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8855阅读:73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械加工用具,尤其是一种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械加工业包括切削加工、磨削加工、研磨加工以及特种加工和复合加工(如机械学研磨、超声磨削和电解抛光等),精密加工、超精密加工技术和微型机械成为现代化机械加工的发展方向之一,所以这就促使机械加工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以经济实用为出发点,满足不断发展的产品多样化和个性化需要。

夹紧机构是工件装夹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件定位后必须通过一定的机构产生夹紧力,把工件定位使其保持准确的定位位置,不会由于切削力、工件重力、离心力或惯性力等的作用而产生位置变化和振动,以保证加工精度和安全操作。现有的夹紧机构结构复杂,操作不方便,夹紧后力不稳定,影响了工件的加工。

中国专利ZL 2014206210140“一种用于机械加工的凸轮式夹紧机构”,可解决上述问题,但该方案存在如下技术问题:依靠气缸驱动,夹紧力有限,其次,凸轮在顶紧后由于其与夹臂之间呈压紧状,加工完成后凸轮不易回位,影响使用。由于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有必要对现有的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技术的不足而设计的一种夹紧力强的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

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一种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包括基座,基座上端面铰接有夹臂;在基座内靠左的位置设有内腔,在内腔内设有一根可移动的齿条;齿条上方设有空档区,空档区内设有一只可转动的凸轮,凸轮下端具有与齿条相配合的齿;凸轮上端面与夹臂底面接触,所述内腔内设有可升降的底座,所述齿条设有所述底座的滑槽中,所述底座两端设有轴承,两端的轴承间设有一根进给螺杆,所述进给螺杆的外端设有转盘,所述进给螺杆穿过所述齿条并与齿条上的第一螺孔螺接;所述基座底部设有导向杆和顶紧螺杆,所述导向杆固定设置在基座上,所述顶紧螺杆螺接在基座上的第二螺孔中,所述导向杆和顶紧螺杆的顶部嵌入在所述底座的底面。

这种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的工作原理是:操作人员手动操作转盘,转盘带动螺杆转动,螺杆与第一螺孔螺接,由此螺杆能使齿条作平移,从而带动凸轮转动,凸轮的凸出部向上抬下将夹臂尾端抬起,待加工的工件就被夹紧在夹臂前端;这样的驱动方式夹紧加强;加工完成后,操作人员手动操作顶紧螺杆,使其向下旋出一点,这样底座下落,凸轮和夹臂之间就不那么紧了,反向操作转盘可以使凸轮轻松回位,从而方便地取出工作。

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它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省力,夹紧力强,易于拆除加工完成后的工件,工作效率高,适合在机械加工业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1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描述的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包括基座1,基座1上端面铰接有夹臂2;在基座1内靠左的位置设有内腔3,在内腔3内设有一根可移动的齿条4;齿条4上方设有空档区5,空档区5内设有一只可转动的凸轮6,凸轮6下端具有与齿条4相配合的齿;凸轮6上端面与夹臂2底面接触,所述内腔3内设有可升降的底座7,所述齿条4设有所述底座7的滑槽中,所述底座7两端设有轴承8,两端的轴承8间设有一根进给螺杆9,所述进给螺杆9的外端设有转盘10,所述进给螺杆9穿过所述齿条4并与齿条4上的第一螺孔11螺接;所述基座1底部设有导向杆12和顶紧螺杆13,所述导向杆12固定设置在基座1上,所述顶紧螺杆13螺接在基座1上的第二螺孔14中,所述导向杆12和顶紧螺杆13的顶部嵌入在所述底座7的底面。导向杆12的作用是使得底座7只能作上下动,不能左右动,防止移位,导向杆12为相对均衡的左右两根。顶紧螺杆13的螺杆头可以制得大一点,便于操作。

这种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的工作原理是:操作人员手动操作转盘10,转盘10带动螺杆9转动,螺杆9与第一螺孔11螺接,由此螺杆9能使齿条4作平移,从而带动凸轮6转动,凸轮6的凸出部向上抬下将夹臂2尾端抬起,待加工的工件就被夹紧在夹臂2前端;这样的驱动方式夹紧加强;加工完成后,操作人员手动操作顶紧螺杆13,使其向下旋出一点,这样底座7下落,凸轮6和夹臂2之间就不那么紧了,反向操作转盘10可以使凸轮6轻松回位,从而方便地取出工作。

本实施例所描述的机械加工用的凸轮式夹紧机构,它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省力,夹紧力强,易于拆除加工完成后的工件,工作效率高,适合在机械加工业推广。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举例说明,明显地,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上述实施例。

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上述实施例所作的各种等同修改或补充,都应当落入本专利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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