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精密定位的工件折弯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0157阅读:343来源:国知局
带有精密定位的工件折弯治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裁割领域,具体而言,尤其涉及一种带有精密定位的工件折弯治具。



背景技术:

现有的工件折弯定位是靠操作人员用眼睛观察工件是否对准定位,通过手工移动工件调整,然后用压板和螺丝将工件手工压紧,这种定位方式不准确,比较粗,主要是依靠操作人员的经验,而且每次定位都不一样,因而折弯下的废料也不一样,即废料每次有多有少,每次折弯后的工件形状不一样,造成每次折弯时的起点与终点也都不一致,每次折弯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调整,导致工作效率低,极大地浪费了人工成本。而且针对具有斜角的工件折弯更为繁琐,极大地影响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有精密定位的工件折弯治具。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带有精密定位的工件折弯治具,包括水平设置的底座以及所述底座上设置的用于将工件折弯的折弯机,所述底座上设有一定位件,所述定位件可自转的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定位件枢轴连接一挡板的一端,所述挡板的转动轨迹与所述底座垂直,所述挡板的另一端通过所述底座上设置的限位机构限位。

优选的,所述定位件的侧壁设置有一延伸到所述定位件顶部的凹槽,所述凹槽内通过定位销枢轴设有所述挡板,所述挡板的幅面与所述底座相垂直。

优选的,所述限位机构包括所述底座上的设置的一组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上均有一与所述挡板相匹配的限位槽,一组所述限位块呈圆弧状分布。

优选的,所述限位机构是一个呈圆弧形的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上间隙设置有一组与所述挡板在不同的旋转角度匹配的限位槽。

优选的,任一所述限位槽靠近所述定位件的一端到所述定位件的距离小于所述挡板的长度。

优选的,所述底座上设置的用于通过磁力吸附卷材的复数个电磁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结构简单巧妙,通过设置可水平旋转的挡板,可以根据不同工件的要求,调整挡板的旋转角度,能很好地解决具有斜角的工件对准折弯的问题,适用范围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此时,工件为直角;

图3: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此时,工件为斜角;

图4:本实用新型定位件的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所示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但这些实施方式并不限于本实用新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做出的结构、方法、或功能上的变换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带有精密定位的工件折弯治具,包括水平设置的底座1以及所述底座1上设置的用于将工件9折弯的折弯机8,所述底座1上设有一定位件2,所述定位件2可自转的设置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定位件2的侧壁设置有一延伸到所述定位件顶部的凹槽3,所述凹槽3内通过定位销4枢轴设有所述挡板5,所述挡板5的幅面与所述底座1相垂直。所述挡板5可通过所述定位销4在所述凹槽3内上下摆动。

所述挡板5的转动轨迹与所述底座1垂直,所述挡板的另一端通过所述底座1上设置的限位机构6限位。所述限位机构6是一个呈圆弧形的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上间隙设置有一组与所述挡板5在不同的旋转角度匹配的限位槽。

任一所述限位槽靠近所述定位件2的一端到所述定位件2的距离小于所述挡板的长度。

所述限位机构6包括所述底座1上的设置的一组限位块7,所述限位块7上均有一与所述挡板5相匹配的限位槽,一组所述限位块7呈圆弧状分布。

所述底座1上设置的用于通过磁力吸附卷材的复数个电磁铁。

下面简单阐述一下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先根据所述工件9的斜角角度,先人工将所述挡板5通过所述定位销4向上转动,使所述挡板5与所述限位块7直接无接触,然后转动所述定位件2到相应角度后,将所述挡板5的另一端放置到与所述工件9的斜角相匹配的所述限位块7的限位槽内,然后将所述工件9放置于所述底座1上,使所述工件9的斜边与所述挡板5相对齐紧贴,如附图4所示,然后通过所述折弯机8开始进行折弯,此工序反复循环,达到批量生产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要体现在:结构简单巧妙,通过设置可水平旋转的挡板,可以根据不同工件的要求,调整挡板的旋转角度,能很好地解决具有斜角的工件对准折弯的问题。

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上文所列出的一系列的详细说明仅仅是针对本实用新型的可行性实施方式的具体说明,它们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艺精神所作的等效实施方式或变更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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