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拉弹式破窗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3890889阅读:231来源:国知局
一种拉弹式破窗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拉弹式破窗器,包括有把手,所述把手两端分别连接有被其拉伸的弹性件,所述弹性件另一端连接有吸盘,所述吸盘背部固定连接有套设在弹性件,外的导向管,所述把手上固定连接有破窗击杆,所述破窗击杆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击头,所述把手到击头顶端的距离L1在弹性件自然状态下大于把手到吸盘顶端的距离L2。本实用新型通过把手两端的吸盘将破窗器固定在汽车玻璃上,向外拉动握手,通过弹力绳的弹力作用,使破窗锤对汽车玻璃进行敲击,从而砸开汽车玻璃。
【专利说明】一种拉弹式破窗器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拉弹式破窗器。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的汽车破窗器使用时,需要乘客扬起一定角度才能砸开玻璃逃生;不能定点 对玻璃进行多次敲击,当砸开玻璃时容易使玻璃碎片到处飞窜造成误伤;另外力气较小的 乘客难以砸碎钢化玻璃
[实用新型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上述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拉弹式破窗器,通过U型把手两 端的吸盘将破窗器固定在汽车玻璃上,向外拉动握手,通过弹力绳的弹力作用,使破窗锤对 汽车玻璃进行敲击,从而砸开汽车玻璃。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下列技术方案:
[0005] -种拉弹式破窗器,包括有把手1,所述把手1两端分别连接有被其拉伸的弹性件 2,所述弹性件2另一端连接有吸盘4,所述吸盘4背部固定连接有套设在弹性件2,外的导 向管3,所述把手1上固定连接有破窗击杆5,所述破窗击杆5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击头6,所 述把手1到击头6顶端的距离L1在弹性件2自然状态下大于把手1到吸盘4顶端的距离 L2〇
[0006] 所述破窗击杆5与把手1通过螺钉连接。
[0007] 所述把手1为U型把手。
[0008] 所述弹性件2为弹簧。
[0009] 所述击头6与破窗击杆5通过螺钉连接。
[0010] 所述击头6为圆锥型。
[0011] 所述吸盘4为两个,所述吸盘4为圆形。
[0012]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3] 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吸盘固定破窗器,并且可以对玻璃进行多次定点垂直敲击, 有效地防止玻璃碎片飞窜而误伤他人,通过弹力对击打玻璃,更容易地砸开玻璃,使用效果 更好。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0015]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图;
[0016]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 下面结合附图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0018] 如图1、图2和图3所不,一种拉弹式破窗器,包括有把手1,所述把手1两端分别 连接有被其拉伸的弹性件2,所述弹性件2另一端连接有吸盘4,所述吸盘4背部固定连接 有套设在弹性件2外的导向管3,所述把手1上固定连接有破窗击杆5,所述破窗击杆5另 一端固定连接有击头6,所述把手1到击头6顶端的距离L1在弹性件2自然状态下大于把 手1到吸盘4顶端面的距离L2。其中,所述把手1为U型把手,所述弹性件2为弹簧。
[0019]拉弹式破窗器通过吸盘4固定在车窗玻璃上,用户紧握U型把手1向外拉紧弹力 绳2,当用户松开U型把手1时,弹性件2向内收缩,带动固定在U型把手1上的击头6向车 窗玻璃敲打,使车窗玻璃碎裂。
[0020] 所述破窗击杆5与把手1通过螺钉连接,所述击头6与破窗击杆5通过螺钉连接, 安装简易。
[0021] 所述击头6为圆锥型,能轻易的击碎车窗玻璃。
[0022] 所述吸盘4为两个,所述吸盘4为圆形,更好地将破窗器固定在汽车玻璃上。
【权利要求】
1. 一种拉弹式破窗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把手(1),所述把手(1)为u型把手,所述把 手(1)两端分别连接有被其拉伸的弹性件(2),所述弹性件(2)另一端连接有吸盘(4),所 述吸盘(4)为两个,所述吸盘(4)背部固定连接有套设在弹性件(2)外的导向管(3),所述 把手(1)上固定连接有破窗击杆(5),所述破窗击杆(5)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击头(6),所述 把手(1)到击头(6)顶端的距离L1在弹性件(2)自然状态下大于把手(1)到吸盘(4)顶 端的距离L2。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拉弹式破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窗击杆(5)与把手 (1)通过螺钉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拉弹式破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2)为弹簧。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拉弹式破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击头(6)与破窗击杆 (5)通过螺钉连接。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拉弹式破窗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击头(6)为圆锥型。
【文档编号】B60R21/02GK203864624SQ201420079954
【公开日】2014年10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2月22日 优先权日:2014年2月22日
【发明者】范涛, 郑桢祺, 张晓熳 申请人:范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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