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3892798阅读:107来源:国知局
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包括有:多个后视镜,其两侧分别具有一与外部连通的第一容置空间及一与外部连通的第二容置空间。多个第一发光元件,其设于第一容置空间。多个第二发光元件,其设于第二容置空间,第一发光元件与第二发光元件并分别电性连接至一汽车的电瓶。多个镜子,各该镜子封闭该第一容置空间。多个罩体,各该罩体封闭该第二容置空间。汽车内部的一控制单元,连结第一发光元件与第二发光元件。以及一控制单元,其设于汽车内部,且与各第一发光元件及各第二发光元件电性连结,并提供设定至少一启动条件,使各第一发光元件及各第二发光元件于一预定时机发光。
【专利说明】车门安全警示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后视镜,尤指一种设于汽车后视镜内部的车门警示装置,当开启车门时,能够启动车门警示装置,以提示后方车辆。

【背景技术】
[0002]由于大陆的机车数量十分庞大,并且依照交通法规规定,机慢车必须行驶在最外侧车道,虽然有效使汽机车分流,然而却也引发出许多意外事故。
[0003]例如,当汽车于路边停车后,不论停靠于马路的左侧或右侧,当驾驶及乘客下车时,面对马路一侧必须小心注意后方车辆,否则后方车辆可能来不及反应而撞上车门,造成伤害与遗憾,都不是每个人所乐见的事情。
[0004]并且在市区的上下班尖峰时段以及学校周边一带特别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故,由于道路拥塞,更容易造成连环车祸事故,除了驾驶要提高警觉特别注意之外,并未有任何方式来辅助改善此类情况。
[0005]有鉴于此,如何将上述缺失加以摒除,即为本实用新型 申请人:目的所在;因此,本案实用新型人基于多年从事相关业界的经验,经多年苦心孤诣潜心研究,试作改良,终于成功研发完成本案,并使本实用新型得以诞生,以增进功效。


【发明内容】

[0006]为解决上述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门安全警示装置,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7]—种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包括有:多个后视镜,其两侧分别具有一与外部连通的第一容置空间及一与外部连通的第二容置空间。多个第一发光元件,其设于第一容置空间。多个第二发光元件,其设于第二容置空间,第一发光元件与第二发光元件并分别电性连接至一汽车的电瓶。多个镜子,各该镜子封闭该第一容置空间。多个罩体,各该罩体封闭该第二容置空间。汽车内部的一控制单元,连结第一发光元件与第二发光元件,当汽车车门开启时,控制单元即启动第一发光元件或第二发光元件,由此警示后方来车。以及一控制单元,其设于汽车内部,且与各第一发光元件及各第二发光元件电性连结,并提供设定至少一启动条件,使各第一发光兀件及各第二发光兀件于一预定时机发光。
[0008]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中各该后视镜分别具有一第二容置空间,且该第二容置空间内设有至少一第二发光元件,该第二发光元件并电性连接至该汽车电瓶与该控制单元,该第二容置空间以一罩体封闭,该控制单元提供设定至少一启动条件,使各该第一发光兀件与各该第二发光兀件于一预定时机发光。
[0009]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启动条件为至少一车门或车门锁触动,当该车门或车门锁触动时,各该第一发光元件与各该第二发光元件立即发光。
[0010]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中各该镜子为一单面反光镜。
[0011]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中该第二容置空间位于异于该第一容置空间一侧。
[0012]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中,包含一传输装置,该传输装置与控制单元相连接,而能于能启动条件下,将警示信号以无线方式传输至网际网路或是智能型手持装置。
[0013]一种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包括有:
[0014]至少一警示灯,该警示灯设于一汽车至少一预定位置上,且该警示灯与汽车电瓶电性连接;以及
[0015]一控制单元,其设于该汽车中,并与该警示灯电性连接,该控制单元提供设定至少一启动条件,使该警示灯于一预定时机发光。
[0016]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更电性连接有多个汽车方向灯与多个汽车尾灯,各该汽车方向灯与各该汽车尾灯与该警示灯电性连结。
[0017]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启动条件为至少一车门或车门锁触动,当该车门或车门锁触动时,该警示灯、各该汽车尾灯与各该汽车方向灯即发光。
[0018]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包含一传输装置,该传输装置与控制单元相连接,而能于能启动条件下,将警示信号无线方式传输至网际网路或是智能型手持装置。
[001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0020]因为方向灯有所区别,能利用发光元件提示后方来车,降低后方车辆冲撞车门事件发生。本实用新型与现有车辆方向灯有所区分,可以避免司机混淆。此外,由于从车后方或车侧后方来说后视镜为车门边最显著位置观察到位置,在此位置做车门警示提醒效果最佳。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1]图1为本实用新型车门安全警示装置的立体外观图。
[0022]图2为延续第一图另一视角的立体外观图。
[0023]图3为本实用新型车门安全警示装置的立体分解图。
[0024]图4为本实用新型车门安全警示装置的使用状态方块图。
[0025]图5为本实用新型车门安全警示装置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0026]图6为延续第三图的另一使用状态示意图。
[0027]图7为本实用新型车门安全警示装置的第二实施例。
[0028]其中,1-车门安全警示装置,10-后视镜,11-第一容置空间,12-第二容置空间,20-第一发光元件,30-第二发光元件,40-镜子,50-罩体,60-控制单元,70-汽车,71-电瓶,80-车门,90-汽车尾灯,A-后视镜未折叠,B-后视镜折叠。

【具体实施方式】
[0029]为使更详细了解本实用新型内容,配合图示列举具体实施例,详细说明如下:
[0030]首先,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车门安全警示装置1,其包括:多个后视镜
10、多个第一发光元件20、多个第二发光元件30、多个镜子40、多个罩体50及一控制单元60,其中
[0031]后视镜10,其两侧分别具有一与外部连通的第一容置空间11及一与外部连通的第二容置空间12。
[0032]多个第一发光元件20,其设于第一容置空间11。
[0033]多个第二发光元件30,其设于第二容置空间12,第一发光元件20与第二发光元件30并分别电性连接至一汽车70的电瓶71。
[0034]多个镜子40,各该镜子封闭该第一容置空间。
[0035]上述镜子40为一单面反光镜,同时具有反光与透光的效果,当第一发光元件20发光时,由于内部亮度高于外部,因此第一发光元件20的光线能够透出镜子40,而达到警示作用;当第一发光元件20熄灭时,由于外部光线高于内部,因此镜子无法穿透而形成反射。
[0036]多个罩体50,各该罩体封闭该第二容置空间,并具可透光性。
[0037]控制单元60,其设于该汽车70内部,并选择性启动各第一发光元件20及各第二发光元件30。
[0038]请参照图4及图5。控制单元60内部更设有两组启动条件,分别为后视镜未折叠A及后视镜折叠B。
[0039]当后视镜未折叠A时,则启动第一发光元件20,由此警示后方来车C。
[0040]请参照图4及图6。当后视镜折叠B时,则启动第二发光元件30,藉此警示后方来车C。
[0041]上述控制单元60更能进一步设定区分为左右两侧开门时(图中未示)才分别启动第一发光兀件20或第一发光兀件20。
[0042]又,控制单元60或设定为不论是否折叠或开启哪一侧的门,第一发光元件20及第一发光元件20都会同时启动,因此并不局限启动第一发光元件20及第二发光元件30时,后视镜的型态为何及是否开门等状况。
[0043]本实用新型所述车门安全警示装置I的第一发光元件20与第二发光元件30电性连结至电瓶71与控制单元60,当开门时第一发光元件20与第二发光元件30就开启,关门后则随的关闭,且即使在熄火状态,本实用新型所述车门安全警示装置I同样能够发挥作用。
[0044]请参照图7,为本实用新型车门安全警示装置I的第二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仅启动前述后视镜10中的第一发光元件20及各第二发光元件30,第二实施例中增加警示灯,其他各元件结构与第一实施例相同,故不再赘述。
[0045]控制单元60能够设定为当任一车门80或车门锁(图中未示)触动时,则控制单元60则同时启动至少一警示灯(图中未示),警示灯能够由使用者自行安装于汽车的任一位置上。
[0046]又,控制单元60也能够同时电性连接汽车尾灯90、汽车方向灯(图中未示)及头灯(图中未示),当车门80或车门锁(图中未示)开启时,各警示灯、汽车尾灯9、头灯(图中未示)或汽车方向灯(图中未示)即发光或闪烁,提示后方来车。
[0047]值得一提的是,可以再包含一传输装置,该传输装置与控制单元相连接,而能于能启动条件下,将警示信号以无线方式传输至网际网路或是智能型手持装置。
[0048]上列详细说明针对本实用新型的一可行实施例的具体说明,但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所为的等效实施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本案的专利范围中。
[0049]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在突破先前的技术结构下,确实已达到所欲增进的功效,且也非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并且,本实用新型申请前未曾公开,具有创造性性、实用性,已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因此依法提出实用新型申请。
【权利要求】
1.一种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后视镜,其两侧分别具有一与外部连通的第一容置空间,各该后视镜结合于一汽车上; 至少一第一发光元件,其设于该第一容置空间,该第一发光元件并电性连结至该汽车的电瓶; 多个镜子,各该镜子封闭该第一容置空间; 以及一控制单元,其设于该汽车内部,且与各该第一发光元件电性连结,该控制单元提供设定至少一启动条件,使各该第一发光元件于一预定时机发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各该后视镜还分别具有一第二容置空间,且该第二容置空间内设有至少一第二发光元件,该第二发光元件并电性连接至该汽车的电瓶与该控制单元,该第二容置空间以一罩体封闭,该控制单元提供设定至少一启动条件,由此使各该第一发光元件与各该第二发光元件于一预定时机发光。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控制单元的启动条件为至少一车门或车门锁触动,当该车门或车门锁触动时,各该第一发光元件与各该第二发光兀件立即发光。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各该镜子为一单面反光镜。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二容置空间位于异于该第一容置空间的一侧。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还包含一传输装置,该传输装置与控制单元相连接,而能于能启动条件下,将警示信号以无线方式传输至网际网路或是智能型手持装置。
7.一种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至少一警示灯,该警示灯设于一汽车的至少一预定位置上,且该警示灯与汽车的电瓶电性连接;以及 一控制单元,其设于该汽车中,并与该警示灯电性连接,该控制单元提供设定至少一启动条件,由此使该警示灯于一预定时机发光。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控制单元更电性连接有多个汽车方向灯与多个汽车尾灯,各该汽车方向灯与各该汽车尾灯与该警示灯电性连结。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该控制单元的启动条件为至少一车门或车门锁触动,当该车门或车门锁触动时,该警示灯、各该汽车尾灯与各该汽车方向灯即发光。
10.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车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还包含一传输装置,该传输装置与控制单元相连接,而能于能启动条件下,将警示信号无线方式传输至网际网路或是智能型手持装置。
【文档编号】B60R1/12GK203974680SQ201420173473
【公开日】2014年12月3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10日 优先权日:2013年4月16日
【发明者】张育韶 申请人:张育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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