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9580757发布日期:2019-12-31 19:58阅读:106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防水填料,特别涉及一种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吸水膨胀橡胶(waterswellingrubber,简称wsr)是上世纪70年代末期由日本开发出的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它吸水后可膨胀至自身重量或体积的数倍乃至数百倍,遇水时,能吸水发生体积膨胀并产生较大的膨胀压力,在保持橡胶特有的弹性和强度的同时,还具有保持水的能力。吸水膨胀的特性使该材料在有效体积膨胀范围内可以起止水作用,与传统的受压封缝材料相比,既具备常规止水材料的密封作用,又可以在建筑缝变形时有效填充缝隙,起到以水止水的作用。在堵漏工程方面吸水膨胀橡胶已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水泥灌浆、钾钠水玻璃灌浆和环氧树脂堵漏等做法,它已成功应用于工程变形缝、施工缝、各种管道接头、水坝等处的密封止水,并被防水界誉为“超级密封材料”和“双保险止水材料”。现有的吸水膨胀橡胶只能单独进行防水处理,而不能作为防水填料与直接与其他防水材料混合,也就是说,现有的遇水膨胀材料如果要作为填料加入到其他防水材料中,则会影响防水材料的处理工艺以及施工工艺。且现有的防水材料成分较为复杂,导致成本较高,通用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可添加到各类防水材料中而不改变其原有的工艺,也不会影响防水材料原有的性能,在各类防水材料中当防水材料因温度、干湿、结构变形等各种原因开裂后,膨胀源接触水产生膨胀,阻塞裂缝,重新获得防水能力,原料简单,通用性强。

本发明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该防水填料由膨胀源内核和包埋膨胀源内核的非水溶性包膜组成,所述膨胀源内核包括膨润土和/或超吸水树脂;

进一步,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胀源10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1-5份、包膜剂8-30份;

进一步,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c16-c18的烷基化合物;

进一步,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硬脂酸及其盐化合物、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混合物;

进一步,所述包膜剂为石蜡、氯化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松香、改性松香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混合物;

进一步,所述膨润土和超吸水树脂均为粉末;

进一步,将膨润土和超吸水树脂与包膜剂混合后研磨制得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

进一步,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胀源10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3份、包膜剂20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以膨润土粉末、超吸水树脂粉末为膨胀源,通过包膜剂包埋后形成独立的防水粉末,可填充于刚性防水材料、防水混凝土中、水性防水密封材料中(防水涂料、防水密封膏等)以及防水胶黏剂中而不改变其施工工艺,添加后不会影响该材料的原有性能,当防水材料因温度、干湿、结构变形等各种原因开裂后,膨胀源接触水产生膨胀,阻塞裂缝,重新获得防水能力。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施例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该防水填料由膨胀源内核和包埋膨胀源内核的非水溶性包膜组成,所述膨胀源内核包括膨润土和/或超吸水树脂;以膨润土粉末、超吸水树脂粉末为膨胀源,通过包膜剂包埋后形成独立的防水粉末,可填充于刚性防水材料、防水混凝土中、水性防水密封材料中(防水涂料、防水密封膏等)以及防水胶黏剂中而不改变其施工工艺。

本实施例中,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胀源10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1-5份、包膜剂8-30份;以长链烷基化合物为分散剂,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c16-c18烷基链的酸及其盐和化合物。当膨胀源是膨润土和超吸水树脂的混合物时,可以根据实际工况调整其配比,优选配比为按重量比膨润土:超吸水树脂=1:1。

本实施例中,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硬脂酸及其盐化合物、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混合物。

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膜剂为石蜡、氯化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松香、改性松香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混合物;包膜剂不溶于水、室温为固体粉末或膏状体、熔化温度低于130度。

本实施例中,所述膨润土和超吸水树脂均为粉末;

本实施例中,将膨润土和超吸水树脂与包膜剂混合后研磨制得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研磨的方式为砂磨、球磨、辊磨等;

本实施例中,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胀源10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3份、包膜剂20份。为优选实施例。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润土10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1份、包膜剂8份。

本实施例中,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硬脂酸,按重量份将硬脂酸替换为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中的一种,或者替换为硬脂酸与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的混合物,均能实现本发明的目的。

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膜剂为石蜡,本实施例中,按重量份将石蜡替换为氯化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松香、改性松香中的一种,或按重量份替换为石蜡替换为氯化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松香、改性松香的混合物,均得合格产品。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润土10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5份、包膜剂30份。

本实施例中,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按重量份将硬脂酸替换为硬脂酸、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中的一种,或者替换为硬脂酸的盐化合物与硬脂酸、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的混合物,均能实现本发明的目的。

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膜剂为氯化石蜡,本实施例中,按重量份将氯化石蜡替换为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松香、改性松香中的一种,或按重量份替换为氯化石蜡替换为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松香、改性松香的混合物,均得合格产品。

实施例三

本实施例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超吸水树脂10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1份、包膜剂30份。

本实施例中,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油酸,按重量份将油酸替换为硬脂酸、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的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中的一种,或者替换为油酸与硬脂酸及其盐化合物、油酸的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的混合物,均能实现本发明的目的。

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膜剂为固体沥青,本实施例中,按重量份将固体沥青替换为氯化石蜡、石蜡、改性沥青、松香、改性松香中的一种,或按重量份替换为固体沥青替换为氯化石蜡、石蜡、改性沥青、松香、改性松香的混合物,均得合格产品。

实施例四

本实施例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润土20份、超吸水树脂8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5份、包膜剂8份。

本实施例中,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油酸的盐化合物,按重量份将油酸的盐化合物替换为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中的一种,或者替换为油酸的盐化合物与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硬脂酰胺、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的混合物,均能实现本发明的目的。

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膜剂为改性沥青,本实施例中,按重量份将改性沥青替换为氯化石蜡、固体沥青、石蜡、松香、改性松香中的一种,或按重量份替换为改性沥青替换为氯化石蜡、固体沥青、石蜡、松香、改性松香的混合物,均得合格产品。

实施例五

本实施例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润土30份、超吸水树脂7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2份、包膜剂15份。

本实施例中,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硬脂酰胺,按重量份将硬脂酰胺替换为硬脂酸、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酸、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中的一种,或者替换为硬脂酰胺与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及其盐化合物、十八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的混合物,均能实现本发明的目的。

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膜剂为松香,本实施例中,按重量份将松香替换为氯化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石蜡、改性松香中的一种,或按重量份替换为松香替换为氯化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石蜡、改性松香的混合物,均得合格产品。

实施例六

本实施例的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防水填料原料按重量份包括以下组分:膨润土50份、超吸水树脂50份、长链烷基化合物3份、包膜剂20份。

本实施例中,所述长链烷基化合物为十八胺,按重量份将十八胺替换为硬脂酸、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酰胺、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中的一种,或者替换为十八胺与硬脂酸的盐化合物、油酸及其盐化合物、硬脂酰胺、硬脂酸、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铵、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的混合物,均能实现本发明的目的。

本实施例中,所述包膜剂为改性松香,本实施例中,按重量份将改性松香替换为氯化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松香、石蜡中的一种,或按重量份替换为改性松香替换为氯化石蜡、固体沥青、改性沥青、松香、石蜡的混合物,均得合格产品。

上述实施例中,所述膨润土和超吸水树脂均为粉末;将膨润土和超吸水树脂与包膜剂混合后研磨制得遇水膨胀自愈防水填料。所述超吸水树脂为高吸水树脂。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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