物面形状;以及 从第二轮圈延伸到第四轮圈的外表面,所述外表面包括第一片段,所述第一片段为直 立圆锥的锥台的侧面; 所述主灯置于所述第三轮圈内部并延伸至所述内表面之上; 所述次灯包括面向所述第一片段的光源阵列,所述光源阵列排列成环形并邻近所述反 射镜的所述第二端部; 所述圆柱形元件最邻近所述反射镜,所述圆柱形元件包括: 邻近所述反射镜的所述第一端部的远端部; 邻近所述光源阵列的近端部; 从所述远端部延伸至所述近端部的内侧壁,所述内侧壁确定了面向所述反射镜的所述 侧面的内部通道,从而来自所述光源阵列的光进入到所述近端部,并且来自所述光源阵列 的光被所述反射镜的所述侧面反射而进入到所述内侧壁;以及 从所述远端部延伸至所述近端部的外侧壁,从而穿过所述近端部的光以及穿过所述内 侧壁的光从所述外侧壁射出以提供漫射光。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灯包括发光二极管。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二极管为单芯片封装 的发光二极管。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根据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ANSI F1 1-2009标准进行测量,所述主灯的光输出大体上等于或大于1000流明。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根据美国国家标准委员会ANSI F1 1-2009标准进行测量,所述主灯的光输出大体上等于或大于2000流明。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于所述次灯的所述光源阵 列为发光二极管阵列。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阵列围绕所述反射镜 的所述第二端部均匀分布。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还包括涂覆在所述 反射镜的所述内表面的反射涂层。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镜还包括涂覆在所述 反射镜的所述第一片段的反射涂层。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所述反射镜的所 述外表面上的工具附着位点,所述外表面位于所述第一片段和所述反射镜的所述第二端部 之间,从而所述工具附着位点允许支撑并操作所述反射镜而不会损坏所述反射镜。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附着位点包括环形 槽。12.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前部壳体,所述主灯、 次灯和圆柱形元件均连接至所述前部壳体。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灯设置在金属芯印制 电路板上,所述前部壳体散发所述金属芯印制电路板传导的热量。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壳体包括前部内侧 壁,所述前部内侧壁为不透明的且限制所述反射镜的所述第一片段的一部分。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形元件包括半透明 的工程材料。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半透明的工程材料包括 聚碳酸酯塑料。17.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碳酸酯塑料为彩色 的。18. -种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 为手电筒供电的供电电路,所述供电电路选择性地电连接至所述主灯以使所述主灯工 作,并且选择性地电连接至所述次灯以使所述次灯工作; 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电连接至所述供电电路以控制所述主灯和所述次灯的工作; 以及 电机信号设备,所述电机信号设备电连接至所述控制电路以产生一个或多个控制电路 输入信号以调节所述手电筒的工作。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电路包括微控制器, 所述微控制器用于接收所述一个或多个控制电路输入信号并使所述手电筒以多种工作模 式中的其中一种模式工作作为响应,所述多种工作模式包括: 第一工作模式,在所述第一工作模式下,所述主灯发射光且所述次灯不发射光;以及 第二工作模式,在所述第二工作模式下,所述主灯不发射光且所述次灯发射光。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工作模式包括第一多 个工作状态,所述第一多个工作状态包括: 第一工作状态,在所述第一工作状态下,所述主灯产生从所述反射镜的所述第一端部 发出的定向光束,相比于所述第一工作模式中的其他工作状态,所述定向光束的特征为光 输出为低水平; 第二工作状态,在所述第二工作状态下,所述主灯产生从所述反射镜的所述第一端部 发出的定向光束,相比于所述第一工作模式中的其他工作状态,所述定向光束的特征为光 输出为中水平;以及 第三工作状态,在所述第三工作状态下,所述主灯产生从所述反射镜的所述第一端部 发出的定向光束,相比于所述第一工作模式中的其他工作状态,所述定向光束的特征为光 输出为高水平。21.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工作模式包括第二多 个工作状态,所述第二多个工作状态包括: 第四工作状态,在所述第四工作状态下,所述次灯产生从所述圆柱形元件发出的漫射 光,相比于所述第二工作模式中的其他工作状态,所述漫射光的特征为光输出为低水平; 第五工作状态,在所述第五工作状态下,所述次灯产生从所述圆柱形元件发出的漫射 光,相比于所述第二工作模式中的其他工作状态,所述漫射光的特征为光输出为中水平;以 及 第六工作状态,在所述第六工作状态下,所述次灯产生从所述圆柱形元件发出的漫射 光,相比于所述第二工作模式中的其他工作状态,所述漫射光的特征为光输出为高水平。22.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工作模式包括第七工 作状态,在所述第七工作状态下,所述主灯产生从所述反射镜的所述第一端部发出的定向 光束,相比于所述第一工作模式中的其他工作状态,所述定向光束的特征为光输出为超高 水平。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工作模式包括第八工 作状态,在所述第八工作状态下,所述主灯产生从所述反射镜的所述第一端部发出的定向 光束,所述定向光束为频闪光。24.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信号设备包括开关设 备。25. 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信号设备包括按钮开 关。26. 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信号设备包括旋转式 开关。27. 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式开关包括: 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所述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包括多个信号输出导线;以及 旋转触头,所述旋转触头与所述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在操作上相关联,从而所述旋转 触头选择性地与所述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接触以将所述旋转触头电连接至所述多个信号 输出导线中的一个或多个。28.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还包 括一个或多个弹簧针以及面向所述旋转触头的固定触点。29.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包括 第一、第二和第三信号输出导线以及第一和第二弹簧针,所述第一弹簧针连接至所述第一 信号输出导线,所述第二弹簧针连接至所述第二信号输出导线,所述固定触点连接至所述 第三信号输出导线。30. 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触头相对于所述开关 电路印制电路板在第一位置、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之间摆动,从而当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 所述旋转触头与所述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间隔第一距离并且与所述第一弹簧针接触,当处 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旋转触头与所述开关电路印制电路板间隔第二距离并且与所述第 一和第二弹簧针接触,当处于所述第三位置时,所述旋转触头与所述第一弹簧针、所述第二 弹簧针和所述固定触点接触。31. 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离大体上等于或大 于Ο·8mm〇32. 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距离大体上等于所述 第一距离的一半。33. 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信号设备包括可选输 出水平开关机构,用于通过手电筒用户控制的方式使至少两个导体彼此相互连接。34.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工作模式,在所述 第三工作模式下,所述主灯和所述次灯均发射光。35. 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灯和所述次灯几乎平均 地从所述供电电路分享电能。3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直径D2大于所述第一 直径D1,所述第四直径D4大于所述第三直径D3。37. -种多模式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与漫射装置; 用于驱动主光源的主灯电路; 用于驱动次光源的次灯驱动电路; 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电连接至所述主灯电路和所述次灯电路以控制所述主灯和所 述次灯的工作; 电机信号设备,所述电机信号设备电连接至所述控制电路以产生一个或多个控制电路 输入信号以调节所述手电筒的工作;以及 供电电路,所述供电电路电连接至所述控制电路以为所述手电筒供电。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电筒照明与漫射装置。一方面,所述照明与漫射装置包括反射镜。所述反射镜包括具有截平的抛物面形状的内表面以及包括第一片段的外表面,所述第一片段为直立圆锥的锥台的侧面。所述照明与漫射装置还可包括位于所述反射镜内的主光源和位于所述反射镜外的次光源。所述次光源可包括面向所述第一片段的光源阵列。所述光源阵列排列成环。所述照明与漫射装置还可包括透光材料的圆柱形元件,所述圆柱形元件邻近所述反射镜。
【IPC分类】F21L4/00, F21Y115/10, F21V7/04
【公开号】CN105444023
【申请号】CN201510746793
【发明人】林民贤, 林启宇
【申请人】林民贤
【公开日】2016年3月30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5日
【公告号】US20160161069, WO201607854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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