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26967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行车安全警告装置,尤指一种可判断车速与安全车距的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
由于人们往来陆上交通仍以汽车为主,因此就交通事故而言,也以汽车为最多,虽然若干交通事故是因为驾驶员故意违反交通规则所导致,但毕竟是少数,其实仍有许多情况是因为人为疏忽,或是一时不在意,又因车速较快且经一段时间之后,由于视觉疲劳所产生的错觉,而使驾驶员误认为车速并非实际的快速,等到有危急状况时,再踏煞车已是距离不足,导致多生惨事,造成了许多不幸及家庭悲剧。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种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通过该装置对车距的检测来启动警示装置,以提醒本车及后车驾驶员及时应变,从而保障行车的安全,减少车祸发生。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在车内设有灯光及声音警示单元,使本车驾驶员能得到最适当的提醒,从而保证行车安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至少包含一电源、一煞车灯,其在车体后方设有波源发射器、接收信号单元及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并在车后设有第三煞车灯,同时在车内设有开关控制单元和警示单元;所述的波源发射器、接收信号单元、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煞车灯、第三煞车灯、开关控制单元和警示单元均与电源并联;在煞车灯、第三煞车灯、开关控制单元以及警示单元与电源之间还分别设有一调控开关。
所述的警示单元至少包括有一警示灯或/及蜂鸣器。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是一种智慧型判断车速与安全车距的警告装置,其是在车体后方设有波源发射器及接收信号单元,后者将反射回的信号,经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判定本车的速度应有多长的安全距离,可感测接近物的距离而启动车内所设的警示单元,能适时提醒本车驾驶员所警觉,另一方面也启动后方的第三煞车灯,能引起后方来车的注意,以使双方皆能有所警觉而有良性的应变互动,使行车安全更获得保障。另外,本实用新型在车内设有灯光及声音警示单元,例如警示灯或蜂鸣器,使本车驾驶员能得到最适当的提醒而及时加以应变,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不必要的麻烦,从而达到保证行车安全,减少车祸发生的效果。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再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组成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图。
请参看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主要是在电源10线路上,分别并联有开关控制单元20波源发射器40、接收信号单元41、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42、煞车灯50、第三煞车灯51及警示单元60,上述构件单元可在其前方加设有调控的开关30、31、32及33,可依需要作适时的开启或关闭;其中波源发射器40可为超音波、雷射或电磁波等,其所发出的波经反射回由接收信号单元41接受,并传输给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42接连形成通路。
另外警示单元60可以灯源或声音作为警示,例如其本身为一蜂鸣器61及闪烁警示灯62并联。
请参看图3所示,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波源发射器40、接收信号单元41及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42接设于车内的电路图;请再配合参看
图1、2、3所示,该波源发射器40及接收信号单元41是设于车外后方适当处,而警示单元60的蜂鸣器61及闪烁警示灯62可置于车内,尤其后者可置于驾驶座前方适当处;则当波源发射器40所发出的波源打到接近物70之后,其反射回的信号经接收信号单元41及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42判定本车的速度行驶下,接近物70与本车之间应有多长的安全距离,若接近物70超过此安全距离,则启动车内所设的开关控制单元20,可将闪光警示灯62、蜂鸣器61或其他音乐系统的开关33开启,则使声音及闪光提醒本车驾驶员了解后方可能易生危险而有所警觉,另一方面也启动后方的第三煞车灯51的开关32,能引起后方接近物70的注意,以使双方皆能有所警觉而适时应变,以保证较佳的行车安全。
权利要求1.一种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至少包含一电源、一煞车灯,其特征在于在车体后方设有波源发射器、接收信号单元及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并在车后设有第三煞车灯,同时在车内设有开关控制单元和警示单元;所述的波源发射器、接收信号单元、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煞车灯、第三煞车灯、开关控制单元和警示单元均与电源并联;在煞车灯、第三煞车灯、开关控制单元以及警示单元与电源之间还分别设有一调控开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警示单元至少包括有一警示灯或蜂鸣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警示单元至少包括有一警示灯和蜂鸣器。
专利摘要一种行车安全距离警告装置,主要是在车体后方设有波源发射器及接收信号单元,后者将反射回的信号,经速度与距离检测单元判定本车的速度应有多长的安全距离,若接近物超过此安全距离,则启动车内所设的警示灯及蜂鸣器,提醒本车驾驶员了解后方可能易生危险而有所警觉,另一方面也启动后方的第三煞车灯,能引起后方来车的注意;以使双方皆能有所警觉而适时应变,以保证较佳的行车安全。
文档编号B60Q9/00GK2424964SQ00236180
公开日2001年3月28日 申请日期2000年6月8日 优先权日2000年6月8日
发明者刘源达 申请人:刘源达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