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99239发布日期:2018-07-10 19:02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动汽车,尤其涉及一种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



背景技术:

与传统内燃机或混合动力汽车相比,纯电动汽车动力的主要来源于蓄电池,电动汽车内的换热过程一般采取制冷空调+电加热制热的模式,电动汽车换热过程的耗电量较大,尤其在冬季,乘客对车内舒适性等要求较高,频繁的制热加剧了蓄电池的电量消耗,大大的缩短了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无法满足节能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人针对以上缺点,进行了研究改进,提供一种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包括电动汽车车厢、蓄电池和驱动电机,所述车厢内前后两部分的两侧均设置空调出风口,所述每个空调出风口一侧均设置热释红外传感器,所述车厢内前后两部分均设置温度传感器,所述电动汽车还设置PTC发热部件,所述PTC发热部件通过风管连接空调出风口,所述蓄电池和驱动电机的散热器也通过风管连接空调出风口,所述风管内均设置风机,所述风机、PTC发热部件、温度传感器和热释红外传感器均电连控制控制单元。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

所述空调出风口设置出风调节装置,所述出风调节装置也电连控制单元。

所述控制单元可检测驱动电机、蓄电池是否工作。

所述车厢位于驾驶位处设置启动开关,所述启动开关电连控制单元。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所述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通过热释红外传感器检测各区域乘客数量,通过温度传感器监测车厢内的温度,根据车内乘客的分布和环境温度的情况,将电动汽车PTC产生的热量、动力驱动电机、蓄电池的运行产生的热量,通过采用分步制热的方式对车内进行加热,充分利用动力驱动电机与蓄电池的运行余热,节省电动汽车用电量,提高总里程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的模块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的流程示意图。

图中:1、车厢;2、空调出风口;3、热释红外传感器;4、温度传感器;5、PTC发热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包括电动汽车车厢1、蓄电池和驱动电机,车厢1内前后两部分的两侧均设置空调出风口2,空调出风口2设置出风调节装置,每个空调出风口2一侧均设置热释红外传感器3,车厢1内前后两部分均设置温度传感器4,电动汽车还设置PTC发热部件5,PTC发热部件5通过风管连接空调出风口2,蓄电池和驱动电机的散热器也通过风管连接空调出风口2,风管内均设置风机,车厢1位于驾驶位处设置启动开关,启动开关、风机、PTC发热部件5、温度传感器4、热释红外传感器3和出风调节装置均电连控制控制单元。

所述电动汽车分步制热装置使用时,电动汽车车门开启,乘客开始上车/下车,此时驾驶员按下启动按钮,初始制热模式开启,控制单元监测驱动电动机工作状态,当驱动电机处于运转状态时,PTC发热部件5启动发热、蓄电池和驱动电机散热器的连接风管内的风机也启动,收集蓄电池和驱动电机的余热,车内加热过程采取PTC+动力驱动电机与蓄电池工作余热协同加热模式;当电机处于停机状态时,仅有PTC发热部件5启动发热,加热过程采取PTC单模式制热;在这一过程中,车内各空调出风口2处于全开状态,使得车内温度迅速达到目标温度;温度传感器监测加热过程车内温度,判断初始制热过程温度是否达到目标温度。

当温度传感器4检测到车厢1内温度值降低0~λ时(含λ),控制单元监测驱动电机运行状态,当动力带动驱动电机运行时,蓄电池和驱动电机连接风管内的风机也启动,采取驱动电机+蓄电池的余热协同制热,此时对应区域的空调出风口2全开;当驱动电机停机时,仅有PTC发热部件5启动发热,采取PTC单模式制热,控制单元根据车内对应区域乘客入座率,通过出风调节装置自动调节对应区域的空调出风口2开度。

当温度传感器4检测到车厢1内温度达到目标温度时,初始制热模式结束,智能控制模式开启,温度传感器4每5秒监测一次车内温度,并向控制单元反馈温度信号;当温度传感器4检测的温度相对目标温度值降低λ以上时,控制单元监测驱动电机运行状态,当驱动电机运行时,PTC发热部件5启动发热、蓄电池和驱动电机连接风管内的风机也启动,采取PTC+驱动电机与蓄电池余热协同制热;当驱动电机停机时,仅有PTC发热部件5启动发热,采取PTC单模式制热,热释传感器3检测车内对应区域乘客入座率,并实时向控制单元反馈(车内每个热释传感器检测区域的座位数相同),控制系统根据热释红外传感器4反馈信号,通过出风调节装置自动调节对应区域的空调出风口2开度。

以上描述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不是对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所限定的范围参见权利要求,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可以作任何形式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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