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由木质纤维素材料制备糖产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所述木质纤维素材料在160℃至200℃的温度下在1.0至2.5的ph下预处理1至15分钟;
b)使用丝状真菌的完整发酵培养液在50℃至65℃的温度和4至6的ph下酶促水解干物质重量为15%(w/w)至25%(w/w)的所述经预处理的木质素纤维素材料40小时至150小时,所述培养液至少包含纤维二糖水解酶、内切葡聚糖酶、β-葡糖苷酶、木聚糖酶、β-木糖苷酶和溶解性多糖单加氧酶;以及
c)任选地回收所述糖产物。
2.一种由木质纤维素材料制备发酵产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所述木质纤维素材料在160℃至200℃的温度下在1.0至2.5的ph下预处理1至15分钟;
b)使用丝状真菌的完整发酵培养液在50℃至65℃的温度和4至6的ph下酶促水解干物质重量为15%(w/w)至25%(w/w)的所述经预处理的木质素纤维素材料40小时至150小时以获得水解的木质纤维素材料,所述培养液至少包含纤维二糖水解酶、内切葡聚糖酶、β-葡糖苷酶、木聚糖酶、β-木糖苷酶和溶解性多糖单加氧酶;
c)将所述水解的木质纤维素材料发酵以产生发酵产物;以及
d)任选地回收所述发酵产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酶促水解期间将氧添加到所述经预处理的木质纤维素材料中。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体积为10-5000m3的反应器中进行所述酶促水解。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55℃至65℃的温度下进行所述酶促水解。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1.0至1.5的ph下预处理所述木质纤维素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木质纤维素材料预处理1至5分钟。
8.根据权利要求2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用能够转化至少一种c5糖的酵母来进行所述发酵。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体积为30-200m3的反应器中进行所述预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预处理反应器的高度与直径之比为3:1至12:1。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高度与直径之比为2:1至8:1的反应器中进行所述酶促水解。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高度与直径之比为2:1至8:1的反应器中进行所述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