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边形麻布轮轴自动压紧的退拔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24480阅读:53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麻布轮轴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边形麻布轮轴自动压紧的退拔结构。



背景技术:

在以麻布轮或尼龙轮为主的抛光机械中,麻布轮轴的装拆主要有以下2种方法:一种是固定座整体往后退出一定的位置;另一种是麻轮轴头部为半圆状,主、副轴的钳头部位装上可以拆卸的部件,靠螺钉来压紧或拆卸麻布轮轴,这两种方法存在以下缺陷:一是主、副轴的同轴度会发生改变,而同轴度的改变会使高速旋转的麻布轮轴产生跳动,从而对主、副轴支承的轴承造成非常大的损伤;二是第二种安装方式的螺钉在高速旋转中会经常打断,使麻布轮轴飞出伤人,三是装拆麻布轮轴比较麻烦,耗时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多边形麻布轮轴自动压紧的退拔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多边形麻布轮轴自动压紧的退拔结构,包括麻布轮轴和传动丝杆,所述麻布轮轴的右端安装在副传动轴的槽口内,且麻布轮轴的右端依次套有锥度内套和多边形麻布轮轴内套,所述副传动轴的右端穿过滑动内套压盖A并且副传动轴的两端通过轴承与滑动内套连接,所述滑动内套嵌套在固定座内,所述固定座的右端与固定套筒连接,所述传动丝杆经过压紧弹簧与弹簧固定套后通过滑动内套端盖B与滑动内套连接。

优选的,所述麻布轮轴的两端头部为具有锥度多边形的形状。如具有锥度的三边形或者四边形或者五边形或者六边形等等。

优选的,所述的传动丝杆和右端尾部安装的丝杆手轮。

优选的,所述传动丝杆的左端部穿过弹簧固定套,且传动丝杆的左端部与压紧弹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多边形麻布轮轴自动压紧的退拔结构,装拆简单方便,主、副轴的同轴度不会发生改变,装拆麻布轮轴时,由于副传动轴的固定座是固定不动的,动的是套在固定座里面的滑动内套而带动副传动轴的后退;创新性地运用弹簧自动压紧轴承的结构,使轴承经久耐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传动丝杆、2丝杆手轮、3麻布轮轴、4锥度内套、5多边形麻布轮轴内套、6副传动轴、7滑动内套压盖A、8轴承、9固定座、10滑动内套、11滑动内套压盖B、12压紧弹簧、13弹簧固定套、14固定套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多边形麻布轮轴自动压紧的退拔结构,包括麻布轮轴3和传动丝杆1,所述麻布轮轴3的右端安装在副传动轴6的槽口内,且麻布轮轴3的右端依次套有锥度内套4和多边形麻布轮轴内套5,所述副传动轴6的右端穿过滑动内套压盖A 7并且副传动轴6的两端通过轴承8与滑动内套10连接,所述滑动内套10嵌套在固定座9内,所述固定座9的右端与固定套筒14连接,所述传动丝杆1经过压紧弹簧12与弹簧固定套13后通过滑动内套端盖B 11与滑动内套10连接。

具体的,所述麻布轮轴的两端头部为具有锥度多边形的形状,如具有锥度的三边形或者四边形或者五边形或者六边形等等。

具体的,所述的传动丝杆1和右端尾部安装有丝杆手轮2。

具体的,所述传动丝杆1的左端部穿过弹簧固定套13,且传动丝杆1的左端部与压紧弹簧12连接。

工作原理:

麻布轮轴3的一头套在主传动轴上,另一头套在副传动轴6上,副传动轴6安装在滑动内套10上,滑动内套10的另一端通经过压紧弹簧12、弹簧固定套13与传动丝杆15连接,手轮16装在传动丝杆15的未端,传动丝杆15与固定在固定座9上的固定套筒14的尾盖进行螺纹连接,这样转动手轮,通过传动丝杆15的前进或后退,就能拖动滑动内套10的前进或后退,副传主轴6亦随之前进或后退,副传动轴6前进则顶紧麻布轮轴3,正常工作,后退则钳头部位退出与麻布轮轴3头部的连接,这样麻布轮轴3就可以取出或装入。

弹簧自动压紧的优点:

如果单纯靠丝杆压紧副传动轴6的话,存在2方面的缺陷:

1、如果顶得太紧,则支撑副传动轴6的轴承8会受到外加的轴向力的作用,轴承损坏很快;

2、如果顶得太松,则麻布轮轴3与主传动轴、副传动轴6的连接有轴向间隙,麻布轮轴3则会产生轴向窜动,由轴向窜动产生的轴向力一样损伤轴承8。

所以,采有弹簧压紧结构,能很好地利用弹簧的柔性力,松紧刚好合适,抵消很大部分的轴向力,使轴承8经久耐用。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仅局限于本优选实施例,如果参照前述实施例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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