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04132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标杆汽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
背景技术
目前有一些汽车,在前部安装有一根或两根标杆,这些标杆都是固定式的,使用与 不使用时都矗立在车体上,这些标杆有辅助汽车前行时精准驾驶的功能。倒车时更需要标 杆辅助精准驾驶,安装现有的固定式标杆,影响美观,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车尾部装有 标杆的汽车。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汽车的尾部安装了倒车雷达,但雷达成本高,常有误警。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标杆汽车,它能有效地辅助汽车前行或倒车时精 准驾驶。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在汽车的车体上,设置1至若干个激光发射装置, 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一束光束,方向是向上的,激光发射装置由导线与电源、控制机构相连 接。 在汽车的四个角的周围区域内各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汽车的前面、后面正中
间处各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汽车的两侧面,两后车轮的上部区域内,各设置1至2个激
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使用汽车上的电源,控制机构设置在车内驾乘人员方便操作处,
需用标杆时,根据需要开启部分激光发射装置或全部激光发射装置,不用时关闭。 本发明因为将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一束光束代替已知的标杆,还可在现有的,标
杆汽车的标杆处,去掉标杆,保留支承部分,再在支承部分安装激光发射装置,就有了现有
的标杆汽车的功能,汽车壳内、壳外都可安装,这种光电式标杆,汽车壳内安装,如前后保险
杠内,汽车壳外也可安装,由于这种光电式标杆体积非常小,不影响美观。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二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三个实施例的结构省略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四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五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六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七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八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9是本发明标杆汽车第九个实施例的结构省略示意图
图中1.汽车,2.转向盘,3激光发射装置,5.光束,6.激光发射装置支承座。
具体实施例方式
第一个实施例,在图1所示的标杆汽车(l),汽车(1)的前面至无转向盘(2) —侧面的前部区域内,设置有一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一束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第二个实施例,根据第一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在已经设置有激光发射装置(3)的对称处,再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3)。 第三个实施例,在图3所示的标杆汽车(1),车头的前部区域,设置1至若干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一束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
面相垂直。 第四个实施例,根据第二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l),其区别在于车头的前部区域正中间,设置1个激光发射装置(3)。 第五个实施例,在图5所示的标杆汽车(1),汽车(1)的后面至无转向盘(2) —侧面的后部区域内,设置有一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一束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第六个实施例,根据第五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在已经设置有激光发射装置(3)的对称处,再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3)。 第七个实施例,根据第六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车尾的后部区域正中间,设置l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一束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第八个实施例,在图8所示的标杆汽车(l),在汽车(1)的两侧面,的两后车轮的上部区域内,各设置1至2个激光发射装置(3),激光发射装置(3)发射的光束(5),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1)的水平面相垂直。 激光发射装置支承座(6):激光发射装置(3)与支承座为一体结构或嵌合式结构,激光发射装置支承座(6)用于汽车车体表面设置,激光发射装置(3) 第九个实施例,根据第四个实施例或第七个实施例或第八个实施例所述的标杆汽车(1),其区别在于在汽车(1)的车体的相应处设置有8至10个激光发射装置(3)。
本发明适用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工程机械。
权利要求
一种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在汽车的车体上,设置1至若干个激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光束,方向是向上的,激光发射装置由导线与电源、控制机构相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汽车的前面至无转向盘一侧面的前 部区域内,设置有一个激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光束,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 的水平面相垂直。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在已经设置有激光发射装置的对称 处,再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车头的前部区域,设置1至若干个激 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光束,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的水平面相垂直。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车头的前部区域正中间,设置l个激 光发射装置。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汽车的后面至无转向盘一侧面的后 部区域内,设置有一个激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光束,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 的水平面相垂直。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在已经设置有激光发射装置的对称 处,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车尾的后部区域正中间,设置l个激 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光束,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的水平面相垂直。
9. 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在汽车的两侧面,两后车轮的上部区 域内,各设置1至2个激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光束,方向是向上的,并与汽车 的水平面相垂直。
10. 根据权利要求1或5或8或9所述的标杆汽车,其特征在于在车体的相应处设置 有8至10个激光发射装置。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标杆汽车,旨在提供一种改进的标杆汽车,它能有效地辅助汽车前行或倒车时精准驾驶。其技术方案的要点是,在汽车的车体上,设置1至若干个激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发射的一束光束,方向是向上的,激光发射装置由导线与电源、控制机构相连接。在汽车的四个角的周围区域内各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汽车的前面、后面正中间处各设置一个激光发射装置,汽车的两侧面,两后车轮的上部区域内,各设置1至2个激光发射装置,激光发射装置使用汽车上的电源,控制机构设置在车内驾乘人员方便操作处,需用标杆时,根据需要开启部分激光发射装置或全部激光发射装置,不用时关闭。
文档编号B60R11/00GK101746314SQ20081018428
公开日2010年6月23日 申请日期2008年12月10日 优先权日2008年12月10日
发明者赵彦丰 申请人:赵彦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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