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用牵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00450发布日期:2019-01-05 00:16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用牵引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牵引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汽车用牵引装置。



背景技术:

牵引装置是用特制的牵引带和装置,对人体某部位进行牵拉练习。目的是增大椎体间隙和椎间孔,解除神经根的压迫和椎动脉的扭曲,缓解肌肉痉挛,使凸出的椎间盘复位。常用的有治疗颈椎病的颈椎牵引、腰椎间盘突症的骨盆(腰椎)牵引以及改善和增进四肢关节功能的功能牵引。其装置可利用重锤、弹簧秤或旋紧螺旋杆作牵引力的非机动牵引床,或使用电子装置自控的机动牵引床。

一种汽车用牵引装置的出现大大方便了牵引,但是目前阶段的一种汽车用牵引装置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安装拆卸不方便,意外事故的应急防护能力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用牵引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安装拆卸不方便,意外事故的应急防护能力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用牵引装置,包括缓冲器,所述缓冲器上安装有缓冲弹簧,所述缓冲器的顶端安装有第二安装板,所述缓冲器的底端安装有第一安装板,所述第一安装板与第二安装板之间安装有支撑杆,所述第二安装板的上方安装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上方通过铰链架安装有第一自锁挂钩,所述第一自锁挂钩上安装有档杆,所述档杆的一侧安装有收缩弹簧,所述第一安装板的下方安装有防护罩,所述防护罩的内部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绳索连接头,所述绳索连接头上安装有钢筋绳,所述钢筋绳的一端安装有橡胶弹簧,所述橡胶弹簧的一端安装有第二自锁挂钩。

优选的,所述第一自锁挂钩与第二自锁挂钩的大小形状完全相同。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共设置有四条,且四条支撑杆均匀安装在第一安装板和第二安装板之间。

优选的,所述防护罩设置为橡胶结构。

优选的,所述铰链架与连接杆转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两端均安装有自锁挂钩,通过自锁挂钩方便了装置的安装拆卸,且在牵引装置上安装有缓冲器,且在缓冲器的一端安装有防护罩,通过防护罩可以对断绳后的两个车体之间进行阻挡防护,且配合缓冲器避免了意外事故撞击危险的发生,增大了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护罩的侧视图。

图中:1-第一自锁挂钩、2-档杆、3-收缩弹簧、4-支撑杆、5-第一安装板、6-防护罩、7-钢筋绳、8-铰链架、9-连接杆、10-第二安装板、11-缓冲器、12-缓冲弹簧、13-橡胶弹簧、14-第二自锁挂钩、15-绳索连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汽车用牵引装置,包括缓冲器11,缓冲器11上安装有缓冲弹簧12,缓冲器11用来配合车体制动进行防撞击缓冲,缓冲器11的顶端安装有第二安装板10,缓冲器11的底端安装有第一安装板5,第一安装板5与第二安装板10之间安装有支撑杆4,第二安装板10的上方安装有连接杆9,连接杆9的上方通过铰链架8安装有第一自锁挂钩1,第一自锁挂钩1和第二自锁挂钩14均同来将两辆车体连接,第一自锁挂钩1上安装有档杆2,档杆2用来对自锁挂钩进行锁死,档杆2的一侧安装有收缩弹簧3,收缩弹簧3可以控制档杆2自动复位,第一安装板5的下方安装有防护罩6,防护罩6可以用来应急防护,可以防止两车撞击,防护罩6的内部的中间位置处安装有绳索连接头15,绳索连接头15方便钢筋绳7的安装,绳索连接头15上安装有钢筋绳7,钢筋绳7用来牵引车辆,钢筋绳7的一端安装有橡胶弹簧13,橡胶弹簧13可以辅助缓冲,降低钢筋绳7的压力,橡胶弹簧13的一端安装有第二自锁挂钩14,第一自锁挂钩1与第二自锁挂钩14的大小形状完全相同,支撑杆4共设置有四条,且四条支撑杆4均匀安装在第一安装板5和第二安装板10之间,防护罩6设置为橡胶结构,铰链架8与连接杆9转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通过第一自锁挂钩1和第二自锁挂钩14将牵引装置安装在两个车体或车体与车厢之间,在牵引过程,通过钢筋绳7进行传动牵引力,通过缓冲器11可以随着汽车的制动进行相应的缓冲,且通过防护罩6可以对两个车体之间进行防撞击保护。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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