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光系统、汽车和相关方法

文档序号:3851471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遮光系统、汽车和相关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汽车的遮光系统或遮荫系统、尤其是头顶遮光系统,其包括可在车顶侧导向装置中滑移到不同遮光位置中的、用于可变化地为乘客内部空间遮光的遮光装置。此外,本发明涉及一种带有至少一个遮阳系统的汽车。本发明还涉及一种用于保护汽车中的遮光系统、尤其是车顶侧的遮光系统的方法,所述遮光系统用于至少部分地为汽车中的至少一个乘客内部空间遮光。
背景技术
用于汽车的遮光系统是已知的。在简单的实施形式中,遮光系统设计为位于汽车 车顶区域的可翻开的遮阳板或可拉起和拉上的遮阳卷帘。此外,主要在透(阳)光的全景车顶中已知可滑移的遮光模块形式的遮光系统。这种可滑移的遮光模块支承在汽车车顶侧方的轨道中。该遮光模块根据射入汽车内部的光线可沿着汽车的纵轴线调整至任意遮光位置,其中,汽车车顶本身不用打开。当汽车出现事故或一般在汽车或遮光模块上作用有较大的、突然的负加速度时,该遮光模块不受阻挡且失控地朝加速度方向沿着轨道运动,并且不能再被轨道的端部保持住。由此,该遮光模块沿着汽车的挡风玻璃甩入内部空间和/或穿破挡风玻璃。这种不受控的行为在事故中对汽车乘客是巨大的威胁。用于防止这种不受控的运动或用于保持住遮光模块的解决方案迄今是未知的。专利文献US 4 363 515描述了一种用于汽车的带有刚性滑盖的滑动车顶,该滑盖在关闭位置上封闭车顶开口并且可从车顶开口下沉并且可滑动到固定的后部车顶部分下方。通过这种滑盖可打开汽车车顶。这种滑动车顶的特征在于,滑盖配备有用于防止至少部分打开的滑盖无意地关闭的防撞装置。在一种实施形式中,这种防撞装置设计成至少一个在滑盖和固定车顶部分之间延伸的自动的安全带。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汽车车顶的遮光系统的安全系统,其可在较大的加速作用时保持住遮光模块并且因此还防止遮光系统不受控地甩出,从而确保对乘客的保护。本发明尤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汽车以及一种相关的方法。该技术问题按本发明通过一种用于汽车的遮光系统尤其是头顶遮光系统、一种汽车和一种方法解决。该遮光系统包括可在车顶侧导向装置中移动到不同遮光位置中的、用于可变化地为乘客内部空间遮光的遮光装置,按本发明规定,设置至少一个保险装置,用于与位置无关地和/或与加速度相关地保持遮光装置,以便由此防止遮光装置无意地滑移。这种遮光系统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其中在遮光装置上作用有较大的负加速度)确保不会由于遮光装置未保持在导向装置中而使遮光装置不受控地滑移和可能从汽车中甩出。因此提高了乘客的安全性。导向装置的前端部不会被遮光装置损坏或破坏。材料耗费或成本被降低。所述遮光系统或导向装置可多次用于保持并且不需要在一次(出现较大负加速度的)使用后由于可能的损坏而更换。所述遮光装置优选能够沿着封闭的汽车车顶(全景天窗)在两个方向上滑移。为此,遮光装置优选可滑移地支承在导向装置中。在一种实施形式中,滑移可手动完成,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可电驱动或电动机驱动地完成。通过遮光装置的滑移可将遮光装置调整到不同的遮光位置中。在一种实施形式中,遮光位置可分度调节,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无级地调节。在遮光装置这种可控的和有意的滑移中,作用在遮光装置上的加速度相对较小。在这种情况中,保险装置没有接通并且遮光装置是可滑移的。但是,一旦作用在遮光装置上的加速力达到或超过确定定义的值并且急速突然地加速度,则保险装置有利地接通并且防止遮光装置不受控地和无意地滑移。保险装置的保持或制动功能在遮光装置的每个遮光位置作用相同。在本专利申请的框架内描述的加速度是指在遮光装置滑移方向上出现的加速度。在一种实施形式中,射光装置设计为一体式的,其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设计为多构件式,亦即至少为双构件式。遮光装置例如包括至少一个遮光单元和至少两个设置在两 侧的用于可滑移地支承在导向装置中的导向单元。在一种实施形式中,导向装置设计为一体式的,例如设计成环绕的框架。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导向装置设计为多构件式,亦即至少为双构件式。在此,遮光系统的一种实施形式规定,导向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引导遮光装置滑移的轨道单元。所述轨道单元例如设计为导轨。在一种至少为双构件式的实施形式中,导向装置例如具有两个平行延伸的用于支承遮光装置的轨道单元。作为备选,轨道单元也可以彼此逐渐收缩地设置。在这种实施形式中,遮光装置优选地包括用于补偿轨道单元改变的间距的补偿单元。在导向装置的一种实施形式中设置有分度装置,以便能够有意地、可控地和可按分度地滑移遮光装置或调节遮光位置。分度装置优选地规定出遮光装置不同的遮光位置。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所述分度装置是无级的。该分度装置例如设计为粒结、成型结构、夹子、开口、材料加厚结构等形式的分度卡止元件。遮光系统的一种实施形式规定,保险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安全带系统的形式的、带有至少一个可展开的带的带系统。安全带系统用于在汽车突然加速(优选在负加速)时拉紧乘客。但是,在不超过确定的加速度值时还可能运动。当达到或超过确定的加速度值时才进行保持(或拉紧)。该带系统尤其具有可从卷轴件上展开的带。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设置有多个带。一种实施形式相应地规定,遮光装置上的保险装置与可展开的带固定连接。保险装置的带系统优选以一端防撞地固定在遮光装置上。在此,遮光装置与带系统(尤其是带)仅在单独的固定部位上相连。带系统的另一端优选可动地,例如可滚动地固定在导向装置上。在保险装置的一种实施形式中设置有一个带系统,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设置有两个带系统。所述带系统优选是结构相同的。单独的带系统优选地为了力的均匀分布而设置在遮光装置的中央。出于相同原因,两个带系统有利地设置在遮光装置中央的外侧,优选在边缘区域上。在此,带系统或者带系统的带与遮光装置相连。在具有一个带系统的实施形式中,这一个带系统与遮光装置相连。在具有两个以上(例如两个或三个)带系统的另一实施形式中,两个或三个带系统同样仅与一个遮光装置相连。带系统与遮光装置的连接分别在单独的固定部位处实现。在一种实施形式中,带系统包括带、卷起机构和带绷紧器。带构成遮光装置和导向装置之间真正的连接。在一种实施形式中,带优选设计成扁平的、非弹性的和抗拉的,例如由人造纤维材料构成。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带由至少部分透明的材料构成,以尽可能地不遮挡乘客从全景天窗看出去的视线。带尤其设置在汽车车顶(例如全景天窗)的下方,几乎平行于车顶,也就是没有附加的转弯或延伸方向的改变。带优选设计为可借助卷起机构卷起,因此带放开的长度始终与遮光装置的各个遮光位置相适配,并且带优选地是绷紧的。卷起机构优选地与导向装置固定连接。在其它实施形式中,卷起机构或卷曲件在汽车侧位置固定地例如固定在车顶上或汽车结构梁上。当遮光装置受控地、缓慢地滑移时,卷起机构允许自动地卷起或放开带。自通过带和遮光装置在卷起机构上作用确定的突然的力起,该卷起机构锁止带的放开并且因此防止遮光装置不受控地运动。带例如也可设计为宽带(Gurtband)或绳索。在遮光系统的另一种实施形式中规定,保险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离心式离合器和/ 或拉索式制动器形式的制动系统。在一种实施形式中,保险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安全带系统形式的带系统和离心式离合器和/或拉索式制动器形式的制动系统。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保险装置仅仅包括离心式离合器和/或拉索式制动器形式的制动系统。带系统和制动系统,即离心式离合器和拉索式制动器是功效相同的。保险装置优选设计为冗余的,也就是具有至少两个部件,即例如具有带系统和离心式离合器或拉索式制动器,备选地具有离心式离合器和拉索式制动器。在一种具有两个带系统的实施形式中,相应有利的设置至少一个离心式离合器和/或至少一个拉索式制动器。一种实施形式规定,制动系统设计为径向或切向上的离心式离合器和/或具有两侧制动颚板的拉索式制动器。保险装置的制动系统有利地设置在保险装置的带系统上,尤其在带上。在此,带系统和制动系统有效连接。尤其有利的是,制动系统作用在带系统的带上。遮光系统的一种实施形式规定,设计用于接通保险装置的开关单元。保险装置可与开关单元相应地连接和断开。例如保险装置在进行保养维护工作时是可断开的。在一种实施形式中,开关单元可与电子单元耦连,例如与加速传感器和/或与其它安全设备(如安全气囊)相连。在遮光系统另一种实施形式中规定,设置用于至少部分罩住导向装置和/或保险装置的内衬装置。在一种实施形式中,导向装置的导轨至少部分地被罩住,因此保证遮光装置的导向单元例如通过沿着导轨的长形切口啮合到在轨道单元中。在另一种实施形式中,保险装置至少被部分罩住,优选地至少将带在遮光装置上稳定的固定装置和在导向装置上的可滚动的固定装置罩住。此外有利地至少部分罩住制动系统。在内衬装置的一种优选的实施形式中,既罩住导向装置也罩住保险装置。这例如在具有两个设置在轨道单元边缘区域内的带系统和可选的制动系统的保险装置的实施形式中是可行的。在遮光系统的另一种实施形式中还规定,遮光装置具有至少一个遮阳板单元。该遮阳板单元有利地用于附加地为乘客遮光。遮阳板单元例如设计为可卷起和放开的遮阳卷帘和/或可翻开的遮阳板。在一种实施形式中,遮光装置还具有用于手动操作(亦即用于控制地和有意地前推和后推)的把手单元。该把手单元例如设计为把手(Eingriff)、杆和/或连接板。本发明的技术主题还包括一种具有至少一个遮阳系统的汽车,该至少一个遮阳系统设计为前述遮光系统。该汽车设计为例如豪华轿车、越野车、客货两用车、跑车、小货车等等。遮光系统设计在汽车的车顶下侧。车顶例如是可透光的全景天窗。通过遮光系统可遮挡射入汽车内部的光线。遮光系统的遮光装置为此可滑移到任意遮光位置。遮光系统优选沿着汽车的纵轴线滑移,亦即从汽车的尾侧向前侧滑移并且反之亦然。在此,汽车车顶保持关闭。可以附加地设有一个与遮光系统无关的车顶开口。配备有上述遮光系统的汽车提供了附加的乘客保护。遮光装置在负加速度较大时(例如在事故中)也保持可靠地支承在导向装置的导轨中并且不会穿过汽车内部或者甚至由此向外甩出,因此对于乘客不存在附加的受伤风险。遮光系统例如与汽车的车上电子器件耦连,例如用于接通和/或关断遮光系统和/或与用于与其它安全装置(例如安全气囊或加速传感器)进一步耦连。
本发明的技术主题还包括一种用于保护汽车中的遮光系统、尤其是车顶侧遮光系统的方法,该遮光系统用于至少部分地为汽车中的至少一个乘客空间遮光,当达到和/或超过预设的加速度值时,与遮光位置无关地防止遮光装置的滑移。按照本发明对遮光装置的保持或制动与遮光装置的遮光位置无关地但是与作为参考参数(Richtgr0fie丨的加速度有关地进行。该加速度尤其为例如汽车刹车时的负加速度。备选地,该参考参数可以是一般的力作用,例如冲量或速度。


改善本发明的其它措施由以下对在附图中示意性示出的实施例的说明中得出。在此,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构件或特征使用统一的附图标记。不同实施形式的特征或构件可以进行组合,以得到其它实施形式。由说明书或附图得到的所有特征和/或优点以及结构细节、空间布置和方法步骤本身以及在不同的组合中对于本发明均是重要的。在附图中图I显示的是按照第一种实施形式的带有保险装置的遮光系统的示意立体图;图2显示的是具有细节A的另一种实施形式的带有保险装置的遮光系统的示意立体图;并且图3显示的是按照图2的细节A的放大示意立体图。具体实施形式图I显示的是配有保险装置4的遮光系统I的示意立体图。该遮光系统I设计为用于汽车(未示出)的头顶遮光系统。图I显示的是从乘客视角也就是从斜下方观察的遮光系统I。遮光系统I包括用于至少部分地遮住乘客(未显示)的遮光装置2和用于支承和移动遮光装置2的设计为框架的导向装置3。遮光装置2设置在汽车的车顶侧,其中,导向装置3固定在汽车车顶下方。出于直观性原因,汽车以及汽车车顶在图I中未显示。遮光装置2在两侧可滑移地支承在导向装置3的两个导轨6中。遮光装置2为此具有相应的导向单元(未显示)。遮光系统I还包括根据位置和加速度作用的保险装置4,用于与遮光装置2的遮光位置无关地并且与加速度有关地防止遮光装置2无意地滑移。保险装置4设计为安全带形式的带系统。该带系统设置在遮光装置2宽度方向上大约居中的位置。在此,带系统还包括可展开的带5、带5在遮光装置2上稳固的固定装置和在导向装置3上的可动的(亦即可卷起和放开的)固定装置,例如形式为滚轮的卷绕单元。带5仅在单独的固定部位处与遮光装置2相连。此外,带5几乎平行于汽车车顶延伸,亦即没有附加的转弯。在朝箭头a方向无意地猛烈加速的情况中,通过带5保持遮光装置2。在此,遮光装置2与其遮光位置无关地被保持。由此防止遮光装置2在其导向装置中不受控地和未经制动地运动至轨道单元6的端部、损坏轨道单元并且由此脱出。此外,遮光装置2还包括形式为两个可翻开的遮阳板的遮阳板单元7和用于手动地前推和后推的把手单元。图2显示的是具有细节A的另一种实施形式的带有保险装置4的遮光系统I的示意立体图。图2中的遮光系统I与图I中的遮光系统I基本上一致。相同的构件标以相同的附图标记。已描述的构件因此不再详细描述。图2中显示了具有展平的遮阳板单元7的遮光装置2。遮阳板单元7出于稳定性与带5松动地相连或可沿其卷起和放开。 图2中的遮光系统I仅在保险装置4的实施形式上与图I中的实施形式有所区别。保险装置4除了具有带5的带系统还包括作为冗余或用于附加制动作用的离心式离合器9。该离心式离合器9固定地安装在导向装置3上。带5与该离心式离合器9有效连接。图3显示的是按照图2的细节A的放大示意立体图。细节A显示了离心式离合器9及其在导向装置3上的固定。稳固的固定装置设计为插入式安全固定装置9a。该插入式安全固定装置9a穿过导向装置3中的三个开口并且一次性借助销钉固定。该离心式离合器9具有圆的扁平的壳体,该壳体具有回转弹簧和可旋转的支承装置,例如作为皮带轮(此处未详细显示)。应该理解的是,虽然在本发明前述概述和对附图的详细说明中仅描述了一个示例性的实施形式,但是还存在一系列其它的实施形式。更确切地说,之前详细的描述是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用于实施至少一个示范性的实施形式的适当指导。还应理解的是,本发明前述的特征不仅能够以各自给出的组合形式,而且还能以其它组合形式或单独地应用,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即可。附图标记清单I遮光系统2遮光装置3导向装置4保险装置5 带6轨道单元7遮阳板单元8把手单元9离心式离合器9a插入式安全固定装置a加速方向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汽车的遮光系统(1),尤其是头顶遮光系统,其包括可在车顶侧的导向装置(3)中移动到不同的遮光位置中的、用于可变地为乘客内部空间遮光的遮光装置(2),其特征在于,设置有至少一个保险装置(4),用于与遮光位置无关地和/或与加速度相关地保持所述遮光装置(2),以防止所述遮光装置(2)无意地滑移。
2.按照权利要求I所述的遮光系统(I),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装置(3)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引导所述遮光装置(2)滑移的轨道单元(6)。
3.按照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遮光系统(I),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装置(4)包括至少一个安全带系统形式的、具有至少一个可展开的带的带系统。
4.按照权利要求I至3之一所述的遮光系统(I),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装置(4)通过所述可展开的带与所述遮光装置(2)固定连接。
5.按照权利要求I至4之一所述的遮光系统(I),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险装置(4)包括至少一个离心式离合器(9)和/或拉索式制动器形式的制动系统。
6.按照权利要求I至5之一所述的遮光系统(I),其特征在于,设有用于接通所述保险装置(4)的开关单元。
7.按照权利要求I至6之一所述的遮光系统(I),其特征在于,设置有用于至少部分地罩住所述导向装置(3)和/或保险装置(4)的内衬装置。
8.按照权利要求I至7之一所述的遮光系统(I),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装置(2)具有至少一个遮阳板单元(7)。
9.一种汽车,其具有至少一个遮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遮阳系统设计为按照权利要求I至8之一所述的遮光系统(I)。
10.一种用于保护汽车中的遮光系统(I)、尤其是车顶侧的遮光系统的方法,所述遮光系统用于至少部分地为汽车中的至少一个乘客内部空间遮光,其特征在于,当达到和/或超过预设的加速度值时,与遮光位置无关地防止所述遮光装置(2)滑移。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遮光系统(1),其包括可在车顶侧的导向装置(3)中移动到不同的遮光位置中的、用于可变地为乘客内部空间遮光的遮光装置(2),其中,设置有至少一个保险装置(4),用于与位置无关地和/或与加速度相关地保持所述遮光装置(2),以防止所述遮光装置(2)无意地滑移。
文档编号B60J3/02GK102806827SQ20121017654
公开日2012年12月5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31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31日
发明者F.安纳沃尔德, B.韦伯 申请人:通用汽车环球科技运作有限责任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