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顶棚支撑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59236发布日期:2019-05-24 21:32阅读:379来源:国知局
房车顶棚支撑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房车顶棚支撑机构。



背景技术:

目前,由于人们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很多人都热衷于出门旅游,因此,房车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人们出行旅游的必备工具,房车能给人们在出行旅游的同时带来生活上的方便,但现在的房车顶棚在升降过程中会产生晃动,使顶棚容易产生错位,升降支撑不够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缺陷和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房车顶棚升降更加稳定的房车顶棚支撑机构。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房车顶棚支撑机构,包括丝杆,所述丝杆连接动力部以驱动其转动,所述丝杆两端分别螺纹连接第一移动副与第二移动副,所述动力部固定在滑轨上,所述滑轨分别通过滑块与第一移动副与第二移动副连接,当所述丝杆正向或反向转动时,所述丝杆驱动所述第一移动副与第二移动副分别向丝杆中部或两端移动,所述第一移动副与第二移动副上部分别活动连接有第一上部支架与第二上部支架,所述第一移动副与第二移动副下部分别活动连接有第一下部支架与第二下部支架,所述第一上部支架与第二上部支架上端分别通过转轴与顶棚连接,所述第一下部支架与第二下部支架下端分别通过转轴与车顶连接,当所述动力驱动所述丝杆正向或反向转动时,所述第一移动副与第二移动副分别向丝杆两端或中部移动,以驱动所述第一上部支架、第二上部支架、第一下部支架与第二下部支架相对竖立/相对倾斜,以使顶棚远离/靠近车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先,所述动力部为电机减速机。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先,所述第一上部支架与第二上部支架上端的转轴分别固定在加强筋上,所述加强筋与顶棚固定。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先,所述第一下部支架与第二下部支架下端的转轴分别固定在加强筋上,所述加强筋与车顶固定。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优先,所述房车顶棚降下部设置有压簧,当房车顶棚降低至预设的位置时,所述顶棚与压簧接触,以达到缓冲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提出带来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房车顶棚支撑机构,支撑升降过程升降过程更加稳定可靠,有效解决了房车顶棚在升降过程中产生晃动,且结构简单,使用成本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房车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房车顶棚支撑机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识:1、房车顶棚支撑机构;2、顶棚;3、丝杆;4、电机减速机;5、第一移动副;6、第二移动副;7、滑轨;8、滑块;9-1、第一上部支架;9-2、第一下部支架;10-1、第二上部支架;10-2、第二下部支架;11、转轴;12、加强筋;13、转轴;14、加强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2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房车顶棚支撑机构1,安装在车顶部,包括丝杆3,所述丝杆连接动力部以驱动其转动,所述动力部为电机减速机4,所述丝杆3两端分别螺纹连接第一移动副5与第二移动副6,所述动力部固定在滑轨7上,所述滑轨7分别通过滑块8与第一移动副5与第二移动副6连接,当所述丝杆3正向或反向转动时,所述丝杆3驱动所述第一移动副5与第二移动副6分别向丝杆3中部或两端移动,所述第一移动副5上部活动连接有第一上部支架9-1,下部活动连接有第一下部支架9-2,所述第二移动副6上部活动连接有第二上部支架10-1,下部活动连接有第二下部支架10-2,所述第一上部支架9-1与第二上部支架10-1上端分别通过转轴11固定在加强筋12上,所述加强筋12与顶棚2下表面固定连接,所述第一下部支架9-2与第二下部支架10-2下端分别通过转轴13固定在加强筋14上,所述加强筋14与车顶上表面固定连接,当所述动力部驱动所述丝杆3正向或反向转动时,所述第一移动副5与第二移动副6分别向丝杆3两端或中部移动,以驱动所述第一上部支架9-1、第二上部支架10-1、第一下部支架9-2与第二下部支架10-2相对竖立/相对倾斜,以使顶棚2远离/靠近车顶。所述房车顶棚降下部设置有压簧,当房车顶棚降低至预设的位置时,所述顶棚与压簧接触,以达到缓冲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房车顶棚支撑机构简易可靠,当使用时,可以方便的通过本实用新型将顶棚支撑起来,扩大房车可使用空间。当车辆需要行驶时,可通过本实用新型将顶棚放下,与车辆顶部贴合,减小风阻,提高行使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房车顶棚支撑机构,支撑升降过程升降过程更加稳定可靠,有效解决了房车顶棚在升降过程中产生晃动,且结构简单,使用成本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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