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断裂加长钻头结构,其包括加长钻头(1)及自紧夹头(4),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断裂加长钻头结构还包括连接于所述自紧夹头(4)的钻套(3)及可拆卸地连接所述钻套(3)及所述加长钻头(1)的保险销(2),所述钻套(3)包括连接端及与所述连接端相背的固定端,所述固定端收容于所述自紧夹头(4);所述钻套(3)开设有贯穿所述连接端的盲孔,所述盲孔用于收容所述加长钻头(1)的根部,所述加长钻头(1)的根部与所述盲孔之间为过渡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断裂加长钻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长钻头(1)的根部开设有第一通孔,所述连接端开设有与所述盲孔相连通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与所述第二通孔共同用于收容所述保险销(2),所述保险销(2)与所述第一通孔之间为过渡配合,且所述保险销(2)与所述第二通孔之间也为过渡配合。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断裂加长钻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的中心轴与所述第二通孔的中心轴重合;所述第一通孔的形状及尺寸与所述保险销(2)的形状及尺寸相对应;所述第二通孔的形状及尺寸与所述保险销(2)的形状及尺寸相对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断裂加长钻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长钻头(1)的根部的形状及尺寸与所述盲孔的形状及尺寸相对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断裂加长钻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钻套(3)是由硬质金属材料制成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断裂加长钻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销(2)满足在钻削过程中承受扭转力矩时不损坏,同时其还满足在出现使所述加长钻头断裂的因素时先自行断裂。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断裂加长钻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长钻头(1)的根部端面贴附在所述盲孔的底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