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55108阅读:10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和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汽车安全技术领域,涉及一种防止车窗未关的安全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汽车进入普通家庭,在汽车普及率不断提高的今天,针对汽车的盗窃案件也逐年增加,汽车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汽车盗窃案件中,常见的一种就是由于车主在停车离开后车窗未关,导致小偷通过车窗进入车内,取走车内财物;此外,在恶劣天气等情况下,车窗未关也可能会给车主带来损失,因此有必要在这种情况下提醒车主关闭车窗或者自动关闭车窗。现有技术中有针对车窗未关的情况下报警的装置和方法,但是没有考虑车主在报警后并未关闭车窗后的进一步控制。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止在车内无人情况下车窗未关造成损失的方法及安全装置,其技术方案为一种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I)判断车窗是否关闭,判断车门是否锁止,判断钥匙是否插入点火锁;(2)若车窗未关,车门被锁且钥匙未插入点火锁,则控制车辆报警,并且自动关闭车窗。所述步骤(2)中车辆报警的方式包括蜂鸣器发出声音示警和车灯闪烁示警。一种实现所述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的装置,该装置包括控制模块以及与其相连的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钥匙位置检测模块、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器模块;所述控制模块接收所述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以及钥匙位置检测模块采集的信息,所述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器模块接收所述控制模块发送的控制信号;其中,车门状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门是否锁止;车窗状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窗是否关闭;钥匙位置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点火锁中钥匙是否拔出;控制模块,用于根据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和钥匙位置检测模块的信号确定是否给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模块发送信号;报警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控制模块信号时发出警示;车窗控制器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控制模块信号时,控制车窗关闭。所述车门状态检测模块包括一个车门锁状态传感器。所述车窗状态检测模块包括一个车窗位置传感器。所述钥匙位置检测模块包括一个钥匙位置传感器。所述报警模块包含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及所述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与所述控制单元之间的信号回路。所述车窗控制模块包括车窗升降装置及其与控制模块之间通过一个电磁开关连接的控制线路,电磁开关在接收到控制模块的信号后导通控制线路,控制车窗关闭。
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可以看出,本发明的车窗未关警示及自动关闭的方法和装置不仅能够在驾驶员离开车辆且车窗未关的情况下发出报警提示驾驶员关闭车窗,而且为了避免驾驶员没有接到报警信号或者接到报警信号却并未关闭车窗的情况,该系统将会自动关闭车窗,有效地保障了车辆安全。


图I本发明实施例中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装置的结构图;图2本发明实施例中车窗控制器模块的部分结构简图;图3本发明实施例中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控制方法。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介绍。本发明提出一种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该方法通过采集车门锁状态信号及钥匙是否插入点火锁的状态信号,判断车内乘员是否离开车辆锁门;通过采集车窗位置信号,判断车窗是否关闭。如果检测到车门锁止,车钥匙未插入点火锁,则可以判定此车须较长时间停车。若同时还检测到车窗未关闭,贝1J控制车辆自动关闭车窗,同时发出报警不信号。如图I所示为实现上述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方法的装置,该装置包括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控制模块,钥匙位置检测模块、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器模块。其中,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钥匙位置检测模块分别与控制模块相连,且这三个模块检测的车辆状态信号输入给控制模块;控制模块与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模块相连,且在必要时给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模块输出动作信号,控制报警模块接收到控制模块的动作信号后发出报警提示,车窗控制模块接收到动作信息后控制相关部件自动关闭车窗。车门状态检测模块包含一个车门锁状态传感器,用于检测车门锁状态是开启还是锁止;车窗状态检测模块包括一个车窗位置传感器,用于检测车窗玻璃是否关闭;钥匙位置检测模块包括一个钥匙位置传感器,用于检测车钥匙是否插入点火锁。控制模块为一个控制器装置,该控制器接收并分析车门锁状态传感器、车窗位置传感器和钥匙位置传感器的信号,确定是否向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模块发送动作信号。报警模块可以沿用目前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一条与控制模块之间的信号回路,以接收控制模块发出的动作信号。当接收到该信号时,报警模块中蜂鸣器发出声音,而同时车灯闪烁报警。车窗控制器模块的主体结构沿用车窗升降装置,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台控制线路。如图2所示,控制单元与车窗电机之间通过一个电磁开关相连,车窗电机为车窗升降装置的动力装置。因此,当控制模块根据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和钥匙位置检测模块的信号确定需要关闭车窗时将会发出动作信号,当车窗控制模块收到该信号时,就会控制电磁开关导通其控制线路,开启车窗电机,从而推动车窗升降装置关闭车窗。图3所示为该方法基于该发明的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装置实现时的流程图,从中可知该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I)控制器接收车窗位置传感器、车门锁状态传感器、钥匙位置传感器的信号输A ;(2)控制器判断车窗是否关闭,车门是否锁止,以及钥匙是否插入点火锁;如果车窗已经关闭,车门未锁止,钥匙未插入点火锁,则进入步骤(3);否则进入步骤(I);(3)控制器输出信号到车窗控制器以及报警模块;(4)车窗控制器模块启动,报警模块启动;(5)车窗关闭,蜂鸣器发出声音警示,车灯双闪警示。从上述流程中可以看出,该方法只有在控制器判断出车门被锁、车窗未关和钥匙已经插入点火锁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认定车主将离开车辆较长时间而控制车窗自动关闭。该发明装置中的报警及车窗自动关闭的执行机构均能够沿用现有技术中的装置,并在此基础上对电子线路作简单修改,即增加与控制模块的信号回路等,容易实现且效果可靠。本发明的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装置与方法,能够实现车内乘员在离开车门并锁门的情况下,检查车窗是否关闭。如果车窗未关,该装置和方法能够自动控制关闭车窗,同时通过报警模块发出声光报警,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在车内乘员离开车辆忘记关闭车窗或者收到警示但未能关窗的情况下,由于车窗未关而导致的损失。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发明。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
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发明不限于这里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揭示,不脱离本发明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判断车窗是否关闭,判断车门是否锁止,判断钥匙是否插入点火锁; (2)若车窗未关,车门被锁止且钥匙未插入点火锁,则控制车辆报警,并且自动关闭车窗。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车辆报警的方式包括蜂鸣器发出声音示警和车灯闪烁示警。
3.一种实现权利要求I所述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控制模块以及与其相连的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钥匙位置检测模块、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器模块;所述控制模块接收所述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以及钥匙位置检测模块采集的信息,所述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器模块接收所述控制模块发送的控制信号; 车门状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门是否锁止; 车窗状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车窗是否关闭; 钥匙位置检测模块,用于检测点火锁中钥匙是否拔出; 控制模块,用于根据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和钥匙位置检测模块的信号确定是否给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模块发送信号; 报警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控制模块信号时发出警示; 车窗控制器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控制模块信号时,控制车窗关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门状态检测模块包括一个车门锁状态传感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窗状态检测模块包括一个车窗位置传感器。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钥匙位置检测模块包括一个钥匙位置传感器。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模块包含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及所述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与所述控制单元之间的信号回路。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装置,其特征在于车窗控制模块包括车窗升降装置及其与控制模块之间通过一个电磁开关连接的控制线路,电磁开关在接收到控制模块的信号后导通控制线路,控制车窗关闭。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窗未关示警及自动关闭的方法和装置,属于汽车安全技术领域。该方法控制车辆在车窗未关、车门被锁且钥匙未插入点火锁的情况下报警并自动关闭车窗。该装置包括控制模块以及与其相连的车门状态检测模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钥匙位置检测模块、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模块。控制模块接收车门状态检测膜块、车窗状态检测模块和钥匙位置检测模块采集的信息,并在必要的情况下给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模块发送动作信号,报警模块和车窗控制模块在收到该信号时能够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关闭车窗。该装置和方法极大地保证了在车内无人且车窗未关情况下的车辆安全。
文档编号B60R25/34GK102975687SQ20121046571
公开日2013年3月20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16日
发明者朱麟凯, 肖海涛, 周大永, 刘卫国, 潘之杰, 赵福全 申请人: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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