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换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69769发布日期:2019-03-22 19:32阅读:1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换挡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换挡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手动换挡装置中,使用者通过转动换挡杆来切换挡位。在换挡装置中设有霍尔传感器,在换挡杆中设置有磁体,霍尔传感器通过感应磁铁的磁场信息来发出相应的挡位电信号。在使用者转动换挡杆的操作过程中,换挡杆转动导致其上的磁铁随之运动,霍尔传感器通过感应磁体的磁场信息来发出相应的挡位电信号。

但是,由于汽车在驻车挡(P挡)需要实现特殊功能,需要在换挡装置中设置拉索。当转动换挡杆切换挡位时,换挡杆会在驻车挡(P挡)位置和倒车挡(N 挡位置)位置相互切换,拉索需要只在换挡杆在P挡位与N挡位之间相互切换时才被带动,实现换挡。而在其他挡位之间的切换仍通过霍尔传感器来实现换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实现只在选定两个挡位切换时拉索才具有行程的换挡装置。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换挡装置。该换挡装置包括:被转动时在多个挡位切换的换挡杆;固设在所述换挡杆上的驱动轮,所述换挡杆被设置为在转动时带动驱动轮围绕第一旋转中心转动;拉索;及与所述拉索铰接的凸轮,在所述凸轮上设有容纳槽,所述驱动轮安装在容纳槽内,所述驱动轮被设置为仅在换挡杆于选定两个挡位之间切换时才带动所述凸轮围绕第二旋转中心转动,所述凸轮被设置为在转动时带动所述拉索摆动。

可选地,所述换挡杆被设置为具有驻车挡位和倒车挡位并且能在驻车挡位与倒车挡位之间转动切换;

所述驱动轮被设置为仅在换挡杆于驻车挡位与倒车挡位之间切换时,才带动所述凸轮转动。

可选地,还包括位于所述换挡杆周向一侧的止挡件,所述止挡件被设置为在换挡杆从倒车挡向驻车挡位切换时能对换挡杆进行周向止挡,并且使换挡杆止停在驻车挡位。

可选地,在所述容纳槽的内周面上设有第一卡扣部和第二卡扣部,在所述凸轮的外周面上设有第三卡扣部和第四卡扣部;

所述第一卡扣部被设置为仅在换挡杆从倒车挡位向驻车挡位切换时,相抵于第三卡扣部并且带动拉索移动;

所述第二卡扣部被设置为仅在换挡杆从驻车挡位向倒车挡位切换时,相抵于第四卡扣部并且带动拉索复位。

可选地,所述第二卡扣部被设置为在带动拉索复位后,与第四卡扣部分离。

可选地,所述凸轮与拉索的铰接处与第一旋转中心间隔设置,所述第二旋转中心与所述铰接处和第一旋转中心均间隔设置。

可选地,所述第二旋转中心位于第一旋转中心与铰接处之间。

可选地,所述驱动轮为偏心轮。

可选地,还包括壳体,在所述壳体内表面上设有第一轴和第二轴,所述换挡杆和/或驱动轮通过第一轴与壳体转动连接,所述凸轮通过第二轴与壳体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轴与第二轴平行设置。

可选地,还包括支撑体,所述壳体盖接在底座上并且与支撑体围有腔体,所述驱动轮和凸轮收纳在腔体内,所述换挡杆从腔体穿出外壳,所述拉索至少部分位于腔体外并且与所述凸轮铰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换挡装置中,仅在换挡杆于选定两个挡位之间切换时,驱动轮才会带动凸轮围绕第二旋转中心转动,进而带动拉索摆动。拉索只在换挡杆在选定两个挡位之间相互切换时才被带动具有行程。

通过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及其优点将会变得清楚。

附图说明

被结合在说明书中并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附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且连同其说明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优选实施例中的换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优选实施例中的换挡装置隐去部分壳体后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优选实施例中的换挡装置处于R挡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中A处的放大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优选实施例中的换挡装置处于P挡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5中B处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

参考图1和图2,其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优选实施例中的换挡装置。所述换挡装置包括换支撑体10、壳体11、换挡杆13、驱动轮17、凸轮15和拉索 14。所述壳体11盖接在所述壳体11上,并且与所述壳体11围有腔体。所述换挡杆13、驱动轮17和凸轮15收纳在所述腔体内。

在所述壳体11上设置有第一轴18和第二轴19。所述换挡杆13和/或驱动轮17通过第一轴18转动连接在所述壳体11上。所述换挡杆13和驱动轮17均能围绕第一旋转中心旋转。例如,所述第一轴18固定连接在壳体11上,所述换挡杆13和/或驱动轮17可转动地套设在第一轴18上。又例如,所述第一轴 18转动地连接在壳体11上,所述换挡杆13和/或驱动轮17固定安装在第一轴 18上。

所述换挡杆13从腔体穿出以供供使用者操作。所述换挡杆13具有多个挡位位置,使用者通过转动所述换挡杆13并且使得所述换挡杆13在多个不同挡位位置之间切换,实现换挡。其中,所述换挡杆13具有相邻的驻车挡位(P挡) 和倒车挡位(R挡)。所述换挡杆13能在P挡位和R挡位之间来回切换。在所述壳体11上设有止挡件。在所述换挡杆13自R挡向P挡切换时,所述止挡件对换挡杆13进行止挡,使所述换挡杆13停在P挡。

在所述壳体11上设置第二轴19,所述凸轮15安装在第二轴19上。所述凸轮15通过第二轴19转动连接在所述壳体11上。所述凸轮15能围绕第二旋转中心旋转。例如,所述第二轴19固定连接在壳体11上,所述凸轮15可转动地套设在第二轴19上。又例如,所述第二轴19转动连接在壳体11上,所述凸轮 15固定安装在第二轴19上。例如,为便于计算设计各部件行程,所述第二轴 19可与第一轴18平行设置。

所述驱动轮17固定设置在所述换挡杆13上。当操作转动所述换挡杆13时,所述换挡杆13与驱动轮17均围绕第一旋转中心旋转。

在所述凸轮15上设有容纳槽16,所述驱动轮17安装在所述容纳槽16内。所述凸轮15与所述拉索14铰接在一起。当所述凸轮15围绕第二旋转中心转动时,所述凸轮15能带动所述拉索14摆动。

所述凸轮15与拉索14的铰接处与第一旋转中心间隔设置。所述第二旋转中心与所述铰接处,所述第二旋转中心与第一旋转中心也间隔设置。这样,所述第一旋转中心与第二旋转中心错位设置。

在所述容纳槽16的内周面上设有第一卡扣部20和第二卡扣部21。例如,所述第一卡扣部20和第二卡扣部21为设置在容纳槽内周面上的曲形阶梯面。在所述凸轮15的外周面上设有第三卡扣部22和第四卡扣部23。例如,所述第三卡扣部22和第四卡扣部23为设置在凸轮15外周面上的凸块,所述凸块表面为曲面。

参考图3和图4,当所述换挡杆13位于R挡时,所述第一卡扣部20位于第三卡扣部22的第一侧。所述第二卡扣部21处于与第四卡扣部23错位分离的状态。

在所述换挡杆13从R挡向P挡切换时,所述第一卡扣部20和第二卡扣部 21均随驱动轮17转动。从R挡向P挡切换过程中,所述第一卡扣部20扣合于第三卡扣部22从而带动所述凸轮15转动,所述凸轮15转动进而带动所述拉索14移动,所述拉索14具有行程。从R挡向P挡切换的过程中,所述第二卡扣部21会越过第四卡扣部23。由于所述第二旋转中心与第一旋转中心间隔设置,所述第二卡扣部21从所述第四卡扣部23的第一侧移动至第四卡扣部23的第二侧,并且所述第四卡扣部23会对第二卡扣部21形成止挡。

参考图5和图6,所述止挡部12位于换挡杆13的一侧,对换挡杆13进行止挡,使得所述换挡杆止停在P挡。当所述换挡杆13位于P挡时,所述第一卡扣部20仍扣合于第三卡扣部22并且位于第三卡扣部22的第一侧;所述第二卡扣部21位于所述第四卡扣部23的第二侧。

在所述换挡杆13从P挡向R挡切换时,所述第一卡扣部20和第二卡扣部 21均随驱动轮17回转。从P挡向R挡切换过程中,所述第二卡扣部21扣合于于第四卡扣部23并且带动所述凸轮15回转、所述拉索14回移。由于所述第二旋转中心与第一旋转中心间隔设置,在带动所述凸轮15回移复位之后,所述第二卡扣部21会与第四卡扣部23错位分离并且越过至所述第四卡扣部23的第一侧。

参考图3和图4,当所述换挡杆13位于R挡时,所述第二卡扣部21位于第四卡扣部23的第一侧并且与第四卡扣部23错位分离,所述拉索14复位。所述第一卡扣部20仍位于第三卡扣部22的第一侧。

若所述换挡杆13继续向其他挡位转动时,所述第二卡扣部21向远离第四卡扣部23的方向移动,所述第一卡扣部20向远离第三卡扣部22的方向移动。因此,所述换挡杆13在其他挡位互相切换时,所述驱动轮17在容纳槽16内空转,不带动所述凸轮15转动,所述拉索14不移动,没有行程。

该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旋转中心与所述铰接处、第一旋转中心均间隔设置,当所述换挡杆13于R挡与P挡之间切换时,所述第一止挡面与第二止挡面分别作用实现所述凸轮15与拉索14的往复运动。

该实施例中,所述驱动轮17可设置为偏心轮。结构紧凑,便于制作。

所述第二旋转中心可设置在第一旋转中心与铰接处之间。例如,所述第二旋转中心、第一旋转中心与铰接处可同线或者不同线设置。

该实施例中,所述拉索14与位于所述腔体外部的其他部件连接。在所述壳体11上可设有避让孔,所述拉索14从腔体外部穿入腔体内部并且与所述凸轮 15铰接。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仅在所述换挡杆13于R挡位与P挡位切换时,所述驱动轮17才带动所述凸轮15围绕第二旋转中心转动。所述驱动轮17也可被设置为在换挡杆13于其他两个挡位之间切换时才带动所述凸轮15围绕第二旋转中心转动,进而带动所述拉索14摆动。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并不用于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精神内的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都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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