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面钻孔防呆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42213发布日期:2019-11-15 22:26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面钻孔防呆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面钻孔防呆工装。



背景技术:

在加工铝板侧面孔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操作工看错图纸视角方向,或是模具套钻反等因素而导致批量报废,尤其是一些两侧面带孔且不对称的铝板,出错的概率更大;为了解决该技术出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防呆工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一种双面钻孔防呆工装,包括一端带有u形槽的铝板8,还包括底板1以及垂直于底板1中部的支撑板7,所述支撑板7上端设置有钻套板5,所述支撑板7两侧分别设置有夹板9,所述支撑板7两侧分别设置有防呆销2,所述钻套板5还设置有多个钻套6,所述钻套板5两侧分别是设置有锁紧装置4,所述支撑板7一端设置有档板,所述档板3设置在底板1与钻套板5之间。

进一步,所述底板1两侧还分别设置有定位条11以及辅助销10,所述定位条11以及辅助销10与夹板9之间留有间隙,所述铝板8放置在该间隙内,所述辅助销10与定位条11平行设置。

进一步,所述锁紧装置4包括带螺杆的手柄、u型块以及长铝条,所述u型块设置有通孔,所述手柄的螺杆穿过通孔,所述钻套板5两侧分别设置有螺孔,所述螺杆通过通孔伸入螺孔,所述钻套板5伸入u型块的开口内,所述长铝条与u型块固定连接,所述长铝条设置在钻套板5下方。

进一步,所述钻套板5中部还设置有螺丝,所述螺丝将钻套板5与支撑板7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7上端还设置有定位销块,所述定位销块沿支撑板7表面平行设置有多个,所述定位销块与长铝条平行设置。

进一步,所述防呆销2设置在支撑板7靠近档板一端,所述防呆销2对称设置有两对,每对包括互相垂直设置的两根。

本实用新型一种双面钻孔防呆工装,结构简单,方便实用,通过防呆销对产品位置的确认有效防止了产品方向错误,提高了成品率,且设计有两个加工位,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1、底板;2、防呆销;3、档板;4、锁紧装置;5、钻套板;6、钻套;7、支撑板;8、铝板;9、夹板;10、辅助销;11、定位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根据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一种双面钻孔防呆工装,包括一端带有u形槽的铝板8,还包括底板1以及垂直于底板1中部的支撑板7,所述支撑板7上端设置有钻套板5,所述支撑板7两侧分别设置有夹板9,所述支撑板7两侧分别设置有防呆销2,所述钻套板5还设置有多个钻套6,所述钻套板5两侧分别是设置有锁紧装置4,所述支撑板7一端设置有档板,所述档板3设置在底板1与钻套板5之间。

进一步,所述底板1两侧还分别设置有定位条11以及辅助销10,所述定位条11以及辅助销10与夹板9之间留有间隙,所述铝板8放置在该间隙内,所述辅助销10与定位条11平行设置。

进一步,所述锁紧装置4包括带螺杆的手柄、u型块以及长铝条,所述u型块设置有通孔,所述手柄的螺杆穿过通孔,所述钻套板5两侧分别设置有螺孔,所述螺杆通过通孔伸入螺孔,所述钻套板5伸入u型块的开口内,所述长铝条与u型块固定连接,所述长铝条设置在钻套板5下方。

进一步,所述钻套板5中部还设置有螺丝,所述螺丝将钻套板5与支撑板7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板7上端还设置有定位销块,所述定位销块沿支撑板7表面平行设置有多个,所述定位销块与长铝条平行设置。

进一步,所述防呆销2设置在支撑板7靠近档板一端,所述防呆销2对称设置有两对,每对包括互相垂直设置的两根。

所述钻套6为中空结构,所述钻套6与铝板8上端面垂直,所述钻套6用于为钻孔提供定位。

所述铝板8为待加工产品,所诉支撑板7两侧为对称设置的加工位,可以同时针对两块产品进行加工,所述档板用于支撑连接钻套板5和底板1以及用于产品限位,放置产品推过,还用于辅助固定产品。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人工将铝板8推进辅助销10、定位条11与支撑板7之间的间隙,直至将铝板8推至与档板接触,防呆销2正好位于铝板8的u形槽内,这时为产品安放的正确位置,如果防呆销2与u形槽的位置错过,防呆销2挡在了铝板8的其他位置,即为错误位置,需要将铝板8拉出换个方向重新推进;

当产品安放正确时,拧动锁紧装置4将产品夹紧,具体为通过旋转手柄带动螺杆,带动u型块以及与u型块固定在一起的长铝条逐渐向支撑板7方向推进,将铝板8夹紧,然后借助钻孔设备,为铝板8进行钻孔,钻孔完成后,反向旋转手柄,松开锁紧装置4,将铝板8取出。

本实用新型一种双面钻孔防呆工装,结构简单,方便实用,通过防呆销对产品位置的确认有效防止了产品方向错误,提高了成品率,且设计有两个加工位,提高了工作效率。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述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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