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库的刀具回转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85176发布日期:2018-12-14 23:12阅读:337来源:国知局
刀库的刀具回转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与加工中心机有关;特别涉及一种加工中心机的刀库的刀具回转机构。



背景技术:

加工中心机通常搭载有刀库,刀库内排列有多个刀套,且刀套内插置有不同的刀具,再由一取刀或换刀机构抓取刀库内的刀具并安装至加工主轴上,以便后续切削加工的实施。而以一种卧式加工中心机为例,其刀库具有一传动链带用以带动多个插置有刀具的刀套沿着预定轨迹移动,且在刀库的一侧设置有用以取刀的回转机构以便抓取该轨迹上特定位置的刀套并将之带出刀库,而后再为换刀机构扣接刀套上的刀具并与加工主轴上的刀具交换。

已知中国台湾公告第M274195号新型专利案即公开一种可将刀套带出刀库,且具有回转功能的刀具移动装置,该专利技术的刀具移动装置包括在刀库一侧固接有两个厚实且呈扇形的夹板座,该两个夹板座之间设置有可受操作而回转枢摆的动作杆,动作杆可结合并带动刀套位移。诚然前述结构可实现将刀套带出刀库的目的,然而该专利技术的动作杆是被夹设于该两个夹板座之间,当欲于检修时必须先拆下至少一夹板座方能后续作为,因此徒增拆装的不便,且夹板座为有效与稳定地支撑起动作杆,而以扇形制作不仅占用空间且增加成本支出,更潜藏与动作杆有接触摩擦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刀库的刀具回转机构,具有易于拆装及便于检修之效。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刀库的刀具回转机构,用以移动该刀库中的多个刀套之一,该刀套可供刀具插置,该回转机构包含一基座、一转轴与一悬臂。其中基座结合于该刀库一侧且具有相隔一距离的一上轴孔与一下轴孔;转轴穿设于该基座的该上轴孔与该下轴孔中且受操控而转动;悬臂则结合于该转轴位于该上轴孔与该下轴孔之间的部位,且该悬臂受该转轴带动而旋摆,该悬臂一端可结合一个刀套。

在一实施例中,包括有两个旋转油封套设于该转轴且分别位于该基座的该上轴孔与该下轴孔中。

在一实施例中,包括有两个隔环分别套设于该转轴与一对应的旋转油封之间。

在一实施例中,包括两个轴承套设于该转轴且分别位于该基座的该上轴孔与该下轴孔中。

在一实施例中,该两个轴承为斜柱轴承,且斜柱轴承的多个斜柱为圆锥体或是等径的圆柱体。

在一实施例中,该转轴于该上轴孔与该下轴孔之间的部位具有一径向切面为非圆形的身部;该悬臂异于结合该刀套的一端具有一孔形配合该身部的穿置孔,该转轴的该身部穿设于该穿置孔中。

在一实施例中,该转轴的该身部具有一圆弧面与一平切面;该悬臂一端形成一勾扣部且与一压板固接而包夹该转轴的该身部,该勾扣部的一内壁配合该身部的该圆弧面,该压板具有一平面压贴该平切面,其中该内壁与该平面所围设空间形成该穿置孔。

在一实施例中,包括一动作缸结合于该基座,该动作缸具有一受操控位移的伸缩杆,该伸缩杆一端结合一齿条,该转轴一端具有一齿轮部,该齿条啮合该齿轮部。

在一实施例中,该基座具有至少一被接触部,该悬臂具有至少一接触部,当该接触部抵接该被接触部时,该悬臂停止旋摆。

在一实施例中,该接触部与该被接触部的至少其中一者为螺栓,该螺栓锁入该基座或该悬臂的一螺孔中,且该螺栓可被调整锁入该螺孔的深度。

本实用新型的效果在于转轴的上下部位分别受到基座的支撑,使得结合于转轴身部的悬臂能稳固地被带动而作回转动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刀库的刀具回转机构的立体图;

图2为图1所示的刀具回转机构的另一视角立体图;

图3为图1的俯视图,揭示悬臂位于第一位置;

图4为图1中的刀具回转机构的转轴暨其他部件的立体图;

图5为图1中的刀具回转机构的基座立体图;

图6为图1中的刀具回转机构的转轴暨其他部件的分解立体图;

图7为图1中的刀具回转机构的转轴与悬臂立体图;

图8为图7的分解立体图;

图9为图7的9-9方向剖视图;以及

图10为俯视图,揭示悬臂位于第二位置。

【符号说明】

100回转机构

10基座

10a螺孔 12侧板 14上支撑体

14a容室 14b上轴孔 16下支撑体

16a下轴孔 18轴承压盖

20转轴

22齿轮部 24身部 24a圆弧面

24b平切面

30动作缸

32伸缩杆 34齿条

40悬臂

40a螺孔 42勾扣部 42a内壁

44螺栓 46压板 46a平面

50隔环

60旋转油封

70斜柱轴承

72斜柱

80螺栓

90螺栓

200刀套

P1第一位置 P2第二位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现列举一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请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刀库刀具回转机构100应用于加工中心机,例如卧式加工中心机但不以此为限。该回转机构100包括有一基座10、一转轴20、一动作缸30与一悬臂40,其中基座10结合于加工中心机的刀库(图中未示出)一侧,较佳的是紧邻于刀库内的刀套200传送路径的一侧以便能顺利抓取刀套200;转轴20受该动作缸30驱使而可转动地穿设基座10,悬臂40则结合于转轴20且可将刀套200带出刀库。

请配合图4与图5所示,本实施例的基座10具有一侧板12固定至刀库一侧,以及连接侧板12并呈上下间隔设置的上支撑体14与下支撑体16,其中上支撑体14具有一容室14a以及一上轴孔14b与容室14a连通;下支撑体16则具有与上轴孔14b同轴心设置的一下轴孔16a。

该转轴20为圆柱体且穿设于该上轴孔14b与该下轴孔16a中,转轴 20一端并凸伸至容室14a内且该端具有一齿轮部22。请再配合图6所示,转轴20在对应上轴孔14b与下轴孔16a的部位的外部分别套设有一个隔环50,且隔环50外部再套设一个旋转油封60,其中隔环50具有稳定转轴20的作用,而旋转油封60具有防尘、保持润滑油不外漏以及使得转轴 20转动更为顺畅的效果。

另外,转轴20同样在对应上轴孔14b与下轴孔16a的部位再分别套设一个以斜柱轴承70为例但不以此为限的轴承,其中斜柱轴承70紧邻于隔环50外侧,斜柱轴承70不仅有助于转轴20顺畅的转动,更因其具备多个倾斜摆设的斜柱72而在悬臂40结合转轴20致有一侧偏重时,能有效分散该侧重力以避免结构性的损坏,较佳的,设置在上轴孔14b内的斜柱轴承70的斜柱72为底端偏离转轴20,设置在下轴孔16a内的斜柱轴承 70的斜柱72为底端靠近转轴20。

上述的斜柱72为等径的圆柱体,但不排除也可以是圆锥体。另说明的是,轴承除了可以是斜柱轴承70之外,也可以是滚珠轴承或是滚子轴承,端视实际使用需求而选择。另外,于基座10的下支撑体16底面锁固一轴承压盖18以封闭下轴孔16a并可避免前述轴承松脱。

动作缸30结合于基座10的上支撑体14外侧,且具有一受操控位移的伸缩杆32,伸缩杆32一端伸至容室14a内并结合有一齿条34,该齿条 34啮合该转轴20的齿轮部22。当伸缩杆32被操控而往前或往后位移时,透过所啮合的齿轮部22可驱使该转轴20产生正反向转动,在本实施例中,伸缩杆32的移动行程被设定为可带动转轴20在九十度角的范围内转动。

悬臂40结合于转轴20且一端用以结合一个刀套200,悬臂40随着转轴20的转动而作旋摆以将刀套200带出刀库。其中,转轴20于该上支撑体14与该下支撑体16之间的部位具有一径向切面为非圆形的身部24,而悬臂40与转轴20结合的部位是一个孔形配合该身部24的穿置孔,如此以便转轴20能带动悬臂40作旋摆。请配合图7至图9所示,本实施例的转轴20身部24具有一圆弧面24a与一平切面24b,悬臂40异于结合刀套 200的一端形成一勾扣部42,且该端透过多个螺栓44而与一压板46固接并包夹该身部24,其中该勾扣部42的一内壁42a配合该身部24的圆弧面 24a,该压板46具有一平面46a压贴该平切面24b,该内壁42a与该平面 46a所围设空间即构成该穿置孔。前述压板46结合勾扣部42的设计具有方便且快速拆装之效。

以上所述即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刀库刀具回转机构100的各部构件说明。由于转轴20的上下部位分别受到基座10的上支撑体14与下支撑体16的支撑,辅以隔环50、旋转油封60与斜柱轴承70的居间设置,使得转轴20稳固地结合于基座10并可顺畅转动,该稳固的转轴20并对与之结合的悬臂40提供良好的支撑性,使得悬臂40能稳定地被带动回转。另外,悬臂40以可相对转轴20分离的方式制作,具有易于拆装及便于检修的效果,与上述已知中国台湾公告第M274195号的专利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技术确实具备实用与进步性。

另说明的是,图3所示状态的动作缸30的伸缩杆32向外伸出,此时的悬臂40位于第一位置P1,而图10所示状态中的动作缸30的伸缩杆32 则为退缩至缸内,该悬臂40被带动至第二位置P2,刀套200即在第一位置P1与第二位置P2之间被带移。又,为确保悬臂40回转的最终位置,本实用新型的回转机构更可选择在基座10的预定部位设置至少一被接触部,在悬臂40的预定部位设置至少一接触部,当该接触部抵接该被接触部时,该悬臂40即有效停止旋摆,不会有超出预定行程的情形发生。在本实施例中,基座10具有两个以螺栓80构成的被接触部,螺栓80分别锁入基座10上不同位置的螺孔10a(参照图5)中且可被调整锁入深度;悬臂40同样是具有两个以螺栓90构成的接触部,螺栓90亦是以可被调整锁入深度的方式而锁入悬臂40上不同位置的螺孔40a中。当基座10上的其中一个螺栓80头部与悬臂40上其中一个螺栓90的头部相抵接时即表示悬臂40不会有超出预定行程的情形发生,而螺栓80及螺栓90分别可被调整锁入深度以改变彼此相碰触的时机,据以达成微调悬臂40摆幅的目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可行实施例而已,凡应用本实用新型所做的等效变化,理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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