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压检测锁定转换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0570阅读:631来源:国知局
倍压检测锁定转换电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两用逆变焊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用于检测逆变焊机电压输入来控制调节逆变焊机所需的电压控制切换倍压的倍压检测锁定转换电路。



背景技术:

由于供电电网分为220V和380V,逆变焊机为了能更好的适应电网,用户使用更加的方便,所以就产生220V和380V自适应逆变焊机,要实现这一功能可以通过两种方法实现,一种是通过切换主变器的初极,一种是通过倍压电路来实现,这就需要稳定的检测和转换电路。

现有两用电逆变焊机用压敏电阻检测输入电压,转换控制不能锁死,转换主变初极。上述产品存在的缺点是:检测电路和控制电路不隔离,控制电路容易受干扰产生故障;转换控制不能锁死,容易误转换造成过压使元件烧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倍压检测锁定转换电路,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检测电路和控制电路不隔离,控制电路容易受干扰产生故障;转换控制不能锁死,容易误转换造成过压使元件烧坏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倍压检测锁定转换电路,包括输入端,输入端与检测模块连接,检测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整流模块,整流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倍压切换模块,倍压切换模块的输出端连接有滤波模块,倍压切换模块还通过转换锁定控制模块与检测模块连接。

进一步的,整流模块由整流桥组成。

进一步的,滤波模块由滤波电容组成。

进一步的,检测模块由稳压管和光电耦合器组成。

进一步的,转换锁定控制模块由可控硅组成。

进一步的,倍压切换模块由继电器组成。

进一步的,输入端输入220V或380V交流电。

进一步的,检测模块包括稳压管ZD1、稳压管ZD2、二极管D1、光电耦合器U1A和电阻R12串联组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检测电路和转换锁定控制电路隔离,电路性能更加稳定,使用倍压切换模块,成本低,更实用,更稳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倍压检测锁定转换电路的电路方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倍压检测锁定转换电路的电路原理图。

图中,1-检测模块;2-整流模块;3-倍压切换模块;4-滤波模块;5-转换锁定控制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倍压检测锁定转换电路,其特征在于:包括输入端,所述输入端与检测模块1连接,所述检测模块1的输出 端连接有整流模块2,所述整流模块2的输出端连接有倍压切换模块3,所述倍压切换模块3的输出端连接有滤波模块4,所述倍压切换模块3还通过转换锁定控制模块5与所述检测模块1连接。

整流模块2由整流桥组成。滤波模块4由滤波电容组成。检测模块1由稳压管和光电耦合器组成。转换锁定控制模块5由可控硅组成。

倍压切换模块3由继电器组成。输入端输入220V或380V交流电。

检测模块1包括稳压管ZD1、稳压管ZD2、二极管D1、光电耦合器U1A和电阻R12串联组成。

本电路的检测输入电压是用稳压管和光耦来隔离检测的;转换控制是通过可控硅来触发控制转换,只要触发了就锁死,断电后才能复位;通过继电器切换滤波电容的输入来实现倍压。使用倍压电路比转化主变初极更实用、稳定,成本低。

如图2所示,P1、P2、P3为输入端,经过检测P2和P3输入端的电压来判断输入电压,检测是通过稳压管ZD1、稳压管ZD2来分压,二极管D1来整流,电阻R12限流,控制光耦U1A的导通,输入电压只有超出稳压管ZD1,稳压管ZD2的电压值之和,才能使光耦U1A发光,然后使光耦U2B导通,通过电阻R16触发可控硅Q2导通,把三极管Q1的栅极拉低,使倍压继电器J2、倍压继电器J3断开;要倍压继电器J2、倍压继电器J3复位必须把电源断掉,可控硅Q2复位后倍压继电器J2、倍压继电器J3才能复位;电压低于稳压管ZD1,稳压管ZD2电压值的相加值时,光耦U1A是不发光的,倍压继电器J2B和倍压继电器J3B是闭合的,通过电解电容C1~C6来倍压,使得输入电压为220V或380V,CN7和CN8输出都为DC530V~630V之间,从而满足焊机的主变压器所需的电压;通过光耦U2来隔离控制给定信号,调整输出功率,使机器更加稳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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