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4687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保养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



背景技术:

传统的汽车制动器放气过程中,需要逐个放气,同时需要通过踩制动踏板,实现制动器的制动过程,工作量较大,已排出的空气和制动液有被吸回系统中的危险,且制动过程容易产生泡沫,浪费制动液,流出的制动液对环境造成污染,对此我们推出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包括储液瓶,所述储液瓶上活动安装有瓶盖,所述瓶盖上分别安装有与储液瓶内腔相连通的输液管和输气管,所述输液管的一端延伸至储液瓶的内腔底部,所述输气管上安装有调压阀,所述瓶盖上还安装有测量储液瓶内压力的压力表。

优选的,所述输液管包括第一输液管和第二输液管,所述第一输液管的一端贯穿瓶盖并延伸至储液瓶的内腔底部,所述第一输液管远离储液瓶内腔的一端与第二输液管通过快插接头连接。

优选的,所述瓶盖上设有与储液瓶内腔连通的接口,所述输气管包括第一输气管和第二输气管,所述第一输气管与接口通过快插接头连接,所述第一输气管远离接口的一端与调压阀的出气口通过快插接头连接,所述第二输气管与调压阀的入气口也通过快插接头连接。

优选的,所述瓶盖上设有固定机构。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与瓶盖相连接的索链,且索链远离瓶盖的一端安装有可锁紧的挂钩。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还包括与瓶盖相连接的绳索,且绳索远离瓶盖的一端安装有强力磁铁块。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有益效果在于:利用大气压及帕斯卡原理,使储液瓶内的制动液,在气泵和调压阀的作用下,以一个恒压压入汽车制动系统的各制动管路中,无需进行制动过程,直接快速排除液压制动系统的空气,防止由于制动过程而产生泡沫,同时节约制动液,降低成本,保护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的固定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中:储液瓶1、瓶盖2、输液管3、输气管4、压力表5、调压阀6、接口7、第一输液管8、第二输液管9、第一输气管10、第二输气管11、索链12、挂钩13、绳索14、强力磁铁块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液压制动系统放气专用工具,包括储液瓶1,储液瓶1上活动安装有瓶盖2,瓶盖2上分别安装有与储液瓶1内腔相连通的输液管3和输气管4,输液管3的一端延伸至储液瓶1的内腔底部,输气管4上安装有调压阀6,瓶盖2上还安装有测量储液瓶1内压力的压力表5,将输气管4接入气泵,利用大气压及帕斯卡原理,使储液瓶1内的制动液,在气泵和调压阀6的作用下,以一个恒压压入汽车制动系统的各制动管路中,无需进行制动过程,直接快速排除液压制动系统的空气,防止由于制动过程而产生泡沫,同时节约制动液,降低成本,保护环境,瓶盖2上设有固定机构,固定机构包括与瓶盖2相连接的索链12,且索链12远离瓶盖2的一端安装有可锁紧的挂钩13,用于对该装置的固定,通过锁紧的挂钩13将瓶盖2固定在汽车引擎盖上可固定的地方,从而固定该装置,索链12的设置使该装置可水平位置固定,不会发生倾斜,使用更方便。

输液管3包括第一输液管8和第二输液管9,第一输液管8的一端贯穿瓶盖2并延伸至储液瓶1的内腔底部,第一输液管8远离储液瓶1内腔的一端与第二输液管9通过快插接头连接,便于输液管3与瓶盖2之间的拆装,使用更方便,瓶盖2上设有与储液瓶1内腔连通的接口7,输气管4包括第一输气管10和第二输气管11,第一输气管10与接口7通过快插接头连接,第一输气管10远离接口7的一端与调压阀6的出气口通过快插接头连接,第二输气管11与调压阀6的入气口也通过快插接头连接,便于输气管4分别与调压阀6和瓶盖2之间的拆装,便于使用和收纳工作。

参照图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优选实施例,与上一实施例唯一的区别在于固定机构还包括与瓶盖2相连接的绳索14,且绳索14远离瓶盖2的一端安装有强力磁铁块15,当引擎盖上没有锁紧的挂钩13可固定的地方时,强力磁铁块15可吸附在汽车引擎盖的任意位置,满足不同的固定方案,使该装置的固定更快捷。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