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皮卡车后车厢盖及车盖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3002阅读:1277来源:国知局
一种皮卡车后车厢盖及车盖锁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皮卡车后车厢盖及车盖锁。



背景技术:

目前,用于皮卡车的车篷多采用折叠式的结构,以方便使用,然而由于折叠式结构中还需要特制定做固定结构,当盖子折起来时有的还需要支撑的装置;通常这种盖子盖上之后,上方不太容易在放别的货物,这就导致了盛装空间无形被缩小,因此对于皮卡车外出越野需要携带需要进行大量货物盛装时,需要一种能够根据需要进行空间扩展的后车厢盖,同时能够满足使用方便,行驶过程安全等多方面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提供一种简单实用的一种皮卡车后车厢盖及车盖锁。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皮卡车后车厢盖,是由盖体、行李架,固定块、把手组成,所述盖体前侧与车厢固定,后侧固定设有把手,所述盖体上靠近两侧边沿的位置设有行李架,所述行李架利用固定块,与盖体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盖体底部还设有锁扣,所述锁扣与盖体底板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盖体底部还固定连接有液压杆,液压杆另一端与车厢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盖体为锌钢板材质一体冲压而成。

一种皮卡车后车厢车盖锁,是由固定座,定位块和锁舌组成,所述固定座下端设有定位孔,通过定位孔与后车厢车尾处固定连接,所述定位块设有两个,固定安装固定座上,所述定位块中间设有通孔,所述锁舌两端穿过通孔固定在定位块上。

进一步,所述锁舌截面为圆形,能够在定位块中转动。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车盖打开时能够通过液压杆伸缩顶压打开,省时省力,车盖上设有行李架,可以在盖顶固定货物,扩展空间,锁舌能够根据需要,进行旋转,根据需要设定状态,满足人性化设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等轴测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皮卡车后车厢车盖锁的示意图;

图中:1、盖体,2、行李架,3、固定块,4、把手,5、锁扣,6、液压杆,101、固定座,102、定位块,103、锁舌,104、定位孔,105、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 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2所示,一种皮卡车后车厢盖是由盖体1、行李架2,固定块3、把手4组成,所述盖体1前侧与车厢固定,后侧固定设有把手4,所述盖体1上靠近两侧边沿的位置设有行李架2,所述行李架2利用固定块3,与盖体1固定连接。

所述盖体1底部还设有锁扣5,所述锁扣与盖体1底板固定连接。

所述盖体1底部还固定连接有液压杆6,液压杆6另一端与车厢固定连接。

所述盖体1为锌钢板材质一体冲压而成。

一种皮卡车后车厢车盖锁,是由固定座101,定位块102和锁舌103组成,所述固定座下端设有定位孔104,通过定位孔104与后车厢车尾处固定连接,所述定位块102设有两个,固定安装固定座上,所述定位块中间设有通孔105,所述锁舌103两端穿过通孔105固定在定位块102上。

所述锁舌103截面为圆形,能够在定位块102中转动。

本方案提供的一种皮卡车后车厢盖及车盖锁,在使用时,先将车盖锁的固定座101通过定位孔104固定在车厢尾部,锁舌103正对锁扣5上的凹槽,车盖开启时,利用液压杆6顶压开启,车盖关闭时,现将锁舌103旋转,直立起来,对准锁扣5上的凹槽,向下按压车盖,液压杆6伸缩,锁扣5上的 凹槽卡在锁舌103上,完成车厢盖的锁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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