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铬酸酐环回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3047阅读:543来源:国知局
电镀铬酸酐环回收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镀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镀铬酸酐环回收系统。



背景技术:

电镀是当今全球三大污染工业之一,在电镀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含六价铬清洗水,其中含有较高浓度的铬离子,如不加以回收,仅仅作为废水处理掉,则会让废水中的铬离子白白的浪费,还会产生一定的处理费用,对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目前有些工厂将回收槽内铬酸酐粗化液直接补进粗化槽里面,这样因为浓度较低、含杂质度高等原因回收使用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回收效率高的电镀铬酸酐环回收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本发明是一种电镀铬酸酐环回收系统,包括加热系统、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所述的加热系统包括加热缸、蒸发缸、存储缸;所述的加热缸的进口通过管道连接回收缸,加热缸的出口管道上安装有磁力泵,出口管道经过磁力泵分为两根出口管道支路,第一根出口管道支路与存储缸连接,第二根出口管道支路的出口伸入与蒸发缸内,在第二根出口管道支路的出口端安装有一个以上的喷淋嘴,在加热缸与蒸发缸之间设有连接管,蒸发缸通过抽风管与铬酸雾处理系统连接,抽风管中部旁接一根抽风管支路,抽风管支路与该抽风管的连接端为出口端,抽风管支路的进口端与加热缸连接,在抽风管中部连接一根自上而下直径由大变小的冷凝排水管,抽风管的出口端连接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

所述的抽风管支路的出口端连接在抽风管横截面的上半部。

所述的第二根出口管道支路的出口端安装有二个喷淋嘴。

所述的两根出口管道支路上皆安装有阀门。

所述的加热缸采用导热油加热。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1.本发明借助生产车间的加热系统、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两大装置,生产加热系统中的加热缸采用导热油加热,只需分一组加热油管到铬酸酐回收系统即可满足加热条件;本发明所蒸发的铬酸雾只需并联一组废气排放管到生产车间的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就可完成,不增加废气处理成本,回收效率高,取得投入少回报高的清洁生产效益。

2.本发明的蒸发缸采取园林浇水喷淋嘴的原理,药液通过磁力泵的循环出口经过旋转叶头,喷淋在缸壁上大大增加雾化面积,经过抽风管抽风后的负压快速蒸发脱水浓缩,较少的能量消耗取得良好的效果。

3.本发明的抽风管接近系统的端口附近在底部接一根由大变小的冷凝排水管,这样在排水管的末端因管口小进风量也小,冷凝水因起端管口大储存冷凝水的重量很顺畅的排到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避免冷凝水回到系统中重新蒸发处理,减少设备耗能和反复消耗;同时加热缸顶部通过管道连接到抽风管的水平中部位置以上(避免冷凝水回流到加热缸而重复蒸发),很好的通过负压抽取因循环产生的气泡(回收液有防雾剂),避免加热缸起泡的溢出。

4.本发明加热蒸发完后的浓缩液先经储存缸静置冷却再加到生产回用,因为回收水会有ABS塑料电镀剥离B分子(丁二烯高分子),经过蒸发过程中的高速喷淋和甩溅,B分子和其他杂质添加剂因为比重轻,在静止冷却储存过程中会悬浮于浓缩液上面,定时打出储存缸悬浮层(进废水处理)使得浓缩液得到净化,加长药液的使用寿命,同时储存缸底部开口进车间粗化槽补加,也避免浓缩液上层的使用。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是一种电镀铬酸酐环回收系统,包括加热系统1和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2。

所述的加热系统1包括加热缸11、蒸发缸12、存储缸13。所述的加热缸11采用导热油加热,加热缸11的进口通过管道连接回收缸(图中未示),加热缸11的出口管道111上安装有磁力泵112,出口管道111经过磁力泵112分为两根出口管道支路113、114,两根出口管道支路113、114上皆安装有阀门,第一根出口管道支路113与存储缸13连接,第二根出口管道支路114的出口伸入与蒸发缸12内,在第二根出口管道支路114的出口端安装有两个喷淋嘴115,在加热缸11与蒸发缸12之间设有连接管3,蒸发缸12通过抽风管4与铬酸雾处理系统2连接,抽风管4中部旁接一根抽风管支路5,抽风管支路5与该抽风管4的连接端为出口端,该抽风管支路5的出口端连接在抽风管4横截面的上半部,避免了冷凝水回流到加热缸,抽风管支路5的进口端与加热缸11连接,在抽风管4中部连接一根自上而下直径由大变小的冷凝排水管6(即,冷凝排水管6的上端大,下端小),抽风管4的出口端连接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2,这样在冷凝排水管6的末端因管口小进风量也小,冷凝水因起端管口大储存冷凝水的重量很顺畅的排到铬酸雾废气处理系统2处理,避免冷凝水回到系统中重新蒸发处理,减少设备耗能和反复消耗。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以此限定本发明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发明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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