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导柱式四点位同时铆压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6126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一种导柱式四点位同时铆压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铆压机构设备领域,具体来说是一种导柱式四点位同时铆压机构。



背景技术:

电机端盖是电机的主要连接部件,目前市场上的电机有大部分都是采用铸铝端盖,所通用的止口定位端盖一般都是依靠后期的机加工来实现止口最终尺寸和精度。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端盖设计的用料越来越少,端盖的强度越来越差,端盖止口在机加工过程中,由于受夹具夹持的影响,端盖变形不可避免,止口加工尺寸随着应力的恢复发生变化,加工精度无法保证,严重影响到电机的组装精度,影响到电机的各项性能稳定性,因此,现有止口机加工的存在,增加了端盖产生不良品的机率,增加了加工成本。

而且根据目前的电机壳端盖加工工艺,普遍都是采用两台双点铆压四边的止口,这过程中耗时耗力,生产效率较低,同时影响了安装与进位的精准度;现在的工业生产与加工讲究的是质量与效率,尤其是面对产品的大规模生产,生产效率与质量的平衡将会成为生产或加工企业的首要指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陷和不足,提供了一种导柱式四点位同时铆压机构,实现了对电机端盖止口的准确铆压,节省加工时间。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导柱式四点位同时铆压机构,包括所述电机,所述第一齿轮,所述齿带,所述第二齿轮,所述丝杆,所述活动板,所述四组导柱,所述滑轮,所述导向板,所述冲头,所述电机上安装有所述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通过所述齿带连接所述第二齿轮,所述丝杆穿过所述第二齿轮,所述活动板上安装有四组导柱,所述活动板上安装有四组导柱,四组导柱上各安装一个所述滑轮,所述工作台上对应四个滑轮安装有所述导向板,所述导向板上各设有所述冲头,所述导向板与所述冲头呈“L”型机构,工作台上的四组铆压组件结构完全相同。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导向板上设有所述斜面,四组导柱上的所述滑轮沿着所述斜面控制所述冲头的进退对电机端盖进行铆压。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工作台上对应四组冲头固定设有弹簧,用于固定冲头。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第二齿轮与丝杆之间内设有螺母,所述丝杆上设有与所述螺母相配合的螺纹。

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结构简单,只采用单个电机就能够提供了稳定且足够的压力,同时优化了四点铆压机构的安装与工作精准度,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了由于夹持引起的端盖变形,省去了两台双点铆压机构将端盖转移加工的时间,并转化成效益,在保证了产品加工质量的条件下,降低了劳动与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其中:1-电机,2-第一齿轮,3-齿带,4-第二齿轮,5-丝杆,6-导柱,7-滑轮,8-导向板,9-冲头,10-斜面,11-活动板,12-弹簧。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视图。

图2为图1所示的铆压机构的正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所达成的功效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用以较佳的实施例及附图配合详细的说明,说明如下。

如图一、图二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导柱式四点位同时铆压机构,包括所述电机(1),所述第一齿轮(2),所述齿带(3),所述第二齿轮(4),所述丝杆(5),所述活动板(11),所述四组导柱(6),所述滑轮(7),所述导向板(8),所述冲头(9),所述电机(1)上安装有所述第一齿轮(2),所述第一齿轮(2)通过所述齿带(3)连接所述第二齿轮(4),所述丝杆(5)穿过所述第二齿轮(4),所述活动板(11)上安装有四组导柱(6),四组导柱(6)上各安装一个所述滑轮(7),工作台上对应四个滑轮(7)安装有所述导向板(8),所述导向板(8)上各设有所述冲头(9),所述导向板(8)与所述冲头(9)呈“L”型机构,工作台上的四组铆压组件结构完全相同。所述导向板(8)上设有所述斜面(10),四组导柱(6)上的所述滑轮(7)沿着所述斜面(10)控制所述冲头(9)的进退对电机端盖进行铆压,所述工作台上对应四组冲头(9)固定设有弹簧(12),用于固定冲头(9),所述第二齿轮(4)与丝杆(5)之间内设有螺母,所述丝杆(5)上设有与所述螺母相配合的螺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导柱式四点位同时铆压机构,其工作原理:工作台下的电机(1)将电能转化为动能转动第一齿轮(2),第一齿轮(2)通过齿带(3)带动第二齿轮(4)转动,第二齿轮(4)带动丝杆(5)沿着螺母转动,螺母作垂直运动,丝杆(5)带动活动板(11)上的四组导柱(6)上下运动,导柱(6)上的滑轮(7)沿导向板(8)上的斜面(10)推动冲头(9)对电机端盖进行同时点位,铆压止口。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一种导柱式四点位同时铆压机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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