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光带投射功能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9622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光带投射功能的车辆,包括一车辆、设置于车辆上的至少一套发光单元和发光单元的驱动电源部分和控制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单元位于车辆的前面和后面部位,所述发光单元在所述驱动电源部分的驱动下发出光并往车辆前方和后方路面上及前方和后方两侧的路面上投射形成光斑,所述光班在路面上形成一条以上的光带,所述的光带为一条由所述光斑连续和不连续的组成,所述的光带在车辆停止以及行驶过程中始终分布于车辆的前方和后方路面上,所述的光带颜色为白色、红色、绿色、黄色、蓝色、橙色,所述的光带颜色为白色、红色、绿色、黄色、蓝色、橙色六中颜色中两种以上颜色的混合;所述的光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始终投射于车辆前方和后方及其两侧的路面上;

其中,所述的发光单元由所述的驱动电源部分驱动,所述的控制部分包括手动控制开关、车辆电源启闭开关以及光带启闭指示灯,所述手动控制开关、车辆电源启闭开关为模拟开关和数字开关,所述发光单元由控制部分所控制,这样以便于车上人员对发光单元进行启闭以及调节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始终投射于车辆前方和后方及其两侧的路面上;在满足向车辆前后方以及前后侧路面上投射一根以上光带的条件下,所述的发光单元在车辆车体上的位置不应该受到限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单元为卤素灯光源、疝气灯光源、LED光源和激光光源,在满足光带标识效果的前提下,所述发光单元的光源种类不应该受到限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单元发出光的亮度不可调和所述的发光单元发出光的亮度可以调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投射出的光带长度方向沿车辆行驶方向和所述车辆投射出的光带长度方向与车辆行驶方向构成一夹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辆停车和行驶过程中,所述车辆前方路面上分布有两根光带,所述的两根光带分布于车辆前方的两侧路面上,所述的光带之间的距离等于车体的宽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辆停车和行驶过程中,所述车辆前方和后方路面上分别分布有两根光带,所述的两根光带分布于车辆前方和后方路面上,所述两根光带的长度方向为车辆行驶方向,所述车辆前方和后方路面上两根光带之间的距离等于车体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于车辆前方和后方路面上的两根光带之间距离互不相等,且都不等于或者其中之一等于车辆宽度。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