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3719393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包括有封闭的罩壳和蓄水底座,所述罩壳封闭地与蓄水底座连接,所述罩壳的顶部设有喷射口,在所述罩壳的中部设有供进气管通入的进气口;在所述罩壳内部安装设置有平行直立的喷头和支架,在所述喷头的中间穿设有与所述进气管连通的火焰供气管,同时所述进气管在进入所述罩壳依次连通设在所述支架上的电磁阀、阀门及引燃火气管,在所述引燃火气管的喷嘴处设有焰探测器和点火器;所述蓄水底座在其侧壁设有与外界水源连通的进水管,所述喷头与所述蓄水底座连通。
【专利说明】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喷火装置,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现代剧院或秀场等表演场所为使观众体验到节目的真实性,需要各种各样具有特效的设备,如:在水中表演、增加喷水、喷火特效等。但是由于水、火属于特殊产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还不曾有一种很好的设备能将两者结合起来。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可以有效结合水、火的特征效果。
[0004]本实用新型中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包括有封闭的罩壳和蓄水底座,所述罩壳封闭地与蓄水底座连接,所述罩壳的顶部设有喷射口,在所述罩壳的中部设有供进气管通入的进气口 ;在所述罩壳内部安装设置有平行直立的喷头和支架,在所述喷头的中间穿设有与所述进气管连通的火焰供气管,同时所述进气管在进入所述罩壳依次连通设在所述支架上的电磁阀、阀门及引燃火气管,在所述引燃火气管的喷嘴处设有焰探测器和点火器;所述蓄水底座在其侧壁设有与外界水源连通的进水管,所述喷头与所述蓄水底座连通。
[0005]所述引燃火气管的喷嘴和点火器位于所述喷头的侧边且高于所述喷头。
[0006]所述进气管进入所述罩壳后经电磁阀与所述火焰供气管连通。
[0007]所述火焰供气管延伸入所述蓄水底座进入所述喷头内,并延利至所述喷头的顶部。
[0008]利用本实用新型的喷火装置可以产生火球在水柱顶部燃烧的特殊效果,并且火球可以随水柱的上升而升高,最高可达10米,产生水火交融的奇异震撼效果,在表演中给人以视觉冲击力。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结构示意图。
[0010]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结构示意图二。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实施例作详细说明。
[0012]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中的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包括有封闭的罩壳I和蓄水底座12,罩壳I封闭地与蓄水底座12连接。
[0013]罩壳I顶部的喷射口 2,在罩壳I的中部设有供进气管3通入的进气口。在罩壳I内部安装设置有平行直立的喷头14和支架6,喷头14中间穿设有火焰供气管11,该火焰供气管11的顶部一直延伸到喷头14地喷口处,底部延伸入蓄水底座12后经电磁阀15与进气管3连通。进气管3进入罩壳I内部后分成两路,一路是连通的火焰供气管11,另一路是设在支架6上依次往上的电磁阀9、阀门8、引燃火气管7、火焰探测器5和点火器4。即从进气管3进入的气体可以一直输送到点火器4,其中点火器4位于喷头14的侧边且高于喷头14。
[0014]蓄水底座12在其侧壁设有与外界水源连通的进水管13。
[0015]本实用新型中的喷火装置的具体过程如下:
[0016]可燃气体(可为天然气,丙烷或液化气等)由供气管3进入罩壳I后分为两路,一路由电磁阀9控制,经由引燃气管7达到喷头14顶部喷射口 2的部位后,由一种表面加热式点火器4点燃,该火焰作为引燃火用于点燃主火焰。火焰探测器5检测引燃火是否可靠点燃,在检测引燃火燃烧后,反馈信号给控制器,由控制器控制电磁阀15打开,为火焰供气管11供气,并输至喷头14顶部。
[0017]同时,水流由供水管13进入本蓄水底座12,经由蓄水底座12进入喷头14,在喷头14的出口位置,水和火焰供气管11中的可燃气体混合喷射而出,此时,可燃气体由引燃火点燃,在水柱顶部形成火球,并可随水柱上升,形成独特的表演效果,最高可达10米。
[0018]在此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控制电磁阀15以一定时间打开和关闭,形成火球沿水柱由底部升至水柱顶部的奇特效果。
[0019]本实用新型中的点火器、火焰探测器、电磁阀的工作电压均低于直流24V,可以用于有人表演的水池,是一种符合国家对泳池或有人进入的水池的电气安全规范的表演装置。
[0020]另本实用新型中的喷火装置采用防水设计,可在不使用时沉降至水中,需要表演时升出水面进行表演。
[0021]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但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做作的等效变化及修饰,皆应认为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包括有封闭的罩壳和蓄水底座,所述罩壳封闭地与蓄水底座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罩壳的顶部设有喷射口,在所述罩壳的中部设有供进气管通入的进气口 ;在所述罩壳内部安装设置有平行直立的喷头和支架,在所述喷头的中间穿设有与所述进气管连通的火焰供气管,同时所述进气管在进入所述罩壳依次连通设在所述支架上的电磁阀、阀门及引燃火气管,在所述引燃火气管的喷嘴处设有焰探测器和点火器;所述蓄水底座在其侧壁设有与外界水源连通的进水管,所述喷头与所述蓄水底座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燃火气管的喷嘴和点火器位于所述喷头的侧边且高于所述喷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进入所述罩壳后经电磁阀与所述火焰供气管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水中表演的喷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焰供气管延伸入所述蓄水底座进入所述喷头内,并延利至所述喷头的顶部。
【文档编号】B05B7/02GK203736867SQ201420059049
【公开日】2014年7月30日 申请日期:2014年2月8日 优先权日:2014年2月8日
【发明者】胡章鸿, 王元 申请人:万达文化旅游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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