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压合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1596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压合设备,尤其涉及一种手动压合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针对汽车玻璃的压合,现有的压合设备通常为手动式或自动式,其中,自动式的压合设备结构较为复杂,成本较高,不利于推广应用。手动式的压合设备虽然结构较为简单,但是,存在操作不便的问题。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动压合设备,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手动压合设备,其包括:工作台、上压合机构、下压合机构以及锁合机构;

所述下压合机构位于所述工作台的工作面上,所述上压合机构枢转地设置于所述下压合机构的上方,所述上压合机构枢转至压合工位时,所述上压合机构和下压合机构闭合,二者之间形成压合型腔,所述上压合机构具有上压模,所述下压合机构具有与所述上压模相配合的下压模,所述锁合机构位于所述下压合机构的一侧,所述锁合机构选择性锁合所述上压合机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的改进,所述工作台上设置有控制面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的改进,所述手动压合设备还包括定位机构,所述定位机构包括上定位柱和下定位柱,所述上定位柱和下定位柱分别设置于所述上压合机构和下压合机构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的改进,所述上压合机构具有枢转轴,所述枢转轴安装于所述工作面上的安装座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的改进,所述锁合机构包括安装座以及与所述安装座枢转连接的锁合件,所述锁合件具有锁合位置,所述锁合件枢转至所述锁合位置时,所述锁合机构锁合所述上压合机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的改进,所述工作台的下方还设置有调节垫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便于推广应用。同时,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操作方便,且压合质量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一具体实施方式的平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用于汽车玻璃的压合。其包括:工作台10、上压合机构20、下压合机构30以及锁合机构40。

所述工作台10用于承载所述上压合机构20、下压合机构30以及锁合机构40。具体地,所述工作台10具有承载所述上压合机构20、下压合机构30以及锁合机构40的工作面。所述工作台10上设置有控制面板。此外,所述工作台10的下方还设置有调节垫脚。

所述上压合机构20、下压合机构30用于实现汽车玻璃的压合。所述下压合机构30位于所述工作台10的工作面上,所述上压合机构20枢转地设置于所述下压合机构30的上方。从而,压合时,可将上压合机构20枢转至压合工位处,此时,所述上压合机构20和下压合机构30闭合,二者之间形成压合型腔。进一步地,所述上压合机构20具有上压模,所述下压合机构30具有与所述上压模相配合的下压模。从而,通过所述上压模和下压模可实现对汽车玻璃的压合。

此外,所述手动压合设备还包括定位机构50,所述定位机构50包括上定位柱和下定位柱,所述上定位柱和下定位柱分别设置于所述上压合机构20和下压合机构30上。同时,所述上定位柱和下定位柱对应设置,从而,压合时,通过所述上定位柱和下定位可实现上压合机构20、下压合机构30之间准确合模。

所述锁合机构40用于上压合机构20、下压合机构30合模后,锁合所述上压合机构20,以保持二者位置相对固定。具体地,所述锁合机构40位于所述下压合机构30的一侧,所述锁合机构40选择性锁合所述上压合机构20。所述上压合机构20具有枢转轴,所述枢转轴安装于所述工作面上的安装座中。进一步地,所述锁合机构40包括安装座以及与所述安装座枢转连接的锁合件,所述锁合件具有锁合位置。从而,进行锁合时,可将所述锁合件枢转至所述锁合位置时,使其与所述上压合机构20相抵靠,以实现所述锁合机构40锁合所述上压合机构20。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便于推广应用。同时,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压合设备操作方便,且压合质量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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