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液体配肥机空气阀上的管道弯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2206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液体配肥机空气阀上的管道弯头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道,具体为一种用于液体配肥机空气阀上的管道弯头,属于农业机械零件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化学肥料是指用化学方法制造或者开采矿石,经过加工制成的肥料,也称无机肥料,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微肥、复合肥料等,它们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的特点:成分单纯,养分含量高,肥效快,肥劲猛,某些肥料有酸碱反应,一般不含有机质,无改土培肥的作用。化学肥料种类较多,性质和施用方法差异较大。配肥机是人们提高化肥生产效率而发明出来的一种机械,可机械化配肥过程,效率高,节省人力资源。配肥过程中,配好的肥料会呈液体状从输肥管中排出,现有的管道由于是水平或竖直管,容易出现管道中液体肥无法排出,出现残留的情况,此种情况会导致新配的肥料纯度不达标准,且浪费了大量肥料。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用于液体配肥机空气阀上的管道弯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液体配肥机空气阀上的管道弯头。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用于液体配肥机空气阀上的管道弯头,包括空气阀,所述空气阀连接主管,所述主管一端设置主管钮,且所述主管中部设置支管,所述支管一端设置支管钮,且所述支管连接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上方设置感应器,且所述处理器一侧设置换料罩,所述处理器下方设置出液管,所述主管一端设置进液管,所述进液管连接流量阀,所述流量阀上方设置紧固钮,且所述流量阀中部设置缓冲盒,所述缓冲盒下方设置控制阀,所述控制阀一侧设置拆卸钮。

优选的,为了使液体肥不残留,所述主管、支管和进液管均为弯头型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流量阀便于拆卸,所述控制阀和缓冲盒通过拆卸钮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处理器自动化控制,所述感应器电性连接于处理器。

优选的,为了使出液效率更高,所述支管设置为若干个,且若干个所述支管均匀分布于主管中部。

优选的,为了使吹风效果更佳,所述空气阀通过主管钮连接于主管一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支管、主管和进液管均是弯头设计,可使残留液体肥料在空气阀的作用下平滑经过各管的弯头,此种弯头设计可保证液体肥流动顺畅,确保各管内没有液体肥残留;主管的一端设置流量阀,可通过流量阀底部的控制阀控制进液速率和进液量,使空气阀的吹风力度更强,驱逐残留液体肥的效果更好;出液管上方设置处理器,可将残留液体肥进行初步处理,防止液体肥成分改变会对外界环境造成影响,处理过的肥料可打开换料罩取出,安全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流量阀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处理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空气阀;2、处理器;3、流量阀;4、主管;5、进液管;6、支管;7、支管钮;8、主管钮;9、紧固钮;10、缓冲盒;11、拆卸钮;12、控制阀;13、感应器;14、出液管;15、换料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所示,一种用于液体配肥机空气阀上的管道弯头,包括空气阀1,空气阀1连接主管4,主管4一端设置主管钮8,且主管4中部设置支管6,支管6一端设置支管钮7,且支管6连接处理器2,处理器2上方设置感应器13,且处理器2一侧设置换料罩15,处理器2下方设置出液管14,主管4一端设置进液管5,进液管5连接流量阀3,流量阀3上方设置紧固钮9,且流量阀3中部设置缓冲盒10,缓冲盒10下方设置控制阀12,控制阀12一侧设置拆卸钮11。

主管4、支管6和进液管5均为弯头型结构,液体肥无残留。控制阀12和缓冲盒10通过拆卸钮11连接,便于拆卸。感应器13电性连接于处理器2,实现控制自动化。支管6设置为若干个,且若干个支管6均匀分布于主管4中部,便于出液。空气阀1通过主管钮8连接于主管4一端,吹风效果更佳。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前,先将空气阀1和主管4通过主管钮8连接,将支管6和处理器2通过支管钮7连接,再于主管4一端安装好流量阀3。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液体肥料先通过进液管5进入流量阀3,通过流量阀3控制进液的量,然后,液体肥料在空气阀1的作用下流入支管6,再于处理器2处处理后排出,由于支管6、进液管5和主管4均为弯头设计,所以液体肥料在整个管道中不会出现残留。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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