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管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02393发布日期:2019-06-13 17:14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切管器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装修设备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切管器。



背景技术:

在家装领域中,管道的切割工序是家装过程中常见的工序,需要将管道按照要求切割成一段一段的,进而便于安装。

传统的管道切割的工具采用切割电锯,工人利用卷尺测量出管道的所需长度,然后,做好标记后,利用切割电锯进行切割。

由于管道切割时需要切割管道的四周,才能够将管道切断,利用切割电锯切割时,切割位置以偏移,造成管道的切面不满足装修要求,增加产品报废率,增加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切管器,切割操作时管道的位置牢固可靠,切缝平整,切割质量高。

本发明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基于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切管器,包括基座、第一夹持组件、第二夹持组件以及切割单元,所述第一夹持组件、所述第二夹持组件以及所述切割单元均安装于所述基座上,所述第一夹持组件具备第一夹持部,所述第二夹持组件具备第二夹持部以及限位部,所述切割单元用于切割夹持在所述第一夹持组件和第二夹持组件内的管道。

可选的,所述第一夹持组件包括第一安装座以及第二安装座,所述第一安装座安装于所述基座上,所述第一安装座与所述第二安装座活动连接,所述第一安装座和第二安装座共同限定出可调大小的夹持孔,所述第一夹持部设置为所述夹持孔。

可选的,所述第一安装座远离所述基座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弧形槽,所述第二安装座上设置有第二弧形槽,所述第二安装座的一端铰接在所述第一安装座上,所述第一弧形槽与所述第二弧形槽共同限定出所述夹持孔。

可选的,所述第二安装座上设置有手柄。

可选的,所述第一安装座上设置有卡紧孔,所述卡紧孔的孔壁为弹性壁,所述第二安装座上设置有卡接柱,所述卡接柱插接在所述卡紧孔内。

可选的,所述卡接柱的端部具备倒角。

可选的,所述第一夹持组件还包括第一定位轮,所述第一定位轮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座以及第二安装座上,所述第一定位轮的转动轴线与所述夹持孔的轴线平行。

可选的,所述第二夹持组件包括第三安装座以及挡件,所述第三安装座安装于基座上,所述第三安装座上设置有第三弧形槽,所述第三弧形槽与所述夹持孔同轴设置,所述挡件安装于所述第三安装座上,所述挡件沿所述夹持孔的轴线方向的投影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夹持孔围成的区域内。

可选的,所述挡件与所述第三安装座滑动连接。

可选的,所述第三安装座上设置有滑动孔,所述挡件上安装有滑动杆,所述滑动杆滑动插接在所述滑动孔内,所述第三安装座上螺接有锁紧螺钉,所述锁紧螺钉的端部抵接在所述滑动杆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提供的切管器的有益效果包括:

本发明提供的切管器,在使用过程中,将待切割的管道插接在第一夹持组件和第二夹持组件上,管道依靠第一夹持组件上的第一夹持部和第二夹持组件上的第二夹持部定位,且管道的一端抵接在限位部上。在进行管道切割时,启动切割单元,可以转动管道,使管道的四周与切割单元接触,且由于限位部的阻挡作用,保证管道在同一平面中转动,不会轴向滑移,保证切割的准确性,大大提高切割的质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也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图1为本实施例提供的切管器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提供的切管器的侧视示意图。

图标:001-基座;002-第一夹持组件;100-第一安装座;101-第一弧形槽;110-第二安装座;111-第二弧形槽;112-手柄;120-第一定位轮;003-第二夹持组件;300-第三安装座;301-第三弧形槽;310-挡件;320-第二定位轮;330-滑动杆;004-切割单元;400-电机;410-锯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发明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发明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发明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图2,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切管器,包括基座001、第一夹持组件002、第二夹持组件003以及切割单元004,第一夹持组件002、第二夹持组件003以及切割单元004均安装于基座001上,第一夹持组件002具备第一夹持部,第二夹持组件003具备第二夹持部以及限位部,切割单元004用于切割夹持在第一夹持组件002和第二夹持组件003内的管道。

本实施例提供的切管器,在使用过程中,将待切割的管道插接在第一夹持组件002和第二夹持组件003上,管道依靠第一夹持组件002上的第一夹持部和第二夹持组件003上的第二夹持部定位,且管道的一端抵接在限位部上。在进行管道切割时,启动切割单元004,可以转动管道,使管道的四周与切割单元004接触,且由于限位部的阻挡作用,保证管道在同一平面中转动,不会轴向滑移,保证切割的准确性,大大提高切割的质量。

可选的,第一夹持组件002包括第一安装座100以及第二安装座110,第一安装座100安装于基座001上,第一安装座100与第二安装座110活动连接,第一安装座100和第二安装座110共同限定出可调大小的夹持孔,第一夹持部设置为夹持孔。

进一步的,第一安装座100远离基座001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弧形槽101,第二安装座110上设置有第二弧形槽111,第二安装座110的一端铰接在第一安装座100上,第一弧形槽101与第二弧形槽111共同限定出夹持孔。第二安装座110可以相对于第一安装座100转动,需要安装待切割管道时,打开第二安装座110,将管道置于第二弧形槽111内,然后,转动第二安装座110使管道夹持在第一弧形槽101和第二弧形槽111之间。第一弧形槽101和第二弧形槽111限定出圆柱形的夹持孔。

可选的,第二安装座110上设置有手柄112。操作省时省力。

可选的,第一安装座100上设置有卡紧孔,卡紧孔的孔壁为弹性壁,第二安装座110上设置有卡接柱,卡接柱插接在卡紧孔内。将第二安装座110转向第一安装座100使卡接柱卡接在卡紧孔中,第二安装座110不易自动相对于第一安装座100转动,使用过程中更加安全可靠。进一步的,在卡紧孔内安装橡皮套,卡接柱插接在橡皮套内。

可选的,卡接柱的端部具备倒角,便于将卡接柱插接在卡紧孔内。

可选的,第一夹持组件002还包括第一定位轮120,第一定位轮120安装于第一安装座100以及第二安装座110上,第一定位轮120的转动轴线与夹持孔的轴线平行。第一定位轮120设置有三个,三个第一定位轮120沿夹持孔的周向均匀间隔排布。管道安装在第一加持组件后,管道的外管壁与第一定位轮120的轮面接触,管道不易倾斜,与夹持孔的同轴度更高,提高切割质量。且管道转动时,由于管道与第一定位轮120接触,摩擦力小,转动更加灵活。

可选的,第二夹持组件003包括第三安装座300以及挡件310,第三安装座300安装于基座001上,第三安装座300上设置有第三弧形槽301,第三弧形槽301与夹持孔同轴设置,挡件310安装于第三安装座300上,挡件310沿夹持孔的轴线方向的投影至少部分位于夹持孔围成的区域内。挡件310朝向第一夹持组件002的板面为限位部,该限位部为平面。

可选的,挡件310与第三安装座300滑动连接,根据不同的切割尺寸来调节挡件310的位置,适用范围广。

进一步的,第三安装座300上设置有滑动孔,挡件310上安装有滑动杆330,滑动杆330滑动插接在滑动孔内,第三安装座300上螺接有锁紧螺钉,锁紧螺钉的端部抵接在滑动杆330上。挡件310调节方便。

进一步的,第三安装座300上安装有第二定位轮320。

本实施例中可选的,切割单元004包括电机400和锯片410,电机400安装于基座001上,锯片410安装于电机400的输出轴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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