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7981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



背景技术:

交流充电桩在检测充电主板的电压、电流以及漏电时需要分别用到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目前,充电桩上的三个互感器均是是独立的元器件,使用上比较占用主板的地方,在便携式充电盒中对空间的要求比较高时,该三部分电路比较占用空间,是减小充电主板的瓶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所述电流互感器设在模块的上部,所述电流互感器的下端设有电压互感器,所述漏电互感器设在模块靠近电流互感器与电压互感器的一侧,所述模块外壳采用ABS或PBT材料制成,所述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的连接处均灌封有环氧树脂,所述模块的输入信号分别为L、N,所述模块的输出信号分别为L、N,电压互感信号、电流互感信号、漏电流互感信号。

优选的,所述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的介质强度为2500V/min。

优选的,所述模块的工作温度为-25℃~75℃。

优选的,所述ABS或PBT材料的阻燃等级为UL94-V0。

本发明中的有益效果是:集成型互感器模块将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三个互感器在结构上集成为一个模块,可以实现减少元器件、接线简单、集成度高等优点,集成型互感器模块在集成以后各个模块的功能依旧保持,能够感应充电桩上的电流、电压以及漏电情况,且模块内部灌封环氧树脂绝缘材料,工作毫无影响并且模块内部灌封环氧树脂绝缘材料,使得互感器之间工作毫无影响;本发明将三个互感器在结构上集成成一个模块,实现了元器件减少、接线简单、集成度高等优点,大大缩小了在便携式充电盒内所占用的空间,同时也节约了材料资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的漏电互感器结构图;Φ=10、A=26、B=24、C=9.0。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的电流互感器结构图;Φ=8、A=21、B=18、C=10(图中单位均为mm)。

图3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的电压互感器结构图。

图4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的结构正视图。

图5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的结构底视图。

图6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的结构俯视图。

图7为本发明使用的电压互感器的原理图。

图8为本发明使用的电流互感器的原理图。

图9为本发明使用的漏电流互感器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6,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电流互感器设在模块的上部,电流互感器的下端设有电压互感器,漏电互感器设在模块靠近电流互感器与电压互感器的一侧,模块外壳采用ABS或PBT材料制成,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的连接处均灌封有环氧树脂,模块的输入信号分别为L、N,模块的输出信号分别为L、N,电压互感信号、电流互感信号、漏电流互感信号;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的介质强度为2500V/min;模块的工作温度为-25℃~75℃;ABS或PBT材料的阻燃等级为UL94-V0。

集成型互感器模块将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和漏电互感器三个互感器在结构上集成为一个模块,可以实现减少元器件、接线简单、集成度高等优点,集成型互感器模块在集成以后各个模块的功能依旧保持,能够感应充电桩上的电流、电压以及漏电情况,并且模块内部灌封环氧树脂绝缘材料,使得互感器之间工作毫无影响;本发明将三个互感器在结构上集成成一个模块,实现了元器件减少、接线简单、集成度高等优点,大大缩小了在便携式充电盒内所占用的空间,同时也节约了材料资源。

一种充电桩用集成型互感器模块,电压互感器设在模块底部,模块的长度与宽度均为28mm,电压互感器的长度与宽度分别与19mm与18mm,电流互感器位于电压互感器的上端,其长度与宽度分别为21mm、10mm,漏电互感器位于模块靠近电压互感器与电流互感器的一侧,其长度与宽度分别为26mm、9mm三个互感器内部分别用环氧树脂灌封,其功能依旧保持,并且能大大缩小了主板上所占的空间位置,实现了减少元器件使用量、接线简单、集成度高等优点,为便携式充电盒更小化奠定了良好的应用基础。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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